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五章】血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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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血术师,是瓦罗兰诸多法术教派中的一众。与魔术、体术、忍术等类似,血术师通过从鲜血中汲取能量,获得自己需要的特殊力量。
不过,“从鲜血中”这个限定,已然让血术成为了恐怖邪恶的法术之一。一般来说,无论是哪个城邦,都不会允许血术师建立自己的寺庙或教会,因为这必定会引来人民的抗议。绝大部分血术师都会隐藏在深山中,并且,为了保全性命,尽量不与外界接触。
弗拉基米尔就是血术师之一。
其实他的身份很高贵,完全不需要学习这种邪术,就可以享有安逸富贵的一生。但是从小,弗拉基米尔就能感觉到自己对鲜血有一种说不出的渴求。
起初他没有把这种渴求当一回事,贵族的父母也习惯了自己的孩子会有些小小怪癖,也就任由他问仆人索要鲜血,甚至主动提供鲜血。但是日子久了,弗拉基米尔发现自己对鲜血的依赖程度已经越来越强,甚至到了一日不饮鲜血,就会痛苦欲狂的地步。
他知道自己的体内有些东西已经崩坏了。
终于,弗拉基米尔做了错误的事。
在与自己一直宠爱的,甚至可能在将来纳为姬妾的女仆欢爱时,随着兴致逐渐高涨,他感到越发强烈的嗜血冲动。脑子随之一片空白,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满口血腥味,而那个小女仆,一脸的惊恐早已冰冷僵硬,她的脖子上,赫然留着两个血洞。
竟然因为太过欢愉而把她咬死了吗。
弗拉基米尔愣了愣,然后他选择凑了上去,就着女仆脖子的创口开始吮吸。她的人已经冰冷了,但是柔软的身体内,鲜血还是热的。弗拉基米尔爱上了那种感觉。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先是找父母认错,对小女仆的死因,他只是说自己“一不小心玩得太过火”,自己宠爱的儿子和一个奴隶相比,父母的心中自然不必权衡,一条性命就此勾销。接着,弗拉基米尔表示自己想要出去历练,父母得知自己一向纨绔的儿子竟然突然有了志向,当然是高兴还来不及,他们连夜为他收拾包裹,带好财物,并且让两位贴心的仆人随儿子一起出发。
出发的第三天,离开了家族的领地,弗拉基米尔咬死了两位仆人。他早已经可以熟练的采血,虽然储存的鲜血没有新鲜肉体的热血那么好的味道,但人血总比其他的血更甘甜,弗拉基米尔也知道,外面不是家族属地,他如果随意杀人,必定会死得很快。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很聪明的选择。
他去了一个小镇,苍白安静,知书达理,出手阔绰的少年,往往能够赢得很多好感。弗拉基米尔前往小镇的原因很简单,他需要读书,从书中了解自己对血的渴望,并且看看有没有什么更好的狩猎办法。
这个过程中,镇上很多年轻女孩来找他示好,弗拉基米尔也并不避讳,自如的跟她们交往。对热血的渴望,在偶尔的交欢之后可以得到纾解,不过,每次看着鲜嫩洁白的肉体在自己身侧起伏,他的内心经常会产生另类的冲动。
大概这就是命运的巧合吧。
在镇上的图书馆,一个废弃的架子前,弗拉基米尔阴差阳错,打开了一本古老的书,也许是布满裂纹的皮革封面吸引了他,也许是他嗅到了淡淡的血腥气。总而言之,在这本书中,他第一次听到了“血术师”这个词。
以鲜血为能量的修炼,对于弗拉基米尔来说,就像从天而降的福音。他贪婪的读着这本书,花了三个昼夜,牢牢记住了书上所写的学习血之咒术的寺庙地点,然后不加半分停留的向诺克萨斯前进。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抵达诺克萨斯,那个时候随身带的血早已经喝干净了,弗拉基米尔因为是个贵族,身体也羸弱,很难从山里找到什么野生动物饮食,靠着吃草叶子,坚果以及和山泉水,他终于捱到了深山中那座传说中的寺庙前。
还没等他进去,就已经有人出来迎他,这人就是弗拉基米尔日后的老师,加基森。
身为血术师的加基森,一下就嗅出了弗拉基米尔身上浓重的血腥味,这也让他惊喜,本以为血咒会在他这里绝迹,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寻找接班人,没想到,接班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拜加基森为师后,弗拉基米尔如饥似渴的学习血咒术,同时,加基森也教导他如何在山中捕猎,饮尝鲜血。对此,弗拉基米尔非常感激,但是尝过人血的滋味后,喝的血越多,他越怀念那种甘甜。
终于,他忍不住向老师要求前去猎捕人类,谁料加基森非常震惊,他虽然是血术师,却从没有想过以人血为食。在加基森的坚持下,弗拉基米尔挂念着师父的恩情,终于没有违抗。
然而,也许是天意使然,加基森竟然病倒了。
他一病不起,临终前命令弗拉基米尔发誓不饮人血,谁知弗拉基米尔拒绝了。加基森含恨而终,至于弗拉基米尔,他饮尽了师父的热血,这是他认为对师父表达敬重的最珍贵的方式。
然后,最后的禁锢消失了,师父在世时,弗拉基米尔谨慎的不去猎捕人类,可是现在没有必要了。
——而且,满腹的鲜血,也已经让他不想再回到猎捕其他动物腥味浓重的血浆的时候了。
于是,弗拉基米尔用尽毕生所学,悄然潜入了诺克萨斯城。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抛弃了自己“弗拉基米尔侯爵”的身份,甚至抛弃了自己生而为人的身份。一旦袭击人类,他就会成为人尽得而诛之的罪孽。
即使如此,弗拉基米尔的犹豫没有超过一分钟。
血咒早就已经深埋在他体内,对滚热鲜甜的人血的渴望,超越了一切。
弗拉基米尔在溶溶月色中,从墙壁的缝隙进入了诺克萨斯城。
这一刻起,诺克萨斯的噩梦开始了。(未完待续)
所谓血术师,是瓦罗兰诸多法术教派中的一众。与魔术、体术、忍术等类似,血术师通过从鲜血中汲取能量,获得自己需要的特殊力量。
不过,“从鲜血中”这个限定,已然让血术成为了恐怖邪恶的法术之一。一般来说,无论是哪个城邦,都不会允许血术师建立自己的寺庙或教会,因为这必定会引来人民的抗议。绝大部分血术师都会隐藏在深山中,并且,为了保全性命,尽量不与外界接触。
弗拉基米尔就是血术师之一。
其实他的身份很高贵,完全不需要学习这种邪术,就可以享有安逸富贵的一生。但是从小,弗拉基米尔就能感觉到自己对鲜血有一种说不出的渴求。
起初他没有把这种渴求当一回事,贵族的父母也习惯了自己的孩子会有些小小怪癖,也就任由他问仆人索要鲜血,甚至主动提供鲜血。但是日子久了,弗拉基米尔发现自己对鲜血的依赖程度已经越来越强,甚至到了一日不饮鲜血,就会痛苦欲狂的地步。
他知道自己的体内有些东西已经崩坏了。
终于,弗拉基米尔做了错误的事。
在与自己一直宠爱的,甚至可能在将来纳为姬妾的女仆欢爱时,随着兴致逐渐高涨,他感到越发强烈的嗜血冲动。脑子随之一片空白,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满口血腥味,而那个小女仆,一脸的惊恐早已冰冷僵硬,她的脖子上,赫然留着两个血洞。
竟然因为太过欢愉而把她咬死了吗。
弗拉基米尔愣了愣,然后他选择凑了上去,就着女仆脖子的创口开始吮吸。她的人已经冰冷了,但是柔软的身体内,鲜血还是热的。弗拉基米尔爱上了那种感觉。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先是找父母认错,对小女仆的死因,他只是说自己“一不小心玩得太过火”,自己宠爱的儿子和一个奴隶相比,父母的心中自然不必权衡,一条性命就此勾销。接着,弗拉基米尔表示自己想要出去历练,父母得知自己一向纨绔的儿子竟然突然有了志向,当然是高兴还来不及,他们连夜为他收拾包裹,带好财物,并且让两位贴心的仆人随儿子一起出发。
出发的第三天,离开了家族的领地,弗拉基米尔咬死了两位仆人。他早已经可以熟练的采血,虽然储存的鲜血没有新鲜肉体的热血那么好的味道,但人血总比其他的血更甘甜,弗拉基米尔也知道,外面不是家族属地,他如果随意杀人,必定会死得很快。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很聪明的选择。
他去了一个小镇,苍白安静,知书达理,出手阔绰的少年,往往能够赢得很多好感。弗拉基米尔前往小镇的原因很简单,他需要读书,从书中了解自己对血的渴望,并且看看有没有什么更好的狩猎办法。
这个过程中,镇上很多年轻女孩来找他示好,弗拉基米尔也并不避讳,自如的跟她们交往。对热血的渴望,在偶尔的交欢之后可以得到纾解,不过,每次看着鲜嫩洁白的肉体在自己身侧起伏,他的内心经常会产生另类的冲动。
大概这就是命运的巧合吧。
在镇上的图书馆,一个废弃的架子前,弗拉基米尔阴差阳错,打开了一本古老的书,也许是布满裂纹的皮革封面吸引了他,也许是他嗅到了淡淡的血腥气。总而言之,在这本书中,他第一次听到了“血术师”这个词。
以鲜血为能量的修炼,对于弗拉基米尔来说,就像从天而降的福音。他贪婪的读着这本书,花了三个昼夜,牢牢记住了书上所写的学习血之咒术的寺庙地点,然后不加半分停留的向诺克萨斯前进。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抵达诺克萨斯,那个时候随身带的血早已经喝干净了,弗拉基米尔因为是个贵族,身体也羸弱,很难从山里找到什么野生动物饮食,靠着吃草叶子,坚果以及和山泉水,他终于捱到了深山中那座传说中的寺庙前。
还没等他进去,就已经有人出来迎他,这人就是弗拉基米尔日后的老师,加基森。
身为血术师的加基森,一下就嗅出了弗拉基米尔身上浓重的血腥味,这也让他惊喜,本以为血咒会在他这里绝迹,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寻找接班人,没想到,接班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拜加基森为师后,弗拉基米尔如饥似渴的学习血咒术,同时,加基森也教导他如何在山中捕猎,饮尝鲜血。对此,弗拉基米尔非常感激,但是尝过人血的滋味后,喝的血越多,他越怀念那种甘甜。
终于,他忍不住向老师要求前去猎捕人类,谁料加基森非常震惊,他虽然是血术师,却从没有想过以人血为食。在加基森的坚持下,弗拉基米尔挂念着师父的恩情,终于没有违抗。
然而,也许是天意使然,加基森竟然病倒了。
他一病不起,临终前命令弗拉基米尔发誓不饮人血,谁知弗拉基米尔拒绝了。加基森含恨而终,至于弗拉基米尔,他饮尽了师父的热血,这是他认为对师父表达敬重的最珍贵的方式。
然后,最后的禁锢消失了,师父在世时,弗拉基米尔谨慎的不去猎捕人类,可是现在没有必要了。
——而且,满腹的鲜血,也已经让他不想再回到猎捕其他动物腥味浓重的血浆的时候了。
于是,弗拉基米尔用尽毕生所学,悄然潜入了诺克萨斯城。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抛弃了自己“弗拉基米尔侯爵”的身份,甚至抛弃了自己生而为人的身份。一旦袭击人类,他就会成为人尽得而诛之的罪孽。
即使如此,弗拉基米尔的犹豫没有超过一分钟。
血咒早就已经深埋在他体内,对滚热鲜甜的人血的渴望,超越了一切。
弗拉基米尔在溶溶月色中,从墙壁的缝隙进入了诺克萨斯城。
这一刻起,诺克萨斯的噩梦开始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