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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相马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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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城极大,身为赵国的王城,商贸繁荣是必须的,春秋时代因为各诸侯国经常交战,从而简介导致商业的繁盛,到了战国时期更是上升了一个巨大的台阶,来往的商队穿梭于市井,在赵地,牛羊什么的是很好见到的,价钱相比齐楚当然很便宜。

    而如果你有一匹很优秀的马,不妨来赵国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够卖出一个极好的价钱。这还是多亏了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既增强了赵国的军事实力,同时也带动了马市的繁荣,从而促使骑兵这个恐怖的兵种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从此骑兵成为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相对的,战车便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当然也只是渐渐,在汉代初期依旧有战车兵的编制,直至汉武帝时期才终于没落下去。

    一匹枣红色皮肤的宝马被带着过去,踢踏的声音极其悦耳。

    程知远就是再不会认马也能看出这是一匹宝马,那浑身火红的模样,脑袋里自动和赤兔马对号入座,俗话说人中赤兔马中吕布....哦不对记反了。

    好马都是兔头,马头有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等;《相马经》,中的一篇就说:

    “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

    “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

    故而用兔子这种见势不妙就撒腿跑的胆小之物来形容马,并不是在贬低战马,恰恰是说兔子头的马儿难寻,是千里良驹。

    “有言赤兔马乃是大宛马种,这看上去倒是挺像的,不会是从犬戎那边换过来的吧.....”

    有人见到这匹马儿,眼睛顿时发亮,随后便和那牵马的人攀谈起来,马主见到有生意,自然笑脸相迎,他的衣衫有些窘迫,可以看出估计家中已经没有多少余钱,程知远倒是对于这匹马很感兴趣,奈何同样囊中羞涩,上次杀妖的金豆子都被赔钱吃了大半,剩下的再买马....这家伙看上去就不像是便宜货。

    黄蛇软塌塌的藏在程知远的后背里,躲在朱红大袍内,赔钱货最近睡意比较大,上一次和火童子相遇这家伙就一直没有太大反应,不过对于天子信物来说,一个小小的妖估计也难以让它有太大的兴趣吧。

    硬生生把自己的眼睛从那好马的身上挪开,这东西在古代不亚于后世的名牌车,当然程知远对于车并不是太控,但是对于马....嘿!车又不会嚎叫撒娇,可马会啊!

    打游戏不收集坐骑那还玩什么.....像是赤兔、爪黄飞电、绝影、的卢.....还有穆天子八骏....对了,想到八骏,当初拉着自己来的那一匹也不知道是哪个,后来在山谷里被大家抢的,他倒是还记得,正是“超光”。

    中原的战马瘦弱,好马基本上都出自于西域或者河套地区,楼烦人和林胡人,匈奴人的战马都不错,这就好比后世谈论车型,一说是哪个哪个,都是哦哦哦的夸赞,表示质量有保证。

    就好比你说这匹马是匈奴左贤王手里换来的,那这就是一个质量保证说明书,当然,售后没有,你要亲自去找左贤王说不得被人家活剐了。

    “小哥哥,买马吗?”

    边上有清脆的声音响起,程知远回过神来,顿时发现自己盯着人家那枣红色的马太久了,所以自己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小姑娘,牵着一匹黄色的小马驹,毛色不纯,里面还有点点白纹。

    这小家伙垂着脑袋,一副厌厌的神色,似乎不太健康。

    这种小马,看上去外形就不是特别好,而且也不叫,低眉顺眼,还有点虚弱。

    诡异且古怪的是,这匹马的颔下有个小肉瘤,看上去就像是生病了。

    “我看你一直都在盯着那匹马....那马贵,我这个便宜....”

    小姑娘说话很斟酌,但隐隐还有一些担心,眉宇紧皱,而那匹小马驹的脑袋伏的更低了,轻轻的喘着气。

    之前的卖马人和买马人都看过来,因为程知远之前一直盯着那匹枣红马,所以他们多少也关注一点这里的情况,此时价格谈妥了,便转过注意,那买马人走来,看到那匹小马,顿时摇摇头,对小姑娘摇头:

    “你这匹马太瘦了,既是幼年又虚弱,没有精心的喂养,已经降了它的三分神气,更不是纯色马,像是这种马买回去,一不能上战场,二不能去拉车,三便是骑着赶路或许都会摔倒,这怎么会有人买呢。”

    买马人很不看好这匹马,又对程知远道:“少年郎,你要看清楚了,这匹马已经长的废了,没有办法再纠正过来,我买马也有十几次,更有一老友略懂相马之术,他曾经告诉我,幼年时落疾者必不能好。”

    说着,指了指马颔下的肉瘤,小马驹似乎有些胆小,不敢反抗,而小姑娘则是有些着急,对程知远道:“只,只要半枚芦....”

    春秋战国时代货币价值略微混乱,以秦始皇时代前后的尖足布为例,普遍以尖足和部分圆足布为贵,“芦氏”布价格约在后世等价的一万两千元,而圆足布如“离石”布则价格高达人民币两万两千元。

    半枚芦,大约也就六千块,不过换算成黄金也有不小的价钱了,当然这个时代和原本的春秋战国不太一样,对于金的流通,远远没有原来那么低贱,要知道商鞅变法之后的秦,一克兼金也就买二十四斤大米。

    兼金可比正常黄金贵多了。

    小马驹六千元也不算是坑人,在这个时代甚至都是贱卖了,而且依照小姑娘的口吻,她自己可能都觉得开高了,也就是说,这还可以向下压至少三四千元。

    “或者,或者用....十斤粮食,三头羊也可以.....”

    她又补充了一下,这明显又自己压了压价,而买马人则是失笑:“依照这匹马的价值,二十五刀不能再多了,回去也只能杀肉,有什么用呢?”

    刀币和布币赵国都在用,当然,现在是布币多一些也更值钱点。

    二十五刀,相对于马来说,这绝对是贱价了。

    小姑娘顿时有些急了:

    “它....它不挑食,什么都吃。”

    买马人又插嘴:“什么都吃,如驴焉?嗤!”

    小姑娘的脸霎时涨红:“你...你这人怎么这样,我....”

    她低着头不说话,被这般羞辱了,她也没有办法再于这里推卖了,女孩子家终究是脸皮薄,卖马的姑娘终究是和牧羊的少女不同,这小马她卖了好几天了,看过的人都说不行。

    也确实如此,买牲口回去是干活的,不是当吉祥物的。

    看着那小姑娘离开,程知远还没来得及仔细看看,不过想想那马儿确实算不得好,只是总感觉马颔下长肉瘤,似乎在哪里听过,可一时之间细想不起来了,于是转过身,朱红袍子转了下,和一个人擦肩而过,程知远倒是没有反应,而那个人则忽然转过头来,两眼熠熠的看着程知远的背影,瞄着那红袍子。

    远处路上似乎有世家子在嚷嚷什么,貌似闹得还有些大了,程知远没心思去看热闹,从怀口中,按照当时鸥老给的指示掏出一张小纸条,顺着邯郸城的大道小道七拐八拐来到了预定的那家染色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