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参拜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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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的脑子一下子没有能转过弯来。如果风水大师说了是男娃,难道,真能把袁氏肚子里的女娃变成了男娃。林氏还没有迷信到真把这种事儿当真的地步。
“女娃,能变男娃,我看不见得吧。司马先生再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太可能吧。”林氏说。
“你有毛病了是不是?”朱庆民直接指到老婆脑袋上说他这个老婆从来是蠢。
“怎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了。明明是女娃,怎么可能变成男娃,神仙都做不了这个事。”
“奇怪了,那老爷你为什么掺合这件事,明明司马说了以后不能把女娃变成男娃?”
“你这就不懂了。这叫做先下手为强。我要是不这么做。那个朱天宇,也可能找上司马,让他断定袁氏肚子里怀的是女娃,逼着袁氏把小孩下掉。所以,先要让袁氏把孩子生下来要紧,至于怎么把女娃变男娃,这不是很简单吗?皇室里都能狸猫换太子,咱老百姓家搞这个还不容易?再说因这个事儿,我们关系和赵氏她们关系好了,以后有我们的益处。”
听老公这一番话说来,林氏算是醍醐灌顶了。原来是如此。林氏一个拳头打在掌心上,兴致勃发地说:“老爷,这样说,你这是办了大善事了。”
“大善事?”朱庆民一个愣,奇怪地瞅起了林氏。
这个女人脑袋不会是又傻逼了吧。居然说他是大善人,所以掺合到人家生男生女的事上。
“你想想,老爷,袁氏肚子里的孩子,也算是一条性命吧。现在,你这样做了,不是救了那条小生命吗?”
朱庆民对林氏这话冷冷地哼了两声,说林氏傻真是傻,他刚才说狸猫换太子,只没有把后面的结局说出来。如果袁氏肚子里生出来真的是个女娃,可想而知这个女娃今后的命运极其可悲,这定是错不了的了。明明贵为千金,只因为父母之间的利益争斗,结果一辈子都没有好日子过了,说不定出生不久都要被弄死了。
不和这个蠢货继续说话了,他这个心里正烦着呢。想想那个朱天宇,明着暗着都把矛头指到了他身上,不知道会不会因此被朱隶察觉了什么。所以说起来朱天宇也是蠢到了极点,哪有这样坑叔的。如果奉公伯府不好了,以为宁远侯府能好到哪里去吗?
奉公伯府与宁远侯府平常关系好,不都是为了应付护国公吗?
指头在桌案上敲了敲,朱庆民眯了眯眼睛。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阵以后,李敏走去看了看中毒的怀让。然后,琢磨起怎么给慧光方丈开方子。
慧光是很信得过她的,听说她要给自己开药,一口答应。既然人家高僧都信得过自己,李大夫更是全力以赴。
仔细考虑过后,李敏写了一个百合固金汤。这个方剂,主要是治疗肺病咳血的。由于肺肾阴虚,虚火上炎,肺热而燥,病人不但咳嗽,而且,气短,喘,痰中带血,阴虚内热,阴虚盗汗。简单点一句话说,古代没有抗生素的时候,治疗肺痨即肺结核时,常用的就这个方子。
这样的方子,用来治疗肺结核,当然是没有抗生素来的有效,只能说是拖延病情,尽可能延续病人的性命,不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不过,对大夫和病人来说,只要把病人的性命拖一天就是一天,只要拖一天,或许就能有奇迹出现。所以,不能说,只能拖延病人性命的药方全都是没用的。这样的思维逻辑,同样适用于现代一些临床上暂时还未能找到根治方法的疾病上面。
现在,李敏有可能怀疑,慧光患的这个肺病,很有可能还不是相当于古代癌症的肺痨,而是真正的癌肿。放到现代,也是很难治愈的。好在一点是,古代的环境好,其实触发癌的环境条件还是比较小的。可以用中药扶正气的方式,来增强病人自身的抵抗力,看能不能创造出奇迹。
中医治病和西医治病不同,中医讲究的是证,而不是病。所以,同一个方子,可以治疗许多的病,包括看起来完全南辕北辙的两个病。这对于西医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可中医就是能做到这样神奇的一点。
当初李敏学西医,为的,也就是从某方面更好地了解中医,辅佐中医。因为,如果越深刻了解西医,会发现中医的某些观点很伟大。比如,中医从来是把人看为一个整体来治病的。西医治病治到最后,也是牵发人体全身。可以说,中医比西医,更具有一种前瞻的全局观。而这样的一种观点,现在在临床上也在不约而同地影响西医的发展。
医学的东西,换句话来说,能治好病的,都是好大夫,好药,好医学,没有所谓中医西医非要分的很清楚的道理。
李敏深信不疑这一点,所以在用药用法子救病人的这一前提条件下,从来不会去区分是中医或是西医用法。
如今她对慧光用的是双管齐下,一方面,慧光现在咳的厉害,怕肺里气管里是有炎症的,可以用抗生素来压制炎症,另一方面,用中医传统优秀的汤剂来扶持慧光的正气。
百合固金汤,用的生地黄,熟地黄,由于在她来大明王朝之前,还没有熟地黄一说,可以说明,这个汤剂在大明王朝并没有形成。于是,在书写方剂的时候,李敏不忘告诉负责煎药的药僧,说明这个药方里面用到的药材,有些可能没有,等到时候下山与徐掌柜取药。
怀让在床上躺着听她说话,一双眼珠子睁的雪亮,等李敏吩咐完事情走了以后,对拿着方丈药方的莲生说:“给我看看。”
莲生把李敏写的方子递给他。怀让边看边啧啧称奇:“好独特的女子。”
“是个好大夫。”莲生说。
怀让瞅了他一眼:“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冷。”
说人家是好大夫,结果被人家说是说话冷,这是什么规矩。莲生不和他说话了。抽走他手里的药方,先去找药方里的其它药材。后面,怀让忽然出来一句声音:“莲生,你会帮隶王的,对不对?”
莲生只好转回身,问:“为什么这么说?”
“你不知道吗?连我师傅都问了,明德师父都问方丈了。好像,首座,维那,心里都很犹豫。帮了隶王的话,等于要和朝廷作对。”
“我想,你们都误解方丈了。”
“误解?方子明明都炸死了,来帮隶王。大家都在猜,潜伏在我们太白寺里的人,是皇上派来的人。”
“不。”莲生摇了摇头,“方丈他老人家,只帮对的人。”
“对?”怀让两只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不解。
“是的。”莲生嘴唇里吐出的字语清晰,“只帮对的人。无论是隶王,或是朝廷,只要是对的,方丈帮的是对的。”
怀让是一时纠结他这个话了,什么对不对的,要说对的话,也该是万历爷不是吗。万历爷才是这个大明王朝的皇帝。朱隶最多只是北燕一个地域里的王。如果方丈帮朱隶是因为朱隶对,岂不是哪里本末倒置了。只有一种情况有可能,应该是朱隶,才是这个大明王朝的皇帝。
想到这里,怀让眼皮一跳,再睁开眼望过去时,只见莲生已经走出了屋子。
李敏回到屋子里歇口气时,听紫叶和尚姑姑在窗外说,说到,尤氏中午果然是被宁远侯府的人拉走了,吃了一顿大的。
婆婆这张嘴想克制得住,像是越来越不容易。李敏手里握着茶盅,沉了眉。
兰燕站在她旁边,猜测她可能又是想到了什么。
院子里的丫鬟,谈主子以外,谈的最多的,毕竟说主子的好话坏话都是很危险的,所以,更多的,可以肆无忌惮言谈的对象,是同身份的奴才了。
这时李敏才知道,紫叶和喜鹊其实同龄。照相貌看,还真看不出来。因为喜鹊身材较紫叶丰满,个头也比紫叶大,怎么看,都比较像紫叶的姐姐。但是,实际上,喜鹊出生的日子,比紫叶小一个月呢。
跟了尤氏的喜鹊,一路几乎是顺风顺水,很快地被提升为尤氏房里的大丫鬟,地位比起紫叶,不是高那么一丁点。相比之下,紫叶是近期才受到她李敏的重用,稍微露出了点头脸。
两个年纪相当,几乎同时进府里做事的丫鬟,实力又是相当,怎么不会时时刻刻两人之间自己比较起来。两人自己不比较,四周的人也都看着。像孙婆子,一直就盯着紫叶,对喜鹊说来说去,指手画脚的。
眼看,和尤氏住在隔壁,李敏为胡二哥说话,帮了紫叶的家人一把的事儿传到了隔壁尤氏屋里。尤氏没有发话前,孙婆子像是自己老家被抄了一样,先火燎火急地对喜鹊煽风点火了。
要说女孩子人家最介意什么,无非是将来嫁了个什么样的男人。像她们这些做奴才的,连结婚对象,都是得由主子安排的。而其实,像紫叶和喜鹊这些,年纪已经到了古代女子的适婚年纪,一般做主子的,都会开始考虑她们今后的动向。
府里的人,其实都望着她们这些人的婚事呢。因为,主子给奴才安排的婚姻好不好,同样决定了奴才后半辈子的命运,事关重大,成为奴才们选择主子效忠的条件之一。
谁不知道,李敏帮着紫叶提拔了紫叶的二哥以外,另一件事儿,是将孟浩明安排到了王爷府里养伤,有让春梅帮着照顾孟浩明的意思。孟浩明喜欢春梅的事儿,在王爷府里一群下人中,早已不是什么特别的消息了。几乎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现在,大家见着跟着李敏的丫鬟,要不嫁得好,要不是家里人高升,相反,跟着尤氏的,好像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出头。
紫叶都不由翘起了嘴角对尚姑姑说:“是人,现在都羡慕我,妒忌我。谁让我们家大少奶奶心地最好。”
尚姑姑小心瞄了眼窗户里头在卧榻上假寐的李敏,低声道:“这话,我们自个儿说说就好了。隔墙有耳。”
“好事传千里。我们不说,她们看着会不知道?”
紫叶的声音真的不大,但是,刚好拿着铜盆出屋给尤氏倒洗脚水的孙婆子仿佛耳朵锐利地听见了,一盆子洗脚水,泼出到院子里头,结果一半,几乎都溅到了紫叶和尚姑姑身上。
尚姑姑和紫叶一块儿躲避不及,只见自己上身的衣服都湿了大半。在这个冬天,又不是在自己家中,借宿于庙宇,女人家换个衣服能容易吗?
紫叶毕竟年纪小些,一窝火儿控制不住,冒了出来,骂:“不长眼的。”
“你说哪个不长眼?”孙婆子立马叉着腰走过来,虎视眈眈。
紫叶睨了睨孙婆子那张脸:还用说吗?
尚姑姑拽住小姑娘的袖管,上前,对孙婆子假笑道:“紫叶是说屋顶上那只麻雀不长眼,刚才拉鸟屎给拉到院子里了。”
孙婆子趾高气扬地扫了扫她们两个:就知道你们不敢说!
紫叶按了按气。
本来,这个事儿就这样该完了。但是,偏偏有人嫌这事儿不够大。孙婆子接着对屋里喊:“喜鹊,过来。”
喜鹊走了出来,悄声说:“夫人刚刚躺下。”
“我知道。”孙婆子一只手拽住喜鹊的手,拉过来,站在尚姑姑和紫叶面前,笑道,“你们还不知道吧?夫人是舍不得喜鹊这个丫头,才没有急着往外说。其实,夫人都想好了,要把喜鹊指给孟旗主。”
什么!
紫叶和尚姑姑同时抽了口凉气。
春梅那个死丫头能算得上什么,能和喜鹊比吗?春梅家里人,据说都是在鸟不生蛋的小村落里,穷得响叮当的,每次都要靠春梅来接济。
论长相,喜鹊会不及春梅吗?春梅自从受伤以后,整张脸都瘦去了一半,更别说那个身体,定不如以前了。哪里能比得上喜鹊这幅胖瘦刚好的身材。娶女人,肯定是要娶好生养的。像喜鹊这样屁股大的,将来定是能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哪个男人不会要。到尤氏面前暗示过想要喜鹊的汉子,多如牛毛,只是,尤氏一直按着这个宝贝儿不放手。
最重要的是,喜鹊的娘家好啊,不像春梅那个丫头家里全要靠春梅接济的。喜鹊的娘家,像紫叶的娘家,家里条件不错。据说,喜鹊现在家里都有了几亩田地。自己家里的长兄都做起了小生意。
孟浩明要是娶了春梅,算什么,不过是看着春梅样子顺眼。娶喜鹊的话,才真正是实际到家。喜鹊一家子都在燕都,可以随时到孟浩明府里面帮忙。
只要把这层层关系想清楚了,紫叶和尚姑姑的脸色怎么不会很难看,只要想到春梅的处境都会心疼。
孙婆子那话嚷出去以后,果真见着,这两人的脸色一下子难看了,高兴地要死。她早就知道,这群人都是不成气候的蚱蜢。
尤氏挑人,可不像李敏。李敏只看奴才做事手脚是否勤快,根本都不顾及到奴才的家底如何,是否能帮到主子。尤氏做了这么多年的主子,哪里能让刚到古代不久才逐渐了解行情的李敏相比。
李敏大概是在无意中了解到紫叶的背景以后,才逐渐地知道这些古代的潜规则。说起来,方嬷嬷遵从她老公的命令,给她挑选出来的这批丫鬟婆子,对她算是很厚道了,给她挑的,家境当也是不错的,不会给她拖后腿的。
可是,比起婆婆日积月累下来的人,当然是有些差距的。
孙婆子那一句句话,一个个字,李敏在屋里听的很清楚。目光扫到隔壁屋的墙上,隔壁是毫无动静的样子。说尤氏是睡着了,还不如说是尤氏睁只眼闭只眼,有意让孙婆子在院子里当着她面撒野,算是扳回一局,挽回一点流失的面子。
李敏安排孟浩明和春梅在一块儿,当然是没有顾忌到其它,更多是因为这两个年轻人互相喜爱,纯粹想办好事助这对年轻人一臂之力。可显而易见,人家看她这么做不会这样想她的用意。只会想她是别有用心,想她是要利用春梅去拉拢孟浩明。
孟浩明是什么人?她老公重用的臣子。这个人能拉过来,对谁都有好处。
尤氏反正不可能让她的别有用心得逞。
兰燕扶着李敏起来,给李敏倒了杯水。
李敏喝了口开水,干燥的嗓子眼润了些,说:“让院子里的那些人,该干活的都去干活。”
“知道了,大少奶奶。”
院子里的闲话声,说的越多,传的越广,传到外面去,难保外面的人,拿着这事儿来生事,让本来只是护国公府里自己的事情都闹大了,只怕最终是对春梅那对年轻人不利。
李敏的顾虑是对的。
很快的,说尤氏要把自己大丫头指给孟浩明当老婆的事儿,都传到了住在太白寺里的香客圈子里去了。
按理说,孟浩明出身不过是庶民,喜鹊家里是良民,两人又都是护国公府里的臣子和家奴,这个配,倒也是般配。
夜晚,夜幕降临,一轮残缺的明月,挂在了太白寺藏经阁屋檐飞出去的树梢上。朱隶带着新晋的侍卫胡二哥,走到了方丈的院子。看见莲生刚好把煎好的药汤亲自端到了慧光面前。
慧光接过药碗,先闻了一下药味,面露微笑,说:“不苦,这味儿闻起来很沁脾。”
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大夫,都知道,一碗药端上来,只要闻药味儿对不对胃,都可以知道是不是对证。
慧光一口气,把药给喝完了。
莲生在他耳边说:“隶王妃说,明日让人上山,给方丈再用点见效快一点的药。”
慧光点了点头:“好。”
朱隶进来,守在慧光门口的僧人给他打开扇门。
“方丈今觉得身子好些了没有?”朱隶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药碗,问。
慧光面带微笑:“隶王妃开的药甚好,老衲感觉好了许多。”
这人,只要认对了大夫,身子的见好也是受到心理因素很大影响的。
朱隶提起袍角,坐了下来:“很久没有与方丈对弈了。方丈身子不适,不如由莲生师父,与本王下一盘吧。”
棋盘、棋子很快地摆了上来,放在了屋里靠着抱厦窗户而安置的榻上。
朱隶让胡二哥给自己脱了鹿皮靴子,坐在了棋盘一边。
莲生双手合十,坐在了对面。
慧光坐在他们身旁观战。
一局棋下的很慢,倒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是下棋高手的缘故。朱隶手心里慢慢地摩擦两个棋子。
莲生规矩地盘坐,如履薄冰。
只有那些,真正与眼前这个男人面对面坐着的人,或许才能体会到此刻他心里的那种心惊胆跳。
朱隶突然一笑,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刻薄的嘴角上扬,飞出一声极小的笑声说:“本王想起了件趣事了。”
“什么事?”慧光问。
“方丈可能不知道,本王的王妃,与本王对弈过,方丈猜结果如何?”
“老衲猜不出来。不过,以隶王妃举世无双的才华——”
似乎料到是人都会这样说,朱隶几乎笑不拢嘴。他这不算不算是在背后说她笑话。
其他人,只见着他笑而不语,更是一头雾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正因为朱隶这鲜有少见的,破天荒的笑,才让人望到了这位传说中冷血无情的王爷柔情的另一面。这一面,都是因为那个女子而来。可以见得,这种喜欢,是多么喜欢。
胡二哥忽然从守着的屋门口走了进来,贴近朱隶轻声说:“王爷,许大侠回来了。”
许飞云与那和尚弘忍,一路追跑。两个绝世的武功高手,身手犹如天上神仙如仙如雾,凡人无法追得上他们的后尘,结果,不会儿,所有去追的人,都丢了这两人的踪影。
要说完全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朱隶知道,现今也没有办法,只能是等许飞云自己回来。现在终于是等到人回来了。
棋,当然是不用下了。本来心思都不在棋盘上。朱隶推开棋盘,下了抱厦的卧榻。
刚转过身,迎面屋门口踏进一个如风的身影。
许飞云进门就喊:“拿水来!”
是渴死他了。可见这一路追过去,两个高手恐怕没有打到天昏地暗,也必然是一个追,一个逃,都追到头晕脑花了。
胡二哥赶忙给许大侠倒了一杯热茶。接过茶盅,许飞云觉得烫手,没有急着喝,一眼瞧到胡二哥脸上,惊异一声:“王爷,这人是谁?”
“孟旗主的人,叫胡二哥。”朱隶说,让人搬张椅子给许飞云坐。
许飞云一屁股坐椅子里了,只差没有翘起两条二郎腿来,累得他一身汗水如潮涌。
“孟旗主呢?”许大侠倒也没有忘记自己接手之前,孟浩明挨了对方一刀一掌的事。
“本王和王妃商量过以后,让他先回城里养伤了。让胡二哥先顶了他的位置。”朱隶告诉他。
“哦。”许飞云欣叹一声,在胡二哥那张平庸的脸上仔细再瞧了两眼,像是更惊异地挑起眉毛,“这不像王爷的风格,比较像是王妃的风格。”
这人真神了,这样都能看出来胡二哥是谁推荐的。
朱隶轻轻咳一声嗓子。
许飞云当他是在请教,大言不惭地说:“王爷用人,还是挺看中这人长什么样子的。也不是说要人长得好看,但是必定有些不一样,与常人看起来有些不同。而这人,长得一张脸满大街是都可以见到的那种。”
胡二哥听人这样说,脸蛋瞬间都羞愧到浮现起了尴尬,对自己一张满大街都可以瞧见的五官,很是惭愧。
朱隶用人,看人面相,当然不是要挑好看的人,只是像风水大师看人面相一样,总觉得,有作为的人,当是和普通人长得有些不一样的。他这个逻辑,也不算是完全错。像爱因斯坦,不就长得和普通人不一样。
可李敏用人,完全不看这些的。李大夫看人面相只为治病,用人的话,主要是看这人脑子身手如何,和面相毫无关系。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长得与众不同的人,不然,怎有所谓满大街的脸这一说法。
“哈哈。”许飞云大笑两声,笑的倒不是胡二哥,而是拜把子兄弟,坦言道,“王爷,你这是受到王妃影响了。”
朱隶对此一点都不觉得伤自尊,嘴角轻扬着,说:“按照本王王妃的话来讲,这叫做科学。”
哈秋。
某人不无意外在屋子里突然猛打了喷嚏,皱皱眉头鼻子:是谁乱套用她的科学用语。
许飞云手指头指着兄弟笑了会儿,突然收起了神色,肃然道:“没有追到人。”
这个其实是理所当然的结果。既然那个人,都是许飞云师父北峰老怪的冤家,说明其身手,应该是不比北峰老怪差的。如果对方都有准备好逃跑路线的话,凭许飞云一个人的身手,怕是追不太上。
“你平安无事回来就好。想要报仇的话,来日方长。”朱隶曼声道。
许飞云一口喝完杯里的茶,点头:“王爷此话深得我意。——不知道公孙先生在城里瓮中捉鳖的计划进展如何了?”
“本王让孟旗主下山时,和公孙先生联系,应该会很快会有消息过来。”
许飞云听见他这话,不知怎的拧紧了眉宇。
朱隶见着,问:“是不是追的路上遇到了什么人?”
“不瞒王爷,半路,我本是快逮到这个家伙了,结果,遇上了几个身手与他相当的高手,他们几个人合力,我不敢恋战,只好撤了回来。后来想着,孟旗主不是还逮到了一个小蝼蚁吗?王爷问出对方是来自哪里的人了吗?”许飞云抬起头,眸子里肃然,看着他问。
朱隶同样拧了拧眉头,说:“是个死士。”
“和当初在京师里对王爷动手的是一伙人吗?如果是,岂不是和袭击小巍将军的也是一伙人?与东胡人勾结的中原人?”许飞云既然是江湖中人,对江湖中事,当然是了解的比较多,但是,这事儿,俨然有些让他摸不到边际,摸着眉宇想着,“死士的话,是收银子做事的。像天下第一大死士团满血活,才不管客源是来自哪里的人,只要给银子就做事。这点,比起那占据黑风谷自认为王的那群恶徒,更是没有原则可讲。”
黑风谷说起来,是贪生怕死之徒,要的只是找个地方享受荣华富贵。与那些死士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死士的话,别看他们收银子收的狠,为的,和黑风谷以及常人的目的都截然不同。很多死士,尤其是出名的死士,为何杀人,到现在,世人都猜不透。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些人,或许可以套用一个现代的词汇,叫做:变、态。
因为他们的逻辑,已经和常人完全不一样,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
“哪怕是满血活,里面的死士基本都是各自为营。越是排行榜高的死士,更不会管他人怎么想,只做自己的事。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死士为了自保,不像我们这些人会收徒弟,更不会说轻易把自己一身奇异的武艺传授给他人,可以说是千金不换。”
许飞云说出的这点,很能说明一件事儿,教给东胡人武功的不太可能是死士,但是,现在可以看见东胡人拥有中原人奇特的武功,死士又有出现在他们面前。
要么,是他们哪里弄错了。要么,对方最少是三伙人结合在一块儿了。
许飞云尖锐的眼睛,看到了朱隶腰间挂着的一个铁环,上面明显套了一把钥匙在上面。
屋里的人,都没有声音。只有许飞云注视着朱隶腰间的那把钥匙。
“那人逃的飞快。”许飞云终于再次开了口,目露疑惑,“我一路追,都很吃惊。那人,好像一点都不在乎会不会有什么东西落在寺院里了。”
“哪怕落在寺院里了,他人都得以逃脱,遭罪的人,也不是他。至于他事后的主子,肯定是知道他吞着这个秘密谁都没有说。”朱隶这句话,算是道出了所有的玄机。
许飞云缩着圆圆的嘴唇,露出:哦——
慧光吃了一片陈皮,化着口里的痰液,道:“今儿事情虽然多,但是,老衲已经交代了明德和他师父净远,今日会有僧人打扫完毕祖庙。明儿,王爷可以带王妃一同入祖庙祭拜祖先。王爷带王妃祭拜的时候,那些王爷请来的所有燕都里的名门望族以及有识之士,应该是在场有目共睹的。”
“劳烦方丈了。”朱隶回身,向慧光拱手行了谢礼。
慧光微笑:“王爷与老衲何必客气。”
“明日什么时辰?”许飞云问。
“老衲看过黄历,本来最好的时辰是在靖王妃她们上山那日,可是,靖王妃之前并未通知老衲,以致错过了最好的吉时。老衲让徒儿莲生再翻了下老黄历,刚好明日有个时点,对于王爷王妃的生辰八字来说,也是个不错的吉时。”慧光说到这儿一顿,道,“是未时。”
未时,对的是西洋钟下午一点以后的时间。
李敏在听见说明天可以入祖庙祭拜了,而且,时辰定在未时。未时这个用词,听起来还真有些颇含深意的样子。不觉之中,李敏一只手,放在了自己体内已经装有孩子的小腹上。
她是不迷信,可是,有时候,人心里总是会莫名地出现一些直觉。按照科学家解释,叫做人的磁场与周围自然界的磁场产生一定反应的结果。所以,不能说所有直觉都是无稽之谈。
“或许,你的爷爷曾祖父曾祖母他们,都想保护你呢,小东西。”李敏轻轻地对着肚子里的孩子说。
她现在怀孕周期的节点未到,胎动还没有。可做母亲的分明能感应到,这话落地以后,体内的新陈代谢加快。俨然是肚子里的小东西能听见她的话。
到了第二天,由于要到中午过后才进祖庙。早上,尤氏让人拿着赫氏送来的衣服试穿到自己身上。
赫氏这人,也算是老奸巨猾了,早在听上回自己婆婆赵氏拜访尤氏后发现尤氏穿的衣服不好之后,自己给尤氏偷偷先备着一套衣服了。到了这个时机上,刚好拿新衣服向尤氏献殷勤。
尤氏穿上赫氏献来的新衣服后,发现蛮合身的,不由一叹:“这个宁远侯的三少奶奶,心思倒也不少。”
“那是的,奴婢早听人说宁远侯府的三少奶奶是个精明人,特别会做生意。”孙婆子顺着尤氏这话说。
尤氏回头看了孙婆子一眼,道:“你也是个精明人。”
说的是,孙婆子昨日总算给她长脸了,在院子里帮她耍的那阵威风,终于把她儿媳妇那嚣张的气焰给压住了。
孙婆子诚惶诚恐跪下说:“奴婢不敢当。”
尤氏轻笑,随意挥了下袖管:“行了。本妃那个在燕都城北新开的铺子,交给你大孙子打理。”
要说尤氏在燕都里自己的私家财产,还是不少的。怀圣公终究是厚待她,给她留了不少铺子庄子。她回来以后,那些为了巴结她的人,到她铺子买东西,生意自然红火,这不,很快开了另一家铺子。刚好,孙婆子的大孙子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找不到活儿干,倘若主子能给个闲差也好。
孙婆子听明白了这是尤氏因为昨日院子里发生的事给她的大赏,感激地猛在地上磕脑袋:“老奴实在太感动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用说什么,好生给本妃办事,少不了你们的好处。”尤氏道,转身一身新衣坐在了椅子里,又叹着说,“真的是好久没有回北燕了,之前本妃都不知道,原来到太白寺参拜,是要换新衣的规矩,好在这个宁远侯府的三少奶奶是个机伶人。”
说完,尤氏眼珠子转溜时,看到了给自己端茶过来的喜鹊,话继续说:“你在本妃这屋里做活的,何必自卑自惭?春梅那个外来的丫头,哪能和你比。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你是护国公府的,春梅那个还不太算是,王爷只要一比较,之前王爷是没有的比较,才想着春梅一个。孟旗主那样的好男儿,春梅哪里配得上。”
听尤氏这话儿,当真是要把她做主给孟浩明了。喜鹊一瞬间那种激动和喜庆是难以言喻的。大概是第一次做了尤氏的人以后,尝到了甜头。
喜鹊跪了下来,嘴唇哆嗦着,过于激动反而真的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尤氏看着底下跪着的一个两个,忽然间发现,自己其实,也没有怎么不得势。她的人,跟着她,也不见得真的不受用了。
“你们大少奶奶知不知道要换新衣的事?”尤氏终于想起这个了,想着是不是该提前告诉一声儿媳妇。
孙婆子听了,斗胆进言道:“夫人不如和大少奶奶言明。如果,大少奶奶因此失了礼数,也不是夫人的过失了。”
尤氏想,也是这个道理,这会儿和李敏说,李敏能不能有这个好运像她一样得到赫氏的援助,值得怀疑。说了,总是不会错的。最少不会被儿子怨回头说她没说,到时候责任不是在她身上了。
于是,孙婆子跑去隔壁去和李敏说了。
李敏因为怀孕的关系,再有这两日忙碌的关系,有些嗜睡。孙婆子没有见到李敏,只好把这话告诉给了尚姑姑。
尚姑姑点头说知道了。
孙婆子看尚姑姑的表情看不出个所以然。这个李敏,究竟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李敏肯定是知道的,早从紫叶家里人口里得知了这件事,而且,也不准备换新衣服。但是,去祭拜祖庙的时候,肯定是穿一身像样点的衣服出场的,这套衣服,李敏倒是早叫人备好了。
像宁远侯府、奉公伯府、柏家、魏府等,因为应邀去护国公祖庙面前观礼,显得比护国公府一家更为紧张。
林氏的脑子一下子没有能转过弯来。如果风水大师说了是男娃,难道,真能把袁氏肚子里的女娃变成了男娃。林氏还没有迷信到真把这种事儿当真的地步。
“女娃,能变男娃,我看不见得吧。司马先生再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太可能吧。”林氏说。
“你有毛病了是不是?”朱庆民直接指到老婆脑袋上说他这个老婆从来是蠢。
“怎么,不对吗?”
“当然不对了。明明是女娃,怎么可能变成男娃,神仙都做不了这个事。”
“奇怪了,那老爷你为什么掺合这件事,明明司马说了以后不能把女娃变成男娃?”
“你这就不懂了。这叫做先下手为强。我要是不这么做。那个朱天宇,也可能找上司马,让他断定袁氏肚子里怀的是女娃,逼着袁氏把小孩下掉。所以,先要让袁氏把孩子生下来要紧,至于怎么把女娃变男娃,这不是很简单吗?皇室里都能狸猫换太子,咱老百姓家搞这个还不容易?再说因这个事儿,我们关系和赵氏她们关系好了,以后有我们的益处。”
听老公这一番话说来,林氏算是醍醐灌顶了。原来是如此。林氏一个拳头打在掌心上,兴致勃发地说:“老爷,这样说,你这是办了大善事了。”
“大善事?”朱庆民一个愣,奇怪地瞅起了林氏。
这个女人脑袋不会是又傻逼了吧。居然说他是大善人,所以掺合到人家生男生女的事上。
“你想想,老爷,袁氏肚子里的孩子,也算是一条性命吧。现在,你这样做了,不是救了那条小生命吗?”
朱庆民对林氏这话冷冷地哼了两声,说林氏傻真是傻,他刚才说狸猫换太子,只没有把后面的结局说出来。如果袁氏肚子里生出来真的是个女娃,可想而知这个女娃今后的命运极其可悲,这定是错不了的了。明明贵为千金,只因为父母之间的利益争斗,结果一辈子都没有好日子过了,说不定出生不久都要被弄死了。
不和这个蠢货继续说话了,他这个心里正烦着呢。想想那个朱天宇,明着暗着都把矛头指到了他身上,不知道会不会因此被朱隶察觉了什么。所以说起来朱天宇也是蠢到了极点,哪有这样坑叔的。如果奉公伯府不好了,以为宁远侯府能好到哪里去吗?
奉公伯府与宁远侯府平常关系好,不都是为了应付护国公吗?
指头在桌案上敲了敲,朱庆民眯了眯眼睛。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阵以后,李敏走去看了看中毒的怀让。然后,琢磨起怎么给慧光方丈开方子。
慧光是很信得过她的,听说她要给自己开药,一口答应。既然人家高僧都信得过自己,李大夫更是全力以赴。
仔细考虑过后,李敏写了一个百合固金汤。这个方剂,主要是治疗肺病咳血的。由于肺肾阴虚,虚火上炎,肺热而燥,病人不但咳嗽,而且,气短,喘,痰中带血,阴虚内热,阴虚盗汗。简单点一句话说,古代没有抗生素的时候,治疗肺痨即肺结核时,常用的就这个方子。
这样的方子,用来治疗肺结核,当然是没有抗生素来的有效,只能说是拖延病情,尽可能延续病人的性命,不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不过,对大夫和病人来说,只要把病人的性命拖一天就是一天,只要拖一天,或许就能有奇迹出现。所以,不能说,只能拖延病人性命的药方全都是没用的。这样的思维逻辑,同样适用于现代一些临床上暂时还未能找到根治方法的疾病上面。
现在,李敏有可能怀疑,慧光患的这个肺病,很有可能还不是相当于古代癌症的肺痨,而是真正的癌肿。放到现代,也是很难治愈的。好在一点是,古代的环境好,其实触发癌的环境条件还是比较小的。可以用中药扶正气的方式,来增强病人自身的抵抗力,看能不能创造出奇迹。
中医治病和西医治病不同,中医讲究的是证,而不是病。所以,同一个方子,可以治疗许多的病,包括看起来完全南辕北辙的两个病。这对于西医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可中医就是能做到这样神奇的一点。
当初李敏学西医,为的,也就是从某方面更好地了解中医,辅佐中医。因为,如果越深刻了解西医,会发现中医的某些观点很伟大。比如,中医从来是把人看为一个整体来治病的。西医治病治到最后,也是牵发人体全身。可以说,中医比西医,更具有一种前瞻的全局观。而这样的一种观点,现在在临床上也在不约而同地影响西医的发展。
医学的东西,换句话来说,能治好病的,都是好大夫,好药,好医学,没有所谓中医西医非要分的很清楚的道理。
李敏深信不疑这一点,所以在用药用法子救病人的这一前提条件下,从来不会去区分是中医或是西医用法。
如今她对慧光用的是双管齐下,一方面,慧光现在咳的厉害,怕肺里气管里是有炎症的,可以用抗生素来压制炎症,另一方面,用中医传统优秀的汤剂来扶持慧光的正气。
百合固金汤,用的生地黄,熟地黄,由于在她来大明王朝之前,还没有熟地黄一说,可以说明,这个汤剂在大明王朝并没有形成。于是,在书写方剂的时候,李敏不忘告诉负责煎药的药僧,说明这个药方里面用到的药材,有些可能没有,等到时候下山与徐掌柜取药。
怀让在床上躺着听她说话,一双眼珠子睁的雪亮,等李敏吩咐完事情走了以后,对拿着方丈药方的莲生说:“给我看看。”
莲生把李敏写的方子递给他。怀让边看边啧啧称奇:“好独特的女子。”
“是个好大夫。”莲生说。
怀让瞅了他一眼:“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冷。”
说人家是好大夫,结果被人家说是说话冷,这是什么规矩。莲生不和他说话了。抽走他手里的药方,先去找药方里的其它药材。后面,怀让忽然出来一句声音:“莲生,你会帮隶王的,对不对?”
莲生只好转回身,问:“为什么这么说?”
“你不知道吗?连我师傅都问了,明德师父都问方丈了。好像,首座,维那,心里都很犹豫。帮了隶王的话,等于要和朝廷作对。”
“我想,你们都误解方丈了。”
“误解?方子明明都炸死了,来帮隶王。大家都在猜,潜伏在我们太白寺里的人,是皇上派来的人。”
“不。”莲生摇了摇头,“方丈他老人家,只帮对的人。”
“对?”怀让两只眼睛瞪的大大的,很是不解。
“是的。”莲生嘴唇里吐出的字语清晰,“只帮对的人。无论是隶王,或是朝廷,只要是对的,方丈帮的是对的。”
怀让是一时纠结他这个话了,什么对不对的,要说对的话,也该是万历爷不是吗。万历爷才是这个大明王朝的皇帝。朱隶最多只是北燕一个地域里的王。如果方丈帮朱隶是因为朱隶对,岂不是哪里本末倒置了。只有一种情况有可能,应该是朱隶,才是这个大明王朝的皇帝。
想到这里,怀让眼皮一跳,再睁开眼望过去时,只见莲生已经走出了屋子。
李敏回到屋子里歇口气时,听紫叶和尚姑姑在窗外说,说到,尤氏中午果然是被宁远侯府的人拉走了,吃了一顿大的。
婆婆这张嘴想克制得住,像是越来越不容易。李敏手里握着茶盅,沉了眉。
兰燕站在她旁边,猜测她可能又是想到了什么。
院子里的丫鬟,谈主子以外,谈的最多的,毕竟说主子的好话坏话都是很危险的,所以,更多的,可以肆无忌惮言谈的对象,是同身份的奴才了。
这时李敏才知道,紫叶和喜鹊其实同龄。照相貌看,还真看不出来。因为喜鹊身材较紫叶丰满,个头也比紫叶大,怎么看,都比较像紫叶的姐姐。但是,实际上,喜鹊出生的日子,比紫叶小一个月呢。
跟了尤氏的喜鹊,一路几乎是顺风顺水,很快地被提升为尤氏房里的大丫鬟,地位比起紫叶,不是高那么一丁点。相比之下,紫叶是近期才受到她李敏的重用,稍微露出了点头脸。
两个年纪相当,几乎同时进府里做事的丫鬟,实力又是相当,怎么不会时时刻刻两人之间自己比较起来。两人自己不比较,四周的人也都看着。像孙婆子,一直就盯着紫叶,对喜鹊说来说去,指手画脚的。
眼看,和尤氏住在隔壁,李敏为胡二哥说话,帮了紫叶的家人一把的事儿传到了隔壁尤氏屋里。尤氏没有发话前,孙婆子像是自己老家被抄了一样,先火燎火急地对喜鹊煽风点火了。
要说女孩子人家最介意什么,无非是将来嫁了个什么样的男人。像她们这些做奴才的,连结婚对象,都是得由主子安排的。而其实,像紫叶和喜鹊这些,年纪已经到了古代女子的适婚年纪,一般做主子的,都会开始考虑她们今后的动向。
府里的人,其实都望着她们这些人的婚事呢。因为,主子给奴才安排的婚姻好不好,同样决定了奴才后半辈子的命运,事关重大,成为奴才们选择主子效忠的条件之一。
谁不知道,李敏帮着紫叶提拔了紫叶的二哥以外,另一件事儿,是将孟浩明安排到了王爷府里养伤,有让春梅帮着照顾孟浩明的意思。孟浩明喜欢春梅的事儿,在王爷府里一群下人中,早已不是什么特别的消息了。几乎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现在,大家见着跟着李敏的丫鬟,要不嫁得好,要不是家里人高升,相反,跟着尤氏的,好像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出头。
紫叶都不由翘起了嘴角对尚姑姑说:“是人,现在都羡慕我,妒忌我。谁让我们家大少奶奶心地最好。”
尚姑姑小心瞄了眼窗户里头在卧榻上假寐的李敏,低声道:“这话,我们自个儿说说就好了。隔墙有耳。”
“好事传千里。我们不说,她们看着会不知道?”
紫叶的声音真的不大,但是,刚好拿着铜盆出屋给尤氏倒洗脚水的孙婆子仿佛耳朵锐利地听见了,一盆子洗脚水,泼出到院子里头,结果一半,几乎都溅到了紫叶和尚姑姑身上。
尚姑姑和紫叶一块儿躲避不及,只见自己上身的衣服都湿了大半。在这个冬天,又不是在自己家中,借宿于庙宇,女人家换个衣服能容易吗?
紫叶毕竟年纪小些,一窝火儿控制不住,冒了出来,骂:“不长眼的。”
“你说哪个不长眼?”孙婆子立马叉着腰走过来,虎视眈眈。
紫叶睨了睨孙婆子那张脸:还用说吗?
尚姑姑拽住小姑娘的袖管,上前,对孙婆子假笑道:“紫叶是说屋顶上那只麻雀不长眼,刚才拉鸟屎给拉到院子里了。”
孙婆子趾高气扬地扫了扫她们两个:就知道你们不敢说!
紫叶按了按气。
本来,这个事儿就这样该完了。但是,偏偏有人嫌这事儿不够大。孙婆子接着对屋里喊:“喜鹊,过来。”
喜鹊走了出来,悄声说:“夫人刚刚躺下。”
“我知道。”孙婆子一只手拽住喜鹊的手,拉过来,站在尚姑姑和紫叶面前,笑道,“你们还不知道吧?夫人是舍不得喜鹊这个丫头,才没有急着往外说。其实,夫人都想好了,要把喜鹊指给孟旗主。”
什么!
紫叶和尚姑姑同时抽了口凉气。
春梅那个死丫头能算得上什么,能和喜鹊比吗?春梅家里人,据说都是在鸟不生蛋的小村落里,穷得响叮当的,每次都要靠春梅来接济。
论长相,喜鹊会不及春梅吗?春梅自从受伤以后,整张脸都瘦去了一半,更别说那个身体,定不如以前了。哪里能比得上喜鹊这幅胖瘦刚好的身材。娶女人,肯定是要娶好生养的。像喜鹊这样屁股大的,将来定是能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哪个男人不会要。到尤氏面前暗示过想要喜鹊的汉子,多如牛毛,只是,尤氏一直按着这个宝贝儿不放手。
最重要的是,喜鹊的娘家好啊,不像春梅那个丫头家里全要靠春梅接济的。喜鹊的娘家,像紫叶的娘家,家里条件不错。据说,喜鹊现在家里都有了几亩田地。自己家里的长兄都做起了小生意。
孟浩明要是娶了春梅,算什么,不过是看着春梅样子顺眼。娶喜鹊的话,才真正是实际到家。喜鹊一家子都在燕都,可以随时到孟浩明府里面帮忙。
只要把这层层关系想清楚了,紫叶和尚姑姑的脸色怎么不会很难看,只要想到春梅的处境都会心疼。
孙婆子那话嚷出去以后,果真见着,这两人的脸色一下子难看了,高兴地要死。她早就知道,这群人都是不成气候的蚱蜢。
尤氏挑人,可不像李敏。李敏只看奴才做事手脚是否勤快,根本都不顾及到奴才的家底如何,是否能帮到主子。尤氏做了这么多年的主子,哪里能让刚到古代不久才逐渐了解行情的李敏相比。
李敏大概是在无意中了解到紫叶的背景以后,才逐渐地知道这些古代的潜规则。说起来,方嬷嬷遵从她老公的命令,给她挑选出来的这批丫鬟婆子,对她算是很厚道了,给她挑的,家境当也是不错的,不会给她拖后腿的。
可是,比起婆婆日积月累下来的人,当然是有些差距的。
孙婆子那一句句话,一个个字,李敏在屋里听的很清楚。目光扫到隔壁屋的墙上,隔壁是毫无动静的样子。说尤氏是睡着了,还不如说是尤氏睁只眼闭只眼,有意让孙婆子在院子里当着她面撒野,算是扳回一局,挽回一点流失的面子。
李敏安排孟浩明和春梅在一块儿,当然是没有顾忌到其它,更多是因为这两个年轻人互相喜爱,纯粹想办好事助这对年轻人一臂之力。可显而易见,人家看她这么做不会这样想她的用意。只会想她是别有用心,想她是要利用春梅去拉拢孟浩明。
孟浩明是什么人?她老公重用的臣子。这个人能拉过来,对谁都有好处。
尤氏反正不可能让她的别有用心得逞。
兰燕扶着李敏起来,给李敏倒了杯水。
李敏喝了口开水,干燥的嗓子眼润了些,说:“让院子里的那些人,该干活的都去干活。”
“知道了,大少奶奶。”
院子里的闲话声,说的越多,传的越广,传到外面去,难保外面的人,拿着这事儿来生事,让本来只是护国公府里自己的事情都闹大了,只怕最终是对春梅那对年轻人不利。
李敏的顾虑是对的。
很快的,说尤氏要把自己大丫头指给孟浩明当老婆的事儿,都传到了住在太白寺里的香客圈子里去了。
按理说,孟浩明出身不过是庶民,喜鹊家里是良民,两人又都是护国公府里的臣子和家奴,这个配,倒也是般配。
夜晚,夜幕降临,一轮残缺的明月,挂在了太白寺藏经阁屋檐飞出去的树梢上。朱隶带着新晋的侍卫胡二哥,走到了方丈的院子。看见莲生刚好把煎好的药汤亲自端到了慧光面前。
慧光接过药碗,先闻了一下药味,面露微笑,说:“不苦,这味儿闻起来很沁脾。”
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大夫,都知道,一碗药端上来,只要闻药味儿对不对胃,都可以知道是不是对证。
慧光一口气,把药给喝完了。
莲生在他耳边说:“隶王妃说,明日让人上山,给方丈再用点见效快一点的药。”
慧光点了点头:“好。”
朱隶进来,守在慧光门口的僧人给他打开扇门。
“方丈今觉得身子好些了没有?”朱隶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药碗,问。
慧光面带微笑:“隶王妃开的药甚好,老衲感觉好了许多。”
这人,只要认对了大夫,身子的见好也是受到心理因素很大影响的。
朱隶提起袍角,坐了下来:“很久没有与方丈对弈了。方丈身子不适,不如由莲生师父,与本王下一盘吧。”
棋盘、棋子很快地摆了上来,放在了屋里靠着抱厦窗户而安置的榻上。
朱隶让胡二哥给自己脱了鹿皮靴子,坐在了棋盘一边。
莲生双手合十,坐在了对面。
慧光坐在他们身旁观战。
一局棋下的很慢,倒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是下棋高手的缘故。朱隶手心里慢慢地摩擦两个棋子。
莲生规矩地盘坐,如履薄冰。
只有那些,真正与眼前这个男人面对面坐着的人,或许才能体会到此刻他心里的那种心惊胆跳。
朱隶突然一笑,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刻薄的嘴角上扬,飞出一声极小的笑声说:“本王想起了件趣事了。”
“什么事?”慧光问。
“方丈可能不知道,本王的王妃,与本王对弈过,方丈猜结果如何?”
“老衲猜不出来。不过,以隶王妃举世无双的才华——”
似乎料到是人都会这样说,朱隶几乎笑不拢嘴。他这不算不算是在背后说她笑话。
其他人,只见着他笑而不语,更是一头雾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正因为朱隶这鲜有少见的,破天荒的笑,才让人望到了这位传说中冷血无情的王爷柔情的另一面。这一面,都是因为那个女子而来。可以见得,这种喜欢,是多么喜欢。
胡二哥忽然从守着的屋门口走了进来,贴近朱隶轻声说:“王爷,许大侠回来了。”
许飞云与那和尚弘忍,一路追跑。两个绝世的武功高手,身手犹如天上神仙如仙如雾,凡人无法追得上他们的后尘,结果,不会儿,所有去追的人,都丢了这两人的踪影。
要说完全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朱隶知道,现今也没有办法,只能是等许飞云自己回来。现在终于是等到人回来了。
棋,当然是不用下了。本来心思都不在棋盘上。朱隶推开棋盘,下了抱厦的卧榻。
刚转过身,迎面屋门口踏进一个如风的身影。
许飞云进门就喊:“拿水来!”
是渴死他了。可见这一路追过去,两个高手恐怕没有打到天昏地暗,也必然是一个追,一个逃,都追到头晕脑花了。
胡二哥赶忙给许大侠倒了一杯热茶。接过茶盅,许飞云觉得烫手,没有急着喝,一眼瞧到胡二哥脸上,惊异一声:“王爷,这人是谁?”
“孟旗主的人,叫胡二哥。”朱隶说,让人搬张椅子给许飞云坐。
许飞云一屁股坐椅子里了,只差没有翘起两条二郎腿来,累得他一身汗水如潮涌。
“孟旗主呢?”许大侠倒也没有忘记自己接手之前,孟浩明挨了对方一刀一掌的事。
“本王和王妃商量过以后,让他先回城里养伤了。让胡二哥先顶了他的位置。”朱隶告诉他。
“哦。”许飞云欣叹一声,在胡二哥那张平庸的脸上仔细再瞧了两眼,像是更惊异地挑起眉毛,“这不像王爷的风格,比较像是王妃的风格。”
这人真神了,这样都能看出来胡二哥是谁推荐的。
朱隶轻轻咳一声嗓子。
许飞云当他是在请教,大言不惭地说:“王爷用人,还是挺看中这人长什么样子的。也不是说要人长得好看,但是必定有些不一样,与常人看起来有些不同。而这人,长得一张脸满大街是都可以见到的那种。”
胡二哥听人这样说,脸蛋瞬间都羞愧到浮现起了尴尬,对自己一张满大街都可以瞧见的五官,很是惭愧。
朱隶用人,看人面相,当然不是要挑好看的人,只是像风水大师看人面相一样,总觉得,有作为的人,当是和普通人长得有些不一样的。他这个逻辑,也不算是完全错。像爱因斯坦,不就长得和普通人不一样。
可李敏用人,完全不看这些的。李大夫看人面相只为治病,用人的话,主要是看这人脑子身手如何,和面相毫无关系。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长得与众不同的人,不然,怎有所谓满大街的脸这一说法。
“哈哈。”许飞云大笑两声,笑的倒不是胡二哥,而是拜把子兄弟,坦言道,“王爷,你这是受到王妃影响了。”
朱隶对此一点都不觉得伤自尊,嘴角轻扬着,说:“按照本王王妃的话来讲,这叫做科学。”
哈秋。
某人不无意外在屋子里突然猛打了喷嚏,皱皱眉头鼻子:是谁乱套用她的科学用语。
许飞云手指头指着兄弟笑了会儿,突然收起了神色,肃然道:“没有追到人。”
这个其实是理所当然的结果。既然那个人,都是许飞云师父北峰老怪的冤家,说明其身手,应该是不比北峰老怪差的。如果对方都有准备好逃跑路线的话,凭许飞云一个人的身手,怕是追不太上。
“你平安无事回来就好。想要报仇的话,来日方长。”朱隶曼声道。
许飞云一口喝完杯里的茶,点头:“王爷此话深得我意。——不知道公孙先生在城里瓮中捉鳖的计划进展如何了?”
“本王让孟旗主下山时,和公孙先生联系,应该会很快会有消息过来。”
许飞云听见他这话,不知怎的拧紧了眉宇。
朱隶见着,问:“是不是追的路上遇到了什么人?”
“不瞒王爷,半路,我本是快逮到这个家伙了,结果,遇上了几个身手与他相当的高手,他们几个人合力,我不敢恋战,只好撤了回来。后来想着,孟旗主不是还逮到了一个小蝼蚁吗?王爷问出对方是来自哪里的人了吗?”许飞云抬起头,眸子里肃然,看着他问。
朱隶同样拧了拧眉头,说:“是个死士。”
“和当初在京师里对王爷动手的是一伙人吗?如果是,岂不是和袭击小巍将军的也是一伙人?与东胡人勾结的中原人?”许飞云既然是江湖中人,对江湖中事,当然是了解的比较多,但是,这事儿,俨然有些让他摸不到边际,摸着眉宇想着,“死士的话,是收银子做事的。像天下第一大死士团满血活,才不管客源是来自哪里的人,只要给银子就做事。这点,比起那占据黑风谷自认为王的那群恶徒,更是没有原则可讲。”
黑风谷说起来,是贪生怕死之徒,要的只是找个地方享受荣华富贵。与那些死士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死士的话,别看他们收银子收的狠,为的,和黑风谷以及常人的目的都截然不同。很多死士,尤其是出名的死士,为何杀人,到现在,世人都猜不透。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些人,或许可以套用一个现代的词汇,叫做:变、态。
因为他们的逻辑,已经和常人完全不一样,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
“哪怕是满血活,里面的死士基本都是各自为营。越是排行榜高的死士,更不会管他人怎么想,只做自己的事。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死士为了自保,不像我们这些人会收徒弟,更不会说轻易把自己一身奇异的武艺传授给他人,可以说是千金不换。”
许飞云说出的这点,很能说明一件事儿,教给东胡人武功的不太可能是死士,但是,现在可以看见东胡人拥有中原人奇特的武功,死士又有出现在他们面前。
要么,是他们哪里弄错了。要么,对方最少是三伙人结合在一块儿了。
许飞云尖锐的眼睛,看到了朱隶腰间挂着的一个铁环,上面明显套了一把钥匙在上面。
屋里的人,都没有声音。只有许飞云注视着朱隶腰间的那把钥匙。
“那人逃的飞快。”许飞云终于再次开了口,目露疑惑,“我一路追,都很吃惊。那人,好像一点都不在乎会不会有什么东西落在寺院里了。”
“哪怕落在寺院里了,他人都得以逃脱,遭罪的人,也不是他。至于他事后的主子,肯定是知道他吞着这个秘密谁都没有说。”朱隶这句话,算是道出了所有的玄机。
许飞云缩着圆圆的嘴唇,露出:哦——
慧光吃了一片陈皮,化着口里的痰液,道:“今儿事情虽然多,但是,老衲已经交代了明德和他师父净远,今日会有僧人打扫完毕祖庙。明儿,王爷可以带王妃一同入祖庙祭拜祖先。王爷带王妃祭拜的时候,那些王爷请来的所有燕都里的名门望族以及有识之士,应该是在场有目共睹的。”
“劳烦方丈了。”朱隶回身,向慧光拱手行了谢礼。
慧光微笑:“王爷与老衲何必客气。”
“明日什么时辰?”许飞云问。
“老衲看过黄历,本来最好的时辰是在靖王妃她们上山那日,可是,靖王妃之前并未通知老衲,以致错过了最好的吉时。老衲让徒儿莲生再翻了下老黄历,刚好明日有个时点,对于王爷王妃的生辰八字来说,也是个不错的吉时。”慧光说到这儿一顿,道,“是未时。”
未时,对的是西洋钟下午一点以后的时间。
李敏在听见说明天可以入祖庙祭拜了,而且,时辰定在未时。未时这个用词,听起来还真有些颇含深意的样子。不觉之中,李敏一只手,放在了自己体内已经装有孩子的小腹上。
她是不迷信,可是,有时候,人心里总是会莫名地出现一些直觉。按照科学家解释,叫做人的磁场与周围自然界的磁场产生一定反应的结果。所以,不能说所有直觉都是无稽之谈。
“或许,你的爷爷曾祖父曾祖母他们,都想保护你呢,小东西。”李敏轻轻地对着肚子里的孩子说。
她现在怀孕周期的节点未到,胎动还没有。可做母亲的分明能感应到,这话落地以后,体内的新陈代谢加快。俨然是肚子里的小东西能听见她的话。
到了第二天,由于要到中午过后才进祖庙。早上,尤氏让人拿着赫氏送来的衣服试穿到自己身上。
赫氏这人,也算是老奸巨猾了,早在听上回自己婆婆赵氏拜访尤氏后发现尤氏穿的衣服不好之后,自己给尤氏偷偷先备着一套衣服了。到了这个时机上,刚好拿新衣服向尤氏献殷勤。
尤氏穿上赫氏献来的新衣服后,发现蛮合身的,不由一叹:“这个宁远侯的三少奶奶,心思倒也不少。”
“那是的,奴婢早听人说宁远侯府的三少奶奶是个精明人,特别会做生意。”孙婆子顺着尤氏这话说。
尤氏回头看了孙婆子一眼,道:“你也是个精明人。”
说的是,孙婆子昨日总算给她长脸了,在院子里帮她耍的那阵威风,终于把她儿媳妇那嚣张的气焰给压住了。
孙婆子诚惶诚恐跪下说:“奴婢不敢当。”
尤氏轻笑,随意挥了下袖管:“行了。本妃那个在燕都城北新开的铺子,交给你大孙子打理。”
要说尤氏在燕都里自己的私家财产,还是不少的。怀圣公终究是厚待她,给她留了不少铺子庄子。她回来以后,那些为了巴结她的人,到她铺子买东西,生意自然红火,这不,很快开了另一家铺子。刚好,孙婆子的大孙子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找不到活儿干,倘若主子能给个闲差也好。
孙婆子听明白了这是尤氏因为昨日院子里发生的事给她的大赏,感激地猛在地上磕脑袋:“老奴实在太感动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用说什么,好生给本妃办事,少不了你们的好处。”尤氏道,转身一身新衣坐在了椅子里,又叹着说,“真的是好久没有回北燕了,之前本妃都不知道,原来到太白寺参拜,是要换新衣的规矩,好在这个宁远侯府的三少奶奶是个机伶人。”
说完,尤氏眼珠子转溜时,看到了给自己端茶过来的喜鹊,话继续说:“你在本妃这屋里做活的,何必自卑自惭?春梅那个外来的丫头,哪能和你比。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你是护国公府的,春梅那个还不太算是,王爷只要一比较,之前王爷是没有的比较,才想着春梅一个。孟旗主那样的好男儿,春梅哪里配得上。”
听尤氏这话儿,当真是要把她做主给孟浩明了。喜鹊一瞬间那种激动和喜庆是难以言喻的。大概是第一次做了尤氏的人以后,尝到了甜头。
喜鹊跪了下来,嘴唇哆嗦着,过于激动反而真的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尤氏看着底下跪着的一个两个,忽然间发现,自己其实,也没有怎么不得势。她的人,跟着她,也不见得真的不受用了。
“你们大少奶奶知不知道要换新衣的事?”尤氏终于想起这个了,想着是不是该提前告诉一声儿媳妇。
孙婆子听了,斗胆进言道:“夫人不如和大少奶奶言明。如果,大少奶奶因此失了礼数,也不是夫人的过失了。”
尤氏想,也是这个道理,这会儿和李敏说,李敏能不能有这个好运像她一样得到赫氏的援助,值得怀疑。说了,总是不会错的。最少不会被儿子怨回头说她没说,到时候责任不是在她身上了。
于是,孙婆子跑去隔壁去和李敏说了。
李敏因为怀孕的关系,再有这两日忙碌的关系,有些嗜睡。孙婆子没有见到李敏,只好把这话告诉给了尚姑姑。
尚姑姑点头说知道了。
孙婆子看尚姑姑的表情看不出个所以然。这个李敏,究竟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李敏肯定是知道的,早从紫叶家里人口里得知了这件事,而且,也不准备换新衣服。但是,去祭拜祖庙的时候,肯定是穿一身像样点的衣服出场的,这套衣服,李敏倒是早叫人备好了。
像宁远侯府、奉公伯府、柏家、魏府等,因为应邀去护国公祖庙面前观礼,显得比护国公府一家更为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