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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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两个姑娘眼见着老太太一副要哭到晕厥过去的样子,连忙扶住了。
“太姥姥, 您先别激动, 小姨情况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还能是什么情况!人都进医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满愤恨的紧紧盯着林时恒, 那模样像是恨不得扑上来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干农活长大的,这么大年纪了力气还挺大,两个姑娘险些没扯住。
还是林时恒伸出手挥了挥:“没事, 你们先松开手。”
他是长辈, 说出的话自然是要听的,两个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犹犹豫豫的松开了手。
一松开,老太太立刻冲上来开始拍打林时恒的肩膀,嘴里骂着:“当初我就不该把你带回家, 我就不该供你上学, 你这个没心肝的,这样对我孙女, 我孙女哪里对不住了!!没良心,你没良心啊……”
她一开始手上还用着很大力道, 等到后来发现林时恒不闪也不避,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后, 手上的力气渐渐小了下来, 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老泪纵横, 说出的话也满是颓气。
“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们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时恒就那么站在原地任由她发泄,看着老人家发泄完了,终于开了口:“您真的误会了,初初这次生病没跟我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声,脸上犹带着泪水:“她跟你说有用吗?你每天就是守在那个破实验室里,做着乱七八糟的实验,你跟初初结婚这么多年了,你关心过她几次?孩子被你弄丢之后,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晕倒的时候,我打电话让你过来医院看一眼你都不愿意!怎么?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亲生的?你把他……你把那么小的他弄丢了,这么多年了,他还不知道吃了什么苦,受了什么罪……”
说着说着,老太太眼泪流的更加多了,满是皱纹的手也按在了心脏处,这一下将两个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忙一声声叫着奶奶扑了上来。
“你什么都不管,什么都让我初初来……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样,觉得孩子丢了这么久了,就没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说这话,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不光是因为自己的孙女和重孙子,还因为眼前这个让她憎恨无比的罪魁祸首,也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
怎么能这么凉薄呢,怎么能对唯一的血亲丢失都没什么反应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纪,因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穿着讲究的衣服,戴着名贵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很好。
此刻眉正紧紧皱着,眼中带着担忧的望向自己,可担忧有什么用,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言不发,一整天泡在那个破实验室里,根本不管亲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说孩子丢了十年了,那些悲伤和哀痛该平复下来,老太太这反应有些过激,可不光是十年后的现在,十年前,还在刚刚丢失的时候,作为亲生父亲的林时恒,只跟着他们一起找了不到两小时的监控,就匆匆忙忙赶回了实验室。
当时孙女受到刺激晕厥过去,醒来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着她,因为警方说孩子可能是被带离这个城市,她们在寒冬腊月里,带着印着孩子照片的传单,挨个问路过的旅人们,有没有看见过这个孩子。
而当时,林时恒又在哪里?
就连之后,他也闷声不吭的缩在实验室里,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钱包被人偷了,脚又崴了打电话来让他接,他竟然在电话里说实验正在最要紧的时候。
有这么当丈夫,有这么当爹的吗!!
她越想越心寒,心脏处猛然传来尖锐的刺痛,伴随着这股刺痛,还有呼吸不上来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么了!!”
两个年纪还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去扶住缓缓倒下的她,可她们年纪还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撑不住老太太这么一个成年人的体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时,一双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这手比起她来说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强睁开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时恒。
他眼中有着焦急,也有着无可奈何和担心,一手将人扶了起来,看似是在帮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尘,却趁着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声在她耳边快速说了一声。
“奶奶,这里有人在监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轩轩找回来。”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见他额头满是冷汗,眉毛微微皱了皱,对着她使了个眼色,面上神情虽然保持着熟悉的无奈,却隐约透着一丝焦急。
看上去,的确是有隐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但她十九岁成了寡妇,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自然不会是什么蠢人。
尤其是,她经历过国家最动荡的年代,对这种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觉得林时恒会没事编瞎话逗她玩,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的同时,她站稳了。
面前人仿佛是觉得她穿的薄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机在整理外套时快速小声的说道:“您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对我,别让人看出来。”
老太太瞬间反应了过来,立刻放大嗓门骂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着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对着两个不知情的孙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们小姨去!”
“诶!太姥姥您慢点!”
“太姥姥,小姨是在这边……”
被两个重孙女扶住,老太太转身似是愤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时恒。
他站在那,没去捡地上的外套,只沉默又安静的看着她们离开,明明表情没透露出什么难过来,整个人却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监视,他不就是一个搞研究的吗?
难道,真的有苦衷?
***
看着老太太走了,林时恒捡起外套,下楼去医院隔壁买了个笔记本电脑。
拿着新电脑,他重新回到医院,坐在长椅上双手开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没有苦衷的,但是林时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着自己的计划,林时恒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有人监视什么的。
当然是他瞎编的。
老太太年纪大,为人谨慎,又经历过华国最混乱的年代,即使那时候她年纪还小,也足够让她记忆犹新了,因此对于这种事,年轻人不相信,她肯定会信。
而只要她信了个开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原主的记忆比较枯燥,也没多长。
他和老太太是一个村子里的,又和老太太的孙女,也就是后来的妻子同龄。
原主大概五岁的时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抚养权到了舅舅那里,只是破落的村子里,养自家孩子就够艰难了,再养个别人家的孩子就让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穷二白,一点遗产没留下,还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没赔偿,一点好处没有,谁愿意凭白帮人家养孩子。
但这么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妈只能臭着一张脸养着他,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次给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时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没怨恨的意思,那时候本来就不好过,尤其还是个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妈能愿意养着他就够好的了,总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饿了,就自己去河里抓鱼吃,河水很深,他一个小孩子下河太危险,有次掉进去差点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来。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妇,自己带着儿子生活,后来儿子长大进了城工作,结婚之后夫妻两个都要工作没人能带孩子,他们一共生了两个女儿,大一点的那个可以在学校寄宿,小一点的那个却是要人带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带着小孙女,她不重男轻女,疼孙女疼到了心里,爱屋及乌,对着原主那么小还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点不忍,就总是接济他。
原主舅舅舅妈看见了只当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帮他们分担他们自然是乐意的。
很快到了上学的年纪,原主想上学,舅舅舅妈不愿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条都不行,那么丁点孩子,谁信他长大了还还钱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软,再加上听着从没上学光靠着扒小学窗户的原主像模像样的背书,写信问了儿子的意见,得到同意后这才开始资助原主念书。
念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原主成绩优异,从小学开始就没下过前三,之后上了初中开始拿奖学金,从那之后老太太就基本没出过多少钱了。
他和老太太的孙女周初初小时候玩的很好,初中时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两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时候的情谊和重逢的喜悦掺和在一起,两人在大一发生了关系。
周初初怀孕后,他们索性就告诉了家长,虽然对明明该上学的年纪却闹出一个孩子来很愤怒,但看着算是青梅竹马的一起长大的两人,再看看原主从小优异到大的成绩,周家这边还是同意了婚事。
当时结婚了还上大学的不在少数,他们简单办了个婚礼,就继续回学校上学,之后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后办了半年休学,生了孩子后又重新回到校园。
原本青梅竹马,双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又都是好大学出来的,应该过得挺好才对。
可原主却迷恋上了搞科研。
他这一迷恋,将从前种种全都抛在了脑后,他对妻子没有兴趣,对有着自己血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想一门心思的研究。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坏,他只是为了科研,放弃了妻子儿子。
一开始没人发现不对,只觉得原主很喜欢工作,喜欢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知道他一直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又没有搞外遇,工资还都如数上交,休息日都是实验室一个电话就立刻赶过去。
他在家里待得时间不长,基本是早出晚归,但因为确信他的确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没当回事。
她学的是绘画,毕业后就开始自己设计一些原创首饰和服装做出来挂在网上卖,因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细,就算是价格高销量也十分不错。
每天在家里做做首饰画一下画,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么回家,他们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从这个孩子出生后只带着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兴的他难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将孩子交给他照顾自己匆匆出门。
原主没怎么和儿子相处过,五岁大的小孩子说话已经很清晰了,他充满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乐场玩。
就这么,两人去了游乐场。
玩着玩着,原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灵感,他连忙掏出随身带着的本子开始埋头写下那一连串的代码,接着又各种推算。
等到他抬起头,想起自己是带着儿子出来的时候,孩子早就不见了。
这对于将儿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来说简直晴天霹雳,她疯了一样的到处找自己的孩子,可无论用尽什么办法,都只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有预谋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丢了,她还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能报警,可既然是人贩子故意拐卖,找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溃的时候,原主却钻进了实验室,继续他那有灵感的研究去了。
之后十年,周初初从来没有放弃过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个又一边地方,希望能够找到那个孩子,常年的奔波让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不太好。
她也对着原主闹过,让他放下实验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闹烦了,嫌弃耽误自己做实验的时间,就随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来的钱支撑着这个家去找孩子。
毕竟周初初做东西需要精力和灵感,为了找孩子她连睡觉都是能少睡一个小时就少睡一个小时,根本没有收入来源。
周初初被说服了,那段时间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每天睁开眼脸都不洗饭也不吃就赶到实验室,整个人憔悴不已,她被这副模样骗了过去,以为他那么努力也是为了孩子。
从这之后,原主安心的继续做实验,每个月分了钱还是照样打给周初初,他不需要钱,他只需要实验。
周初初再继续在全国各处四处走着,寻觅自己孩子的踪迹。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时候,在坐车去一个据说有很多被买来男孩的山村路上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
临死,手里还握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疼爱她的奶奶因为这一噩耗突发脑溢血猝死。
而原主没了妻子也不见得多伤心,继续沉浸在实验中,直到五年后,警方通知他,他的儿子已经找回来了。
原主不太有兴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儿子,还是将人领了回来,据警方说,这孩子小时候因为长得可爱,拐卖他的人本来打算直接卖钱的,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怕他哭闹惹来的警察,运输途中他们一直喂他喝药。
也许是药量对于这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发不出声音了。
通俗的来讲,也就是哑巴。
一个哑巴自然是没人买的,人贩子索性就转道,将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专门控制小孩子来乞讨的组织里。
那里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这是为了让他们看上去足够的可怜,能让路人因为怜悯而掏钱。
这孩子运气算好,他被送过去的时候,组织里的医生刚好伤了手不能做手术,要不然他这样小的孩子,怎么也要做手术截肢,一方面是让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让他显得更加可怜,现在常用的医生不能做手术,那么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死人,再加上看他本来就哑巴了,他这才逃过一劫,没像是其他人一样,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被控制乞讨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闹市里捧着个小碗,在有行人路过时,可怜兮兮的睁着两个大眼睛望向对方,为了表示自己是哑巴,还要啊啊几下获取同情。
一般在他们这些孩子乞讨的时候,都会有成年人在旁边守着看着,防止他们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们藏下乞讨来的钱,那年头管的不严格,一直等到他十岁的时候,国家大力打击人贩子和这种带着拐卖来的孩子乞讨的行为。
他们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讨了,新拐来的孩子匆匆卖掉,养了几年如他这样的,就跟着“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东西,抢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着干了这些。
又过了三年,他十三岁的时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这些小弟都各奔东西,像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是没人管的,一些还记得小时候是被拐卖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还有一些如他这样,因为被拐来的时候年纪太小什么都不记得的,也就自己谋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没证件,等到自由之后,他没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是拿着以前攒的钱摆小摊,他手脚利落,也知道和周围人打好关系,每次都往学校门口蹲着摆摊,时间长了等攒了一笔钱,就拿着这钱找人办了证件。
因为名字上绣着一个轩字,他给自己取名叫王轩。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经那个组织里,唯一一个对他们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着“老大”一起死了。
之后,王轩就一直在摆摊攒钱,一直到二十岁,有个从组织里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带着他到了警局登记,警方想办法找到了当初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名单,一一对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处的记录和孩子特征,将王轩给找了出来。
王轩已经二十岁,是个哑巴,又是个成年人,现在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亲生父亲的家。
他是幸运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知道了原来自己被拐卖后妈妈一直在找他,还看到了妈妈留给他的录像,知道她一直都在爱着他。
不幸的是,所有爱他的人已经离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对他冷漠无比的父亲。
原主对这个儿子很不满,他想象中的孩子,应该是和自己一样,在科研方面有着兴趣,也应该汇聚了自己和妻子的优点。
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皮肤有些黑,哑巴又没什么规矩的年轻人。
警方给出的记录中,他甚至还偷过东西。
难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弃,但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让人走,只是虽然原主嘴上不说,从小就看人眼色长大的王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个亲生父亲对自己的鄙夷与不屑。
他当然是愤怒的,已经知道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走丢来龙去脉的他看来,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这个男人不可以。
而之后,仿佛是为了争一口气,也仿佛是为了让亲生父亲能够正视自己,他努力的学习着从没有学习过的礼仪,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书籍,他想要让自己变得优秀,优秀到父亲眼里能够正视他。
从小到大,他已经受够那些看垃圾一样的眼神了,母亲留下来的爱告诉他,他本来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样的长大,他小时候的玩具还保留着,而在他被拐卖后,那些玩具的价格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弄丢了他。
可无论王轩怎么努力,他的父亲都不会将他看在眼里,只会一门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时,王轩十五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出现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当初在初中门口摆摊时认识的女孩,他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她也答应了他。
这个女孩对于他来说是耻辱,因为在她答应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积蓄后,她又回到了校园里,避开他走,在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来问的时候,却又带着嫌恶的否决了她答应了追求。
当时所有围观的学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没人相信长相漂亮成绩优异的女学生会喜欢上一个在学校门口摆摊卖烤串的哑巴。
他们以为这哑巴是在闹事,望向他的视线里充满了鄙夷。
之后学校门卫也被吵闹声吸引了过来,他推搡着王轩,将他赶出了学校,并且警告他不准再来骚扰学校里的学生。
可一开始,明明是她先来示好的啊。
王轩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去那所学校摆过摊,他宁愿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个女人。
谁能想到还能再重逢呢,重逢的方式还是这个女人成为了他亲生父亲的学生。
并且她看向父亲的视线他也很熟悉,那是恋慕,是想要成为林太太的眼神。
而他的父亲很看重这个女人,因为她很有天赋,在她提出想要结婚时,还答应了下来。
王轩用刀划破了那个女人的脸,并且重新和以前的混混朋友联络了起来,将她赶出了这座城市。
之后,他开始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他不知道那女人怀孕了,也没想到那女人还能给自己生下个弟弟,一个小了他二十多岁的弟弟。
二十多年后,就在王轩以为自己能够得到原主全部财产时,那女人带着二十多岁的儿子回来了。
已经过了二十多年靡醉生活的王轩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在学校里被她堵着骂只会红着眼睛的小少年了,他虽然是哑巴,但他手段还是有的。
亲生父亲偏向和自己一样有着科研天赋的小儿子,没关系,那就在知道他要改遗产前杀了他。
伪造一份遗产,将那个女人和弟弟赶出家中。
那个女人不死心怎么办?再伪造一场车祸,她会死的渣都不剩下。
之后,他频频开始针对成为孤儿的弟弟。
他安排人抢走弟弟的科研成果,故意勾|引走弟弟的女友,为了能够更好地打压对方,他开始利用混黑方面,挂羊头卖狗肉的做违法生意赚钱。
对方一直被他打压了五年,直到五年后,弟弟做出了一个对社会很有利的科研成果,一跃成为了国家之荣。
而他这个大哥曾经做过的那些黑心事都被翻了出来,公司被查封,财产被没收,当年害死了两条人命的事也都被翻了出来。
没人相信他不是为了钱。
就像是亲生父亲不相信他回来不是为了钱一样。
他罪大恶极,被判了死刑。
死前,他要求再看一遍母亲当年在还没找到他时录下的影像。
一般死刑前夜,犯人有什么要求狱警都会因为人道主义应允,那盘录像带被带到了他面前。
王轩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生命。
而他不知道,原主一直在以灵魂的形式看着他。
原主是爱科研的,他爱这些胜过了爱所有,甚至包括了他自己。
可也许是死后不能再做科研让他那颗被科研撑得满满当当的大脑多出了一些空余,来看自己的儿子。
其实他有很多话想说,比如小儿子不是他的血脉,他要改遗产也只是因为小儿子有科研方面的天赋,他想要给他留下一些资源来,好让他能专心搞科研。
也许是最后的父爱,看着被判了死刑的儿子,原主付出了灵魂,只求能让他在还没有变成后来那种模样时,就被找回家。
给他一个他想要的家庭,给他他最渴望的爱。
【叮!本世界任务:守护周初初,守护王轩,目前完成度:0】
林时恒在等推算结果时查看了一下时间线。
王轩十五岁,周初初因为连续几天赶车没有好好休息高烧病倒在了家中,林时恒回家发现后叫了120,因为周初初需要人照顾而他又记挂着自己实验室里的研究,就打电话给老太太来拜托她帮忙照顾妻子。
而这一下直接让本来就对他十分不满的老太太炸了锅,儿子丢了不去找,妻子病了不照顾,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人算是自己教养大的。
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在去年车祸和妻子一起车祸去世,只剩下了两个女儿在,大孙女是老师,离了婚,自己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生活,小孙女呢,唯一的孩子丢了,丈夫还是这么不省事的,即使她身体还算是硬朗,在这次知道小孙女高烧昏迷而本应该陪着她的孙女婿却为了那个破实验室要赶回去,差点没气绝过去。
她本来一门心思的要质问对方,结果被林时恒说的那两句话给吓唬住了。
老太太虽然念过书也识字,倒是没什么学历,又这么多年没念书,对林时恒平时在做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搞什么研究,每天就是呆在一个实验室不管家里。
钱倒是拿的挺多,但钱再多有什么用,孩子不还是找不回来。
她本来打定主意这次来劝说孙女和这家伙离婚的,结婚就是找个人一起过日子,这哪有男方跟实验室过日子,女方这么多年了都自己过的。
这些想法在林时恒那似有隐情,又承诺会找回轩轩的话语下消了一半,而剩下的那一半,在看到靠在病床上,苍白着脸怔怔拿着手中儿子照片看的孙女时,更是彻底消了下去。
“初初啊,你还没吃饭吧,奶奶给你带了吃的。”
林奶奶叹了口气,让重孙女将一直提着的保温盒放在桌上,自己伸出手去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饭菜。
“来,我还给你做了个汤,先喝点汤暖暖胃,然后再吃饭,这个荤素搭配要均衡,看你脸色差的。”
周初初已经放下了手里的照片,对着奶奶露出了个苍白的笑:“您怎么来了,我这只是有点发烧,没什么的。”
“还只是有点发烧,都晕倒了那还是小事吗!!”
林奶奶说着说着语气严厉了起来:“你也是,这都十年了,你还差那么点时间吗!就算是再怎么着急找孩子,人也要注意休息啊,这次多凶险啊,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谁找孩子去?!”
她本来还想顺口批判一声“指望林时恒你还不如做梦”,但脑海中突然想起刚才孙女婿对自己说的话,又犹豫的吞了下去。
周初初脸上的笑容苦涩了下来,她摇摇头,知道自己让老人家担心了,也没有辩驳的意思,顺着道:“我下次不会再这样了。”
“思思念念怎么跟着来了?我姐今天不是放假吗?”
“诶,还不是她学校里要搞什么补习,你也知道,学生要中考,她们这些老师就得加班加点的补习,她不放心思思念念,就把她们送到我那了。”
林奶奶解释完,见周初初的一双眼看向门口,心里一阵酸涩。
这傻丫头,就算是一个人撑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是对林时恒那么信任。
可她也说不出什么生气的话来,毕竟当初这孩子被自己养的太娇,人家说什么信什么,最信她的话,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天天念叨着时恒是好孩子,初初可不就听到耳朵里了吗?
更何况,在林时恒没有对科研这么走火入魔的时候,他也的确对初初很好。
“好了,你就别看了,他估计马上就又回去上班了,真是不知道,一天天忙活什么。”
周初初眼神黯然一瞬,却不想疼爱自己的奶奶伤心,只能强撑着解释:“他也是为了赚钱,这些年我也没心思去赚钱,要不是他撑着,家里早就垮了。”
就算是垮了,那也是因为他弄丢了孩子才垮的。
林奶奶想起这个就一肚子气,可又不想孙女难过,只揭过不提。
“来,来,喝汤。”
而这一边,林时恒看着推演结果出来,快速起身,拿着笔记本转身就走。
一边走一边打电话:“喂,老邱,我这里有个新的设想,我把东西发给你,你立刻往上申请。”
说着,他挂了电话,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过去。
周初初正在喝着汤,突然听到短信叮咚一声,她放下汤,侧身去拿了手机看。
点看来,是林时恒的信息。
【我这十年的研究成果马上出来,你好好休息,等你出院,我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
周初初手握紧了手机,心莫名其妙的跳的有些快。
会是什么呢?
旁边的两个姑娘眼见着老太太一副要哭到晕厥过去的样子,连忙扶住了。
“太姥姥, 您先别激动, 小姨情况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还能是什么情况!人都进医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满愤恨的紧紧盯着林时恒, 那模样像是恨不得扑上来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干农活长大的,这么大年纪了力气还挺大,两个姑娘险些没扯住。
还是林时恒伸出手挥了挥:“没事, 你们先松开手。”
他是长辈, 说出的话自然是要听的,两个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犹犹豫豫的松开了手。
一松开,老太太立刻冲上来开始拍打林时恒的肩膀,嘴里骂着:“当初我就不该把你带回家, 我就不该供你上学, 你这个没心肝的,这样对我孙女, 我孙女哪里对不住了!!没良心,你没良心啊……”
她一开始手上还用着很大力道, 等到后来发现林时恒不闪也不避,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后, 手上的力气渐渐小了下来, 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老泪纵横, 说出的话也满是颓气。
“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们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时恒就那么站在原地任由她发泄,看着老人家发泄完了,终于开了口:“您真的误会了,初初这次生病没跟我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声,脸上犹带着泪水:“她跟你说有用吗?你每天就是守在那个破实验室里,做着乱七八糟的实验,你跟初初结婚这么多年了,你关心过她几次?孩子被你弄丢之后,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晕倒的时候,我打电话让你过来医院看一眼你都不愿意!怎么?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亲生的?你把他……你把那么小的他弄丢了,这么多年了,他还不知道吃了什么苦,受了什么罪……”
说着说着,老太太眼泪流的更加多了,满是皱纹的手也按在了心脏处,这一下将两个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忙一声声叫着奶奶扑了上来。
“你什么都不管,什么都让我初初来……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样,觉得孩子丢了这么久了,就没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说这话,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不光是因为自己的孙女和重孙子,还因为眼前这个让她憎恨无比的罪魁祸首,也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
怎么能这么凉薄呢,怎么能对唯一的血亲丢失都没什么反应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纪,因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穿着讲究的衣服,戴着名贵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很好。
此刻眉正紧紧皱着,眼中带着担忧的望向自己,可担忧有什么用,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言不发,一整天泡在那个破实验室里,根本不管亲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说孩子丢了十年了,那些悲伤和哀痛该平复下来,老太太这反应有些过激,可不光是十年后的现在,十年前,还在刚刚丢失的时候,作为亲生父亲的林时恒,只跟着他们一起找了不到两小时的监控,就匆匆忙忙赶回了实验室。
当时孙女受到刺激晕厥过去,醒来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着她,因为警方说孩子可能是被带离这个城市,她们在寒冬腊月里,带着印着孩子照片的传单,挨个问路过的旅人们,有没有看见过这个孩子。
而当时,林时恒又在哪里?
就连之后,他也闷声不吭的缩在实验室里,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钱包被人偷了,脚又崴了打电话来让他接,他竟然在电话里说实验正在最要紧的时候。
有这么当丈夫,有这么当爹的吗!!
她越想越心寒,心脏处猛然传来尖锐的刺痛,伴随着这股刺痛,还有呼吸不上来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么了!!”
两个年纪还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去扶住缓缓倒下的她,可她们年纪还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撑不住老太太这么一个成年人的体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时,一双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这手比起她来说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强睁开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时恒。
他眼中有着焦急,也有着无可奈何和担心,一手将人扶了起来,看似是在帮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尘,却趁着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声在她耳边快速说了一声。
“奶奶,这里有人在监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轩轩找回来。”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见他额头满是冷汗,眉毛微微皱了皱,对着她使了个眼色,面上神情虽然保持着熟悉的无奈,却隐约透着一丝焦急。
看上去,的确是有隐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但她十九岁成了寡妇,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自然不会是什么蠢人。
尤其是,她经历过国家最动荡的年代,对这种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觉得林时恒会没事编瞎话逗她玩,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的同时,她站稳了。
面前人仿佛是觉得她穿的薄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机在整理外套时快速小声的说道:“您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对我,别让人看出来。”
老太太瞬间反应了过来,立刻放大嗓门骂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着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对着两个不知情的孙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们小姨去!”
“诶!太姥姥您慢点!”
“太姥姥,小姨是在这边……”
被两个重孙女扶住,老太太转身似是愤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时恒。
他站在那,没去捡地上的外套,只沉默又安静的看着她们离开,明明表情没透露出什么难过来,整个人却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监视,他不就是一个搞研究的吗?
难道,真的有苦衷?
***
看着老太太走了,林时恒捡起外套,下楼去医院隔壁买了个笔记本电脑。
拿着新电脑,他重新回到医院,坐在长椅上双手开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没有苦衷的,但是林时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着自己的计划,林时恒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有人监视什么的。
当然是他瞎编的。
老太太年纪大,为人谨慎,又经历过华国最混乱的年代,即使那时候她年纪还小,也足够让她记忆犹新了,因此对于这种事,年轻人不相信,她肯定会信。
而只要她信了个开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原主的记忆比较枯燥,也没多长。
他和老太太是一个村子里的,又和老太太的孙女,也就是后来的妻子同龄。
原主大概五岁的时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抚养权到了舅舅那里,只是破落的村子里,养自家孩子就够艰难了,再养个别人家的孩子就让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穷二白,一点遗产没留下,还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没赔偿,一点好处没有,谁愿意凭白帮人家养孩子。
但这么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妈只能臭着一张脸养着他,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次给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时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没怨恨的意思,那时候本来就不好过,尤其还是个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妈能愿意养着他就够好的了,总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饿了,就自己去河里抓鱼吃,河水很深,他一个小孩子下河太危险,有次掉进去差点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来。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妇,自己带着儿子生活,后来儿子长大进了城工作,结婚之后夫妻两个都要工作没人能带孩子,他们一共生了两个女儿,大一点的那个可以在学校寄宿,小一点的那个却是要人带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带着小孙女,她不重男轻女,疼孙女疼到了心里,爱屋及乌,对着原主那么小还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点不忍,就总是接济他。
原主舅舅舅妈看见了只当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帮他们分担他们自然是乐意的。
很快到了上学的年纪,原主想上学,舅舅舅妈不愿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条都不行,那么丁点孩子,谁信他长大了还还钱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软,再加上听着从没上学光靠着扒小学窗户的原主像模像样的背书,写信问了儿子的意见,得到同意后这才开始资助原主念书。
念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原主成绩优异,从小学开始就没下过前三,之后上了初中开始拿奖学金,从那之后老太太就基本没出过多少钱了。
他和老太太的孙女周初初小时候玩的很好,初中时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两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时候的情谊和重逢的喜悦掺和在一起,两人在大一发生了关系。
周初初怀孕后,他们索性就告诉了家长,虽然对明明该上学的年纪却闹出一个孩子来很愤怒,但看着算是青梅竹马的一起长大的两人,再看看原主从小优异到大的成绩,周家这边还是同意了婚事。
当时结婚了还上大学的不在少数,他们简单办了个婚礼,就继续回学校上学,之后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后办了半年休学,生了孩子后又重新回到校园。
原本青梅竹马,双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又都是好大学出来的,应该过得挺好才对。
可原主却迷恋上了搞科研。
他这一迷恋,将从前种种全都抛在了脑后,他对妻子没有兴趣,对有着自己血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想一门心思的研究。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坏,他只是为了科研,放弃了妻子儿子。
一开始没人发现不对,只觉得原主很喜欢工作,喜欢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知道他一直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又没有搞外遇,工资还都如数上交,休息日都是实验室一个电话就立刻赶过去。
他在家里待得时间不长,基本是早出晚归,但因为确信他的确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没当回事。
她学的是绘画,毕业后就开始自己设计一些原创首饰和服装做出来挂在网上卖,因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细,就算是价格高销量也十分不错。
每天在家里做做首饰画一下画,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么回家,他们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从这个孩子出生后只带着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兴的他难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将孩子交给他照顾自己匆匆出门。
原主没怎么和儿子相处过,五岁大的小孩子说话已经很清晰了,他充满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乐场玩。
就这么,两人去了游乐场。
玩着玩着,原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灵感,他连忙掏出随身带着的本子开始埋头写下那一连串的代码,接着又各种推算。
等到他抬起头,想起自己是带着儿子出来的时候,孩子早就不见了。
这对于将儿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来说简直晴天霹雳,她疯了一样的到处找自己的孩子,可无论用尽什么办法,都只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有预谋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丢了,她还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能报警,可既然是人贩子故意拐卖,找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溃的时候,原主却钻进了实验室,继续他那有灵感的研究去了。
之后十年,周初初从来没有放弃过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个又一边地方,希望能够找到那个孩子,常年的奔波让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不太好。
她也对着原主闹过,让他放下实验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闹烦了,嫌弃耽误自己做实验的时间,就随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来的钱支撑着这个家去找孩子。
毕竟周初初做东西需要精力和灵感,为了找孩子她连睡觉都是能少睡一个小时就少睡一个小时,根本没有收入来源。
周初初被说服了,那段时间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每天睁开眼脸都不洗饭也不吃就赶到实验室,整个人憔悴不已,她被这副模样骗了过去,以为他那么努力也是为了孩子。
从这之后,原主安心的继续做实验,每个月分了钱还是照样打给周初初,他不需要钱,他只需要实验。
周初初再继续在全国各处四处走着,寻觅自己孩子的踪迹。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时候,在坐车去一个据说有很多被买来男孩的山村路上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
临死,手里还握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疼爱她的奶奶因为这一噩耗突发脑溢血猝死。
而原主没了妻子也不见得多伤心,继续沉浸在实验中,直到五年后,警方通知他,他的儿子已经找回来了。
原主不太有兴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儿子,还是将人领了回来,据警方说,这孩子小时候因为长得可爱,拐卖他的人本来打算直接卖钱的,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怕他哭闹惹来的警察,运输途中他们一直喂他喝药。
也许是药量对于这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发不出声音了。
通俗的来讲,也就是哑巴。
一个哑巴自然是没人买的,人贩子索性就转道,将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专门控制小孩子来乞讨的组织里。
那里面的孩子基本都不太完整,这是为了让他们看上去足够的可怜,能让路人因为怜悯而掏钱。
这孩子运气算好,他被送过去的时候,组织里的医生刚好伤了手不能做手术,要不然他这样小的孩子,怎么也要做手术截肢,一方面是让他跑不了,一方面也是让他显得更加可怜,现在常用的医生不能做手术,那么小的孩子受不住,一不小心就会死人,再加上看他本来就哑巴了,他这才逃过一劫,没像是其他人一样,被截肢胳膊或者腿。
之后他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被控制乞讨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闹市里捧着个小碗,在有行人路过时,可怜兮兮的睁着两个大眼睛望向对方,为了表示自己是哑巴,还要啊啊几下获取同情。
一般在他们这些孩子乞讨的时候,都会有成年人在旁边守着看着,防止他们向路人求救或者是怕他们藏下乞讨来的钱,那年头管的不严格,一直等到他十岁的时候,国家大力打击人贩子和这种带着拐卖来的孩子乞讨的行为。
他们这些孩子也就不能再乞讨了,新拐来的孩子匆匆卖掉,养了几年如他这样的,就跟着“老大”一起混。
打架,偷东西,抢劫,小小的孩子就被逼着干了这些。
又过了三年,他十三岁的时候,“老大”跟人打架死了,以前的这些小弟都各奔东西,像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是没人管的,一些还记得小时候是被拐卖的孩子去警局找父母,还有一些如他这样,因为被拐来的时候年纪太小什么都不记得的,也就自己谋生路了。
他之前一直被控制,也没证件,等到自由之后,他没再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而是拿着以前攒的钱摆小摊,他手脚利落,也知道和周围人打好关系,每次都往学校门口蹲着摆摊,时间长了等攒了一笔钱,就拿着这钱找人办了证件。
因为名字上绣着一个轩字,他给自己取名叫王轩。
王是大姓,而且也是曾经那个组织里,唯一一个对他们这些孩子好的人的姓,可惜那天打架他跟着“老大”一起死了。
之后,王轩就一直在摆摊攒钱,一直到二十岁,有个从组织里出去的孩子找到了父母,父母带着他到了警局登记,警方想办法找到了当初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名单,一一对比,加上之前周初初留在各处的记录和孩子特征,将王轩给找了出来。
王轩已经二十岁,是个哑巴,又是个成年人,现在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他本可以不回去的,但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亲生父亲的家。
他是幸运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知道了原来自己被拐卖后妈妈一直在找他,还看到了妈妈留给他的录像,知道她一直都在爱着他。
不幸的是,所有爱他的人已经离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对他冷漠无比的父亲。
原主对这个儿子很不满,他想象中的孩子,应该是和自己一样,在科研方面有着兴趣,也应该汇聚了自己和妻子的优点。
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皮肤有些黑,哑巴又没什么规矩的年轻人。
警方给出的记录中,他甚至还偷过东西。
难登大雅之堂。
他很嫌弃,但因为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没说让人走,只是虽然原主嘴上不说,从小就看人眼色长大的王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个亲生父亲对自己的鄙夷与不屑。
他当然是愤怒的,已经知道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走丢来龙去脉的他看来,任何人都可以看不起自己,只有这个男人不可以。
而之后,仿佛是为了争一口气,也仿佛是为了让亲生父亲能够正视自己,他努力的学习着从没有学习过的礼仪,又逼迫自己看科研方面的书籍,他想要让自己变得优秀,优秀到父亲眼里能够正视他。
从小到大,他已经受够那些看垃圾一样的眼神了,母亲留下来的爱告诉他,他本来可以像是小王子一样的长大,他小时候的玩具还保留着,而在他被拐卖后,那些玩具的价格他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弄丢了他。
可无论王轩怎么努力,他的父亲都不会将他看在眼里,只会一门心思的研究,研究,父子两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时,王轩十五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出现在了他面前。
那是他当初在初中门口摆摊时认识的女孩,他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她也答应了他。
这个女孩对于他来说是耻辱,因为在她答应了他的告白,拿走了他所有的积蓄后,她又回到了校园里,避开他走,在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来问的时候,却又带着嫌恶的否决了她答应了追求。
当时所有围观的学生都看到了那一幕,没人相信长相漂亮成绩优异的女学生会喜欢上一个在学校门口摆摊卖烤串的哑巴。
他们以为这哑巴是在闹事,望向他的视线里充满了鄙夷。
之后学校门卫也被吵闹声吸引了过来,他推搡着王轩,将他赶出了学校,并且警告他不准再来骚扰学校里的学生。
可一开始,明明是她先来示好的啊。
王轩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去那所学校摆过摊,他宁愿多走路也不想再看到那个女人。
谁能想到还能再重逢呢,重逢的方式还是这个女人成为了他亲生父亲的学生。
并且她看向父亲的视线他也很熟悉,那是恋慕,是想要成为林太太的眼神。
而他的父亲很看重这个女人,因为她很有天赋,在她提出想要结婚时,还答应了下来。
王轩用刀划破了那个女人的脸,并且重新和以前的混混朋友联络了起来,将她赶出了这座城市。
之后,他开始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他不知道那女人怀孕了,也没想到那女人还能给自己生下个弟弟,一个小了他二十多岁的弟弟。
二十多年后,就在王轩以为自己能够得到原主全部财产时,那女人带着二十多岁的儿子回来了。
已经过了二十多年靡醉生活的王轩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在学校里被她堵着骂只会红着眼睛的小少年了,他虽然是哑巴,但他手段还是有的。
亲生父亲偏向和自己一样有着科研天赋的小儿子,没关系,那就在知道他要改遗产前杀了他。
伪造一份遗产,将那个女人和弟弟赶出家中。
那个女人不死心怎么办?再伪造一场车祸,她会死的渣都不剩下。
之后,他频频开始针对成为孤儿的弟弟。
他安排人抢走弟弟的科研成果,故意勾|引走弟弟的女友,为了能够更好地打压对方,他开始利用混黑方面,挂羊头卖狗肉的做违法生意赚钱。
对方一直被他打压了五年,直到五年后,弟弟做出了一个对社会很有利的科研成果,一跃成为了国家之荣。
而他这个大哥曾经做过的那些黑心事都被翻了出来,公司被查封,财产被没收,当年害死了两条人命的事也都被翻了出来。
没人相信他不是为了钱。
就像是亲生父亲不相信他回来不是为了钱一样。
他罪大恶极,被判了死刑。
死前,他要求再看一遍母亲当年在还没找到他时录下的影像。
一般死刑前夜,犯人有什么要求狱警都会因为人道主义应允,那盘录像带被带到了他面前。
王轩看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亮,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生命。
而他不知道,原主一直在以灵魂的形式看着他。
原主是爱科研的,他爱这些胜过了爱所有,甚至包括了他自己。
可也许是死后不能再做科研让他那颗被科研撑得满满当当的大脑多出了一些空余,来看自己的儿子。
其实他有很多话想说,比如小儿子不是他的血脉,他要改遗产也只是因为小儿子有科研方面的天赋,他想要给他留下一些资源来,好让他能专心搞科研。
也许是最后的父爱,看着被判了死刑的儿子,原主付出了灵魂,只求能让他在还没有变成后来那种模样时,就被找回家。
给他一个他想要的家庭,给他他最渴望的爱。
【叮!本世界任务:守护周初初,守护王轩,目前完成度:0】
林时恒在等推算结果时查看了一下时间线。
王轩十五岁,周初初因为连续几天赶车没有好好休息高烧病倒在了家中,林时恒回家发现后叫了120,因为周初初需要人照顾而他又记挂着自己实验室里的研究,就打电话给老太太来拜托她帮忙照顾妻子。
而这一下直接让本来就对他十分不满的老太太炸了锅,儿子丢了不去找,妻子病了不照顾,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人算是自己教养大的。
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在去年车祸和妻子一起车祸去世,只剩下了两个女儿在,大孙女是老师,离了婚,自己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生活,小孙女呢,唯一的孩子丢了,丈夫还是这么不省事的,即使她身体还算是硬朗,在这次知道小孙女高烧昏迷而本应该陪着她的孙女婿却为了那个破实验室要赶回去,差点没气绝过去。
她本来一门心思的要质问对方,结果被林时恒说的那两句话给吓唬住了。
老太太虽然念过书也识字,倒是没什么学历,又这么多年没念书,对林时恒平时在做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他在搞什么研究,每天就是呆在一个实验室不管家里。
钱倒是拿的挺多,但钱再多有什么用,孩子不还是找不回来。
她本来打定主意这次来劝说孙女和这家伙离婚的,结婚就是找个人一起过日子,这哪有男方跟实验室过日子,女方这么多年了都自己过的。
这些想法在林时恒那似有隐情,又承诺会找回轩轩的话语下消了一半,而剩下的那一半,在看到靠在病床上,苍白着脸怔怔拿着手中儿子照片看的孙女时,更是彻底消了下去。
“初初啊,你还没吃饭吧,奶奶给你带了吃的。”
林奶奶叹了口气,让重孙女将一直提着的保温盒放在桌上,自己伸出手去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饭菜。
“来,我还给你做了个汤,先喝点汤暖暖胃,然后再吃饭,这个荤素搭配要均衡,看你脸色差的。”
周初初已经放下了手里的照片,对着奶奶露出了个苍白的笑:“您怎么来了,我这只是有点发烧,没什么的。”
“还只是有点发烧,都晕倒了那还是小事吗!!”
林奶奶说着说着语气严厉了起来:“你也是,这都十年了,你还差那么点时间吗!就算是再怎么着急找孩子,人也要注意休息啊,这次多凶险啊,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谁找孩子去?!”
她本来还想顺口批判一声“指望林时恒你还不如做梦”,但脑海中突然想起刚才孙女婿对自己说的话,又犹豫的吞了下去。
周初初脸上的笑容苦涩了下来,她摇摇头,知道自己让老人家担心了,也没有辩驳的意思,顺着道:“我下次不会再这样了。”
“思思念念怎么跟着来了?我姐今天不是放假吗?”
“诶,还不是她学校里要搞什么补习,你也知道,学生要中考,她们这些老师就得加班加点的补习,她不放心思思念念,就把她们送到我那了。”
林奶奶解释完,见周初初的一双眼看向门口,心里一阵酸涩。
这傻丫头,就算是一个人撑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是对林时恒那么信任。
可她也说不出什么生气的话来,毕竟当初这孩子被自己养的太娇,人家说什么信什么,最信她的话,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天天念叨着时恒是好孩子,初初可不就听到耳朵里了吗?
更何况,在林时恒没有对科研这么走火入魔的时候,他也的确对初初很好。
“好了,你就别看了,他估计马上就又回去上班了,真是不知道,一天天忙活什么。”
周初初眼神黯然一瞬,却不想疼爱自己的奶奶伤心,只能强撑着解释:“他也是为了赚钱,这些年我也没心思去赚钱,要不是他撑着,家里早就垮了。”
就算是垮了,那也是因为他弄丢了孩子才垮的。
林奶奶想起这个就一肚子气,可又不想孙女难过,只揭过不提。
“来,来,喝汤。”
而这一边,林时恒看着推演结果出来,快速起身,拿着笔记本转身就走。
一边走一边打电话:“喂,老邱,我这里有个新的设想,我把东西发给你,你立刻往上申请。”
说着,他挂了电话,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过去。
周初初正在喝着汤,突然听到短信叮咚一声,她放下汤,侧身去拿了手机看。
点看来,是林时恒的信息。
【我这十年的研究成果马上出来,你好好休息,等你出院,我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
周初初手握紧了手机,心莫名其妙的跳的有些快。
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