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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一章 各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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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淯水以东的战事,结束得比淯水西面更早些,这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成建制的抵抗了。

    由于泥泞地面的影响,漫山遍野的溃兵挣扎在瀴水两岸。有些人厮杀受伤,走着走着,就栽倒在旷野深潭之中,再也挣持不起。而当下一批人行进此地的时候,前人的尸体已经慢慢地凉得透了,有时候被后来者当做踏脚的工具。

    这时候,什么战友之谊,什么袍泽之情,都没人提起,失败的武人与行尸走肉并无不同。可是,偶尔有几匹战马逡巡,发出失去伙伴的哀哀嘶鸣,又令人心神颤动,忍不住嚎哭起来。

    在这种环境下,还能保持冷静,竭力寻求脱身之法的,都是曹军中极出众的人才。

    比如邓展。

    邓展是曹操帐下亲将。他膂力超群、武艺精熟,尤其剑术、射术和空手入白刃的手搏之法,都在邺城得享大名。又因为其家族与曹氏世代交好,故而他被曹操引为亲将,能够自由出入宫闱,担负种种机密任务,虽然没有带领大军的经历,却在邺城、许都,都有极特殊的地位。

    此前行军时,邓展跟随着步兵校尉段昭所部行动。后来交州军汹涌而来,段昭所部死命抵挡,却终究不敌。段昭被敌将寇封斩于阵前,其部当即大溃。

    邓展眼看大势已去,连忙带领身边数人直接往北逃窜。一队交州骑兵在后如影随形地追击,以箭矢抛射,邓展等人不断张弓搭箭还击,须臾间双方各死十数人。

    交州军今日长途奔袭厮杀,战马无不疲惫,不堪久追,没过多久就体力不支了,慢慢放弃。而邓展等人的坐骑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在逃亡的时候,全然顾不上分配战马的体力,这会儿好几人胯下战马的嘴角都喷出白沫,只是凭着对主人的忠诚竭力坚持。

    邓展等人策骑跑了数里,只得择一处近水洼地,躲进芦苇荡里稍稍歇马。

    邓展取下腰间的水囊,递给身边一名文吏打扮的中年人:“请喝水。”

    中年人眼神逡巡地看看四周,慢慢接过水囊。

    邓展想了想,和气地道:“这是我自己用的,请放心。”

    中年人略微松了口气。

    相比于邓展等武人久经风霜的坚强姿态,这中年人的体格显得很是脆弱。他裸露在外的面部虽然脏污,但手上皮肤都很白皙,指掌纤长,似乎绝少经历野外严酷环境锤炼,手臂也很瘦弱。

    他接过水囊,咕咚咚地猛喝了几口,呛得连连咳嗽。咳嗽了几声,他又哇哇地吐了起来,显然他很少骑马奔走,承受不了战马起伏的颠簸。

    甚至他在芦苇间走路的姿势也很古怪,两条腿外撇着,应该是适才策马的时候,被马鞍磨破了大腿内侧。

    曹军多战马,通常来说,就算军中文吏也常纵马往来,除非一些地位极高的贵胄子弟,绝少有如此肤脆体柔的。谁人在骑术上头露怯,还难免遭到同僚和上司的戏弄。

    但邓展此时却无心苛责。

    他犹豫了片刻,探出手去拍打中年人后背,稍稍缓解痛苦。

    “敌军的兵力并不多,他们阻拦不了我军无数人四散奔逃。还请再坚持一会儿,只要再往北去,一定能得到鄢陵侯所部的接应。”

    中年人喘息着轻笑了两声。

    邓展见这中年人无意言语,稍稍躬身退后,与其他几名同伴撕下身上戎服的布料,包扎伤口。邓展自己的侧腰被一支长矛划过,创口极深,血肉模糊中依稀可见灰白色的肋骨,其余几名将士也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势,处置起来颇不容易。

    但无论几人如何忙碌,总有人死死地盯着中年人,绝不移开视线。

    过了会儿,中年人忽然道:“邓将军,你这又是何必?若我们在此止步,等到战事结束,你将我献给汉中王,必定能得到……”

    说到这里,他发现邓展的眼神忽然变得极其凶恶。

    这样的眼神,中年人看得太多了,每一次见到这样的眼神,都代表他的尊严将被践踏,他本该有的利益又一次遭到剥离。过去的许多年里,哪怕在睡梦中,他都许多次被这样的眼神吓醒。

    而此时此刻,哪怕他已经确认了曹军大败,邓展只在绝望奔逃之中,他仍不敢面对这样的眼神。毕竟这邓展,是曹操手下最凶恶的猛犬!

    中年人猛地垂首,看着地面,整个身体都变得僵硬了。

    邓展沉声道:“刘备是祸乱天下的逆贼,不是汉室忠臣!他的野心,早就昭然若揭,难道……难道足下反而看不清楚?足下真以为去往南面,就会比留在北面好些?”

    中年人只有苦笑。

    他这一生中,曾经以为董卓是忠臣,没过多久董卓成了逆贼;曾经以为曹操是忠臣,结果被曹操硬生生迫到家破人亡。但刘备毕竟不一样的,再怎么说,刘备姓刘。只要他姓刘,就绝不是逆贼。

    只不过,邓展有一点没说错,刘备当然是有野心的。没有野心的人,在这乱世中也做不到汉中王。所以对于他个人来说,曹刘两家在某种角度,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吧。无论他在哪里,都只能做笼中之鸟、釜中之鱼,这是不会变的。

    他蹲下身,打算坐倒休息,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正在此时,忽听得芦苇外沿有人高喊:“在这里了!”

    怎么就露了行迹?邓展和几名同伴大惊暴起,待要取手边弓刀厮杀,外头又有人喊:“放箭!放箭!”

    下个瞬间,数十支箭矢扫过芦苇,噼噼啪啪地直射进来。

    邓展的运气甚差。一只重箭直落,射中了他的脚面,宽大的箭头穿过皮靴的脚背,打碎了脚上骨骼,又透出脚底扎进地面。邓展闷哼一声,一时动弹不得,全身武艺施展不出半分。

    他强忍痛楚去俯身拔箭,刚弯下腰,早有多名荆州士卒从芦苇荡里冲出,持着长枪大矛乱刺。枪矛的尖端连接捅入邓展的肚腹,发出噗噗的声响,待到枪矛拔出,肠子和内脏便从伤口溢出来,发出臭气。

    与此同时,邓展的几名同伴俱都身遭刀斧而亡。

    场地间除了继续涌入的荆州士卒,只剩下脸色惨白的中年人。

    巧得很,适才箭矢扫过,居然没伤到他分毫;而荆州士卒冲入厮杀的时候,又因为他手无寸铁,一看便知不是个有威胁的,竟没人去斫砍他。

    中年人浑身颤抖地站在原地,看着芦苇荡深处,迈出一名高大的蛮夷。此人光头纹面,相貌甚是丑陋可怖,两耳都挂着镶金象牙耳环,腰间悬着一柄剑、一柄手斧。

    士卒们见他来,都道:“罗阿惮宁,这人武器精良,身上穿的也好,定是个大官!你割他的头回营,定能再计一功!”

    罗阿惮宁看看邓展的尸体。这场赢得太过轻易,邓展身边的同伴又少,使他有些难以判断:“真的?我读书少,认不得这些官员的打扮。你们几个,可不要唬我!万一耽搁了我的婚事,那可不成!”

    罗阿惮宁三句话不离自家的婚事,他的同伴们听得耳朵里都要起老茧了。当下士卒们皆笑:“必不唬你,快去割了首级!算上这个功劳的赏赐,就足够你迎娶牛家的女儿啦!”

    罗阿惮宁摸了摸自家的光头,丑脸笑得有些腼腆。

    “此人确是个将军。你取他首级以后,记得拿上他腰间的玉带钩……那是二千石将军所用的佩饰。”中年人本来缩在一旁发着抖,这会儿忽然道。

    罗阿惮宁猛地扭头:“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中年人想了想,他几乎要将自己的身份合盘脱出。但在这个刹那,他又觉得,不妨稍微等一等。于是他站直身体行了个礼:“我姓伏,琅琊东武人。原为许都小吏,随军至此,几乎死在乱军之中。这位……这位罗将军若不熟悉曹军将校的甲胄服饰规格,我倒十足可以效力。只求将军饶我性命。”

    几个士卒都哄笑:“你这厮,看起来不像是能杀人的,我们要你性命做什么?”

    罗阿惮宁点了点头。他仔细看看这中年人,见他确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样子,于是也有了个新想法:“这位伏先生,你愿意去交州么?”

    “什么?”

    “这场仗打完,我要去娶合浦郡右贼曹掾史的女儿,但是身边缺个读书人操办。你愿意跟着我去交州么?我在交州有个庄园,还有很多地,你可以帮我的忙。”

    那中年人的身体晃了晃,大概是觉得这建议过于突兀。

    “怎么样?”罗阿惮宁问道:“你识字的吧?你还可以教我识字,嗯,还有写字。我以后要做汉家的将军,不会认字写字,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