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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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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敏似乎想起了什么,“教授,你在去年的公开课上,使用的就是这个魔文吗?”

    “不,公开课上演示的是真正的古代魔法,只不过是以这个魔文为核心。”菲利克斯说道。

    他看了看时间,温和地说:“今天差不多就结束了,至于如何发掘单个魔文的力量,我把这部分内容安排在明天。你回去后可以自己尝试一下,没有什么危险性,不过可能会对你造成一些困扰。”

    “困扰?”

    菲利克斯勾起了嘴角:“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教给你的一个魔文的效果就很有意思。不知道你能不能发现?”

    赫敏心里有些怨念,教授的恶趣味又出现了

    至此,赫敏差不多理解了整个实用性古代魔文体系的逻辑——如果类比的话,她想到了自己亲手拆过的收音机。

    魔文是一切的基础,地位等同于收音机里的电子零件;

    但无论是单个魔文,还是电子零件,它们都相对独立,可以表现出自己的特性,比如电阻的发热,小灯泡的发光,以及教授展示的那个寓意光明的魔文。

    这些特征本质上没有好坏强弱之分,但在加入了人的主观判断后,就有了不同:发光特性明显比发热特性更有用些

    而魔文回路对应着收音机里的电路,这时魔文已经通过组合形成了回路,具有特定的魔法功能,比如很早之前,教授演示过的爆裂魔文回路。

    她还记得当时海普教授对它的描述是“非常不稳定”,这说明单个魔文回路也很难被稳定应用。

    唯有多个魔文回路互相配合,才可以打造出功能完善的魔文造物,就像她的串珠小包。

    至于古代魔法,她接触到的信息不多,姑且认为也是同样的关系。

    赫敏觉得,这么类比一下就容易理解了,她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教授听,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您认为怎么样?”

    菲利克斯投以赞同的目光,“概括得很形象,格兰杰小姐。对目前的你来说,完全可以这样理解。”

    小女巫点点头,她今天接触到了太多的新知识,回去后需要重新梳理一下。

    等到赫敏离开,菲利克斯坐在沙发上,今晚的收获让他对古代魔法和简化魔法之间的异同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他之前的想法是,古代魔法威力巨大,但难以控制;而简化魔法呢,威力不算突出,但也完全够用,它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易学,失控的概率更低。

    但其实,简化魔法取代古代魔法几乎是一种必然——

    简化魔法,基本可以看作是咒语+施法动作+魔力调动的集合。

    ’咒语’代表了心灵的力量,熟练后可以省略,也就是无声施法;

    而后两者——’施法动作’和’魔力调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混为一谈。

    这是因为在简化魔法的体系下,施法动作和魔力调动被一一绑定,一个施法动作对应着一种魔力调动的方式,这才是整个简化魔法体系的精髓。

    这种做法带来的好处是惊人的:

    巫师们不必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如何调动、驾驭自己的魔力,这部分知识被自然地融入到霍格沃茨的教学体系当中。

    理论上来说,只要你学习了常规的施法动作,你就有资格掌握同一体系下的大部分咒语。

    之所以不是全部咒语,是因为霍格沃茨现有教材中删掉了一些冷门的施法动作,也就意味着小巫师们无法掌握这些施法动作背后的魔力调动方式。

    不过如果教授想额外教学,完全可以在讲解咒语时,顺便在新的施法动作上多花些时间,小巫师也顶多觉得这个咒语有些难,不怎么得心应手。

    正因为施法动作和魔力调动结合得十分紧密,才使得不少小巫师只知道前者,而对后者完全没有概念,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使用魔法。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

    一些天赋出众的巫师,只是看过一次别人的施法,就能凭借对方的咒语和施法动作,掌握相应的魔法。

    而更方便之处在于,当对咒语足够熟悉后,施法动作也是可以省略的,一切似乎又回归到魔力调动本身。

    只不过大部分巫师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清这个过程。

    如果不满足于学校的教学内容,霍格沃茨的图书馆也有大量的资料供小巫师参考和深入学习,前提是要选对书。

    以上思考,都可以算得上是简化魔法的优点——简单易学,自成体系,还保留了继续提高的可能。

    这可比古代魔法优越太多了。

    要知道古代巫师连标准统一的施法动作都没有,每学习一个古代魔法都意味着一次冒险,他们天然倾向于同一类型的魔法,来降低学习新魔法的风险。

    再加上古代巫师遵守的是师徒教学制,交流不如现在方便,这也导致了他们的严重偏科,很多巫师一辈子只掌握了那么几个火焰魔法。

    按照菲利克斯的推测,只有当他掌握了大量的实用性古代魔文的特性,以及魔文的组合方式后,他才能真正发挥出古代魔法的强大之处。

    即便是几个火焰魔法,他也可以星火燎原。

    而简化魔法也不全是优点——

    这种做法造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对于现在的巫师来说,那些越是古老的魔法,就越是难以掌握。

    这是因为一些古老的魔法继承了古代巫师们对魔法的理解,但这种理解在当前魔法体系下显得格格不入。

    比如守护神咒,它就更加侧重于对心灵力量的运用。

    而且它调动魔力的方法,也不在霍格沃茨教的基本施法动作之内,这就意味着你要重新学习几种、甚至是十几种调动魔力、驾驭魔力的方法,这几乎难住了九成以上的巫师。

    菲利克斯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也想到了要摆脱简化魔法框架的束缚。

    他最早是在图书馆中翻阅书籍,学习更多的调动魔力、驾驭魔力的方法。

    他还试图从各种古老典籍中发掘出强大的魔法,掌握并驾驭它们。

    事实上,这也是很多巫师的选择——在对强大魔法的追逐中,提高对魔力的掌控、对魔法的理解。

    后来菲利克斯瞄准了他认为直指魔法本质的实用性古代魔文,并一路发展到今天。

    但现在看来,魔文就是魔法的本质吗?

    短短一年间,他已经见识到了斯莱特林的血脉魔法、拉文克劳的记忆魔法,和邓布利多那隐隐未曾显露的变形术。

    大家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尽管菲利克斯毫不怀疑自己选择的道路潜力最大。

    如果让现在的他来判断,魔法的本质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魔力——巫师与生俱来的魔力。

    有了魔力,才有了百花齐放、多姿多彩的魔法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