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1章 谁在折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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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蛮坐在李南方身上时,别看她筛糠般的浑身颤动着,眉梢眼角荡漾的春色,足够照耀整个藏龙山地区,腋下香囊散发出的淫靡味道,更能让藏龙河里的鱼早排卵一个月——但她全身的神经,却始终紧绷着。
刚才李南方的那一脚,害的她胯骨现在还隐隐作痛。
更重要的是,她能否实现先祖千年的夙愿,带领天竺门十数万门人过上幸福的小生活,就看这次了。
这次,是她唯一的机会。
换作是谁,谁不敢小心谨慎呢?
幸好李南方的本能反应,正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没有任何的偏差。
就像没有谁能抗得住十六天魔舞。
当李南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只咸猪手狠狠抓住她的一个雪白,一只手解开他自己的腰带时,被攥疼到想尖声惨叫的菩萨蛮,紧绷着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感觉好像要被攥爆了的疼痛,实在无法让她忍受,可只要想到他很快就要死在她的手下,菩萨蛮就决定原谅他。
丢掉小命和被攥痛相比起来,哪个更难以让人无法接受呢?
当然是前者。
如果菩萨蛮是李南方,她希望能疼上个三天三夜,也不想丢掉小命的。
于是菩萨蛮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了李南方,强忍着要被攥爆了的剧痛,媚媚地笑着,腰肢扭的频率更加快,几乎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鼻音仿佛自地狱最深处传来,淋漓的香汗,从十万八千根汗毛孔内冒出来,天地间到处都充斥着淫靡的气息。
这才是十六天魔舞的最高境界。
菩萨蛮腋下香囊发出的甜香,已经到了极致,所有接近她三米之内的雄性动物,包括蚂蚱蛐蛐之类的昆虫,都会满脑子只有繁衍下一代的强烈冲动。
无法遏制。
有谁能想到,历史上记载的蒙元帝国时代,把末代皇帝都给迷死的十六天魔舞,就是印度天竺门的人?
让元朝皇帝逃到大漠都不能忘记的天魔舞,其创造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来自黑暗世界的灾星?
经过那么多年的演变,与实践经验后,当代菩萨蛮才能把十六天魔舞的威力,发挥到最高境界。
故意轻轻抬起丰臀,看似配合李南方动作的菩萨蛮,春情满满的眉梢眼角,浮上了狠戾的杀意。
成功,就在今天。
此时!
伟大的轩辕王,不许菩萨蛮用任何的兵器对付李南方,只允许她用她的身体,来结束天竺门千百年的苦难。
菩萨蛮不敢不听,也不能不听。
可这些天来,只要每次想到王上能答应她来除掉李南方,她都会开心的自梦中笑醒。
菩萨蛮杀人,简直是太简单了。
别看她的双手好像春葱那样,柔若无骨,纤长白嫩,却能一把将茶杯捏碎。
李南方的咽喉骨头,有瓷杯硬吗?
好吧。
就算他的骨头比瓷杯还硬,菩萨蛮无法捏碎他的咽喉,但他其他地方的骨头,能有茶杯口粗的小树硬吗?
绝不会。
就算李南方从娘胎里时,就一直把盖中盖钙片当饭吃,他的骨头也不会有小树解释。
可菩萨蛮是施展出她的软功时,却能变成一条人形巨蟒——仅仅是靠她身体的柔韧性来缠绕,就能像蟒蛇那样,把茶杯口粗细的小树,给籀成一段段的。
如果这两招还不能杀死李南方,菩萨蛮还有最后的杀手锏。
印度天竺门历代的菩萨蛮,在三四岁时就开始修炼类似于“吸星大、法”的邪门功夫。
说的直白些,就是一种能把男人吸成人干的邪恶媚术。
只要能修炼十年以上,菩萨蛮就能轻松控制她最神秘的部位,让它变成一只手,能紧紧攥住某个入侵者,不住地撸——不把它的主人给撸成人干,是绝不会松开的。
这门功夫有个非常浪漫的名字。
情人小手。
男人不都是个特喜欢被情人的小手,给抓着最好永远不放手吗?
当然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菩萨蛮是绝不会对李南方使出她最后的绝招。
一来呢,她不想让李南方得到她的身子。
二来则是,菩萨蛮在施展情人小手时,她自己也要付出很多。
至阳,至阴之物对于男人女人来说,同样重要。
无论是脱、阳还是脱、阴,都是伤身体,甚至会变成人干危及生命的。
所以,菩萨蛮就没打算施展出情人小手功夫,来对付李南方。
真是用不着啊。
看,就在李南方猴急撕扯她身上的璎珞时,她春葱般的右手,就已经牢牢锁住了他的咽喉。
“呃,啊,哥,哥哥,你去死吧,啊——去死吧。”
菩萨蛮猛地昂起下巴,好像快咽气那样无力的尖叫一声,右手五指骤然猛缩!
喀嚓。
这是菩萨蛮最喜欢听到的声音。
这个声音,也代表着李南方的喉骨被捏碎了。
“咯,咯咯,这也太没挑战性了。我还有很多好功夫没用出来,就先结束——呃,不对劲啊。”
菩萨蛮媚笑着自语到这儿时,脸色忽然剧变。
她的右手,却是捏碎了一个东西。
但那个东西,绝不是李南方的咽喉骨,而是一片贝壳。
藏龙河向西不远就是大海,每当海水倒灌时,就会席卷贝壳等海产品来到藏龙山这边,甚至更远的内地,所以河岸上有贝壳是很正常的事。
不正常的是,菩萨蛮刚才明明捏着李南方的咽喉,怎么会忽然变成贝壳了呢?
就在菩萨蛮一愣时,只觉得下面猛地一疼。
她全身立即哆嗦了下。
她早就不再是处子之身了。
如果修炼天魔舞的菩萨蛮还是处子,那么就好比逼着老虎吃斋念佛那样,根本不可能。
尤其要想练就情人小手,把重达半公斤的修罗道圣牌拿出而不掉出来——草,那层膜肯定碍事。
但毫无疑问的是,菩萨蛮迄今为止,还从没有被男人碰过。
不是处子,能练就至邪情人小手功夫等等,和从没有被男人入侵过这个问题,并不矛盾。
就像没谁规定坏人就不能做好事那样简单。
所以当她误以为已经把李南方给迷到失魂落魄,轻松捏碎他咽喉,不再理睬丰臀下那只咸猪手时,那个恶棍、不,是那条恶棍,却趁机长驱直入,直捣黄龙了。
她这可是第一次被男人入侵。
恶棍的感觉,和以往她练功时所用的道具,是完全不同的。
毕竟这是活的,那些都是死的。
是谁说活的和死的都一样?
开玩笑。
死人和活人能一个样吗?
“混蛋,你、你竟然敢侮辱我!”
菩萨蛮呆愣瞬间后,随即勃然大怒,双手去掐李南方的脖子。
啪。
一只手,狠狠抽在她的左右手手背上,就像被鞭子抽了下那样,好疼。
疼地她尖叫一声,再次十指张开,要掐下去呢,又是一声啪。
这次被抽的,比上次还要疼。
疼地菩萨蛮浑身都直哆嗦。
原来却是李南方从旁边捡起一根编织睡袋时剩下的藤条,当鞭子用了。
接连狠狠挨了三鞭子后,菩萨蛮才发现李南方看着她的眼神,不但大红,反而很邪恶。
就像个魔鬼。
黑龙!
灾星!
这两个名词,电闪般自菩萨蛮脑海中腾起后,她立即知道接下来她绝不能再这样愚蠢了。
黑龙已经苏醒,灾星已经看出她的杀意——如果她还有所保留,等这个人渣彻底采取主动后,她唯有被活生生掐死的下场。
所以,她必须使出原本不想用的绝招,情人小手了。
为了确保李南方必须得被弄死,菩萨蛮不但要施展绝招,还要化身巨蟒,以无比香艳,诡异的肢体动作,死死缠住他。
把他吸成人干!
鏖战,真正的开始了。
哗,哗哗。
当藏龙河的水平面再次恢复到最低限度时,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
一只野兔,从密林中蹦蹦跳跳的跑了出来,人立而起拱起两只前抓,竖起耳朵向河边看去。
兔子不是人。
但它得喝水。
它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每天早上这时候跑到那块大石头旁,在小水洼里美美地喝上几口后,就回丛林中庆祝它又成功多活了一个晚上。
今天它要多喝几口。
因为昨天早上,它就看到有个人类坐在它喝水的那块大石头上,害的它一天都没喝水。
任何动物都有特定的喜欢,兔子就像蛇那样,从哪里去的,就从哪儿回来。
昨天从哪儿喝水,今天,后天——只要它活着,就会始终去那边喝水。
如果有危险阻挡它去老地方喝水时,它宁可渴一天,也不会冒险去别的地方去。
昨天它就渴一天了,今天估计还得渴一天。
无耻的人类。
昨天早上还是一个花姑娘坐在大石头上,今天却是一对男女在做那种事。
最让兔子感到纳闷的是,那个女人几次想逃走,都会被男人追上,再抓回去。
看到被抓回去的那个女人,被男人动作粗暴的扔在地上,趁她屈膝要爬起来时,却趁机抱住她的腰肢,狠狠撞过去,女人就浑身颤栗着发出要死的虚弱叫声后,兔子立即转身就跑。
人类不但无耻,而且还相当的可怕。
其实兔子并不知道,满世界的人,也就是李南方自己可怕,无耻罢了。
要是换成别的男人,这会儿早就已经被菩萨蛮给吸成人干,扔进藏龙河内喂鱼了。
明明是她要把他吸干好不好?
可结果,为什么却是他不但没有丝毫脱、样的迹象,她却要脱、阴而死了?
祖宗传下来的天魔舞神功,绝招情人小手,为什么一点作用都不起了?
菩萨蛮的意识开始模糊,大张着的嘴巴里,开始只吐气,不吸气后,李南方才停止了动作,放开了她。
休息了足足半小时,菩萨蛮才重新活了过来,歪头看向藏龙河边。
无耻的李南方,此时正高举着一块石头,死死盯着河面。
他在捕鱼。
对于别人来说,只拿一块石头就想捕鱼的行为,绝对是种沙比行为。
但在海外小荒岛生活大半年的李南方,却能轻易做到这一点。
菩萨蛮坐在李南方身上时,别看她筛糠般的浑身颤动着,眉梢眼角荡漾的春色,足够照耀整个藏龙山地区,腋下香囊散发出的淫靡味道,更能让藏龙河里的鱼早排卵一个月——但她全身的神经,却始终紧绷着。
刚才李南方的那一脚,害的她胯骨现在还隐隐作痛。
更重要的是,她能否实现先祖千年的夙愿,带领天竺门十数万门人过上幸福的小生活,就看这次了。
这次,是她唯一的机会。
换作是谁,谁不敢小心谨慎呢?
幸好李南方的本能反应,正如她所希望的那样,没有任何的偏差。
就像没有谁能抗得住十六天魔舞。
当李南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只咸猪手狠狠抓住她的一个雪白,一只手解开他自己的腰带时,被攥疼到想尖声惨叫的菩萨蛮,紧绷着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感觉好像要被攥爆了的疼痛,实在无法让她忍受,可只要想到他很快就要死在她的手下,菩萨蛮就决定原谅他。
丢掉小命和被攥痛相比起来,哪个更难以让人无法接受呢?
当然是前者。
如果菩萨蛮是李南方,她希望能疼上个三天三夜,也不想丢掉小命的。
于是菩萨蛮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了李南方,强忍着要被攥爆了的剧痛,媚媚地笑着,腰肢扭的频率更加快,几乎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鼻音仿佛自地狱最深处传来,淋漓的香汗,从十万八千根汗毛孔内冒出来,天地间到处都充斥着淫靡的气息。
这才是十六天魔舞的最高境界。
菩萨蛮腋下香囊发出的甜香,已经到了极致,所有接近她三米之内的雄性动物,包括蚂蚱蛐蛐之类的昆虫,都会满脑子只有繁衍下一代的强烈冲动。
无法遏制。
有谁能想到,历史上记载的蒙元帝国时代,把末代皇帝都给迷死的十六天魔舞,就是印度天竺门的人?
让元朝皇帝逃到大漠都不能忘记的天魔舞,其创造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来自黑暗世界的灾星?
经过那么多年的演变,与实践经验后,当代菩萨蛮才能把十六天魔舞的威力,发挥到最高境界。
故意轻轻抬起丰臀,看似配合李南方动作的菩萨蛮,春情满满的眉梢眼角,浮上了狠戾的杀意。
成功,就在今天。
此时!
伟大的轩辕王,不许菩萨蛮用任何的兵器对付李南方,只允许她用她的身体,来结束天竺门千百年的苦难。
菩萨蛮不敢不听,也不能不听。
可这些天来,只要每次想到王上能答应她来除掉李南方,她都会开心的自梦中笑醒。
菩萨蛮杀人,简直是太简单了。
别看她的双手好像春葱那样,柔若无骨,纤长白嫩,却能一把将茶杯捏碎。
李南方的咽喉骨头,有瓷杯硬吗?
好吧。
就算他的骨头比瓷杯还硬,菩萨蛮无法捏碎他的咽喉,但他其他地方的骨头,能有茶杯口粗的小树硬吗?
绝不会。
就算李南方从娘胎里时,就一直把盖中盖钙片当饭吃,他的骨头也不会有小树解释。
可菩萨蛮是施展出她的软功时,却能变成一条人形巨蟒——仅仅是靠她身体的柔韧性来缠绕,就能像蟒蛇那样,把茶杯口粗细的小树,给籀成一段段的。
如果这两招还不能杀死李南方,菩萨蛮还有最后的杀手锏。
印度天竺门历代的菩萨蛮,在三四岁时就开始修炼类似于“吸星大、法”的邪门功夫。
说的直白些,就是一种能把男人吸成人干的邪恶媚术。
只要能修炼十年以上,菩萨蛮就能轻松控制她最神秘的部位,让它变成一只手,能紧紧攥住某个入侵者,不住地撸——不把它的主人给撸成人干,是绝不会松开的。
这门功夫有个非常浪漫的名字。
情人小手。
男人不都是个特喜欢被情人的小手,给抓着最好永远不放手吗?
当然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菩萨蛮是绝不会对李南方使出她最后的绝招。
一来呢,她不想让李南方得到她的身子。
二来则是,菩萨蛮在施展情人小手时,她自己也要付出很多。
至阳,至阴之物对于男人女人来说,同样重要。
无论是脱、阳还是脱、阴,都是伤身体,甚至会变成人干危及生命的。
所以,菩萨蛮就没打算施展出情人小手功夫,来对付李南方。
真是用不着啊。
看,就在李南方猴急撕扯她身上的璎珞时,她春葱般的右手,就已经牢牢锁住了他的咽喉。
“呃,啊,哥,哥哥,你去死吧,啊——去死吧。”
菩萨蛮猛地昂起下巴,好像快咽气那样无力的尖叫一声,右手五指骤然猛缩!
喀嚓。
这是菩萨蛮最喜欢听到的声音。
这个声音,也代表着李南方的喉骨被捏碎了。
“咯,咯咯,这也太没挑战性了。我还有很多好功夫没用出来,就先结束——呃,不对劲啊。”
菩萨蛮媚笑着自语到这儿时,脸色忽然剧变。
她的右手,却是捏碎了一个东西。
但那个东西,绝不是李南方的咽喉骨,而是一片贝壳。
藏龙河向西不远就是大海,每当海水倒灌时,就会席卷贝壳等海产品来到藏龙山这边,甚至更远的内地,所以河岸上有贝壳是很正常的事。
不正常的是,菩萨蛮刚才明明捏着李南方的咽喉,怎么会忽然变成贝壳了呢?
就在菩萨蛮一愣时,只觉得下面猛地一疼。
她全身立即哆嗦了下。
她早就不再是处子之身了。
如果修炼天魔舞的菩萨蛮还是处子,那么就好比逼着老虎吃斋念佛那样,根本不可能。
尤其要想练就情人小手,把重达半公斤的修罗道圣牌拿出而不掉出来——草,那层膜肯定碍事。
但毫无疑问的是,菩萨蛮迄今为止,还从没有被男人碰过。
不是处子,能练就至邪情人小手功夫等等,和从没有被男人入侵过这个问题,并不矛盾。
就像没谁规定坏人就不能做好事那样简单。
所以当她误以为已经把李南方给迷到失魂落魄,轻松捏碎他咽喉,不再理睬丰臀下那只咸猪手时,那个恶棍、不,是那条恶棍,却趁机长驱直入,直捣黄龙了。
她这可是第一次被男人入侵。
恶棍的感觉,和以往她练功时所用的道具,是完全不同的。
毕竟这是活的,那些都是死的。
是谁说活的和死的都一样?
开玩笑。
死人和活人能一个样吗?
“混蛋,你、你竟然敢侮辱我!”
菩萨蛮呆愣瞬间后,随即勃然大怒,双手去掐李南方的脖子。
啪。
一只手,狠狠抽在她的左右手手背上,就像被鞭子抽了下那样,好疼。
疼地她尖叫一声,再次十指张开,要掐下去呢,又是一声啪。
这次被抽的,比上次还要疼。
疼地菩萨蛮浑身都直哆嗦。
原来却是李南方从旁边捡起一根编织睡袋时剩下的藤条,当鞭子用了。
接连狠狠挨了三鞭子后,菩萨蛮才发现李南方看着她的眼神,不但大红,反而很邪恶。
就像个魔鬼。
黑龙!
灾星!
这两个名词,电闪般自菩萨蛮脑海中腾起后,她立即知道接下来她绝不能再这样愚蠢了。
黑龙已经苏醒,灾星已经看出她的杀意——如果她还有所保留,等这个人渣彻底采取主动后,她唯有被活生生掐死的下场。
所以,她必须使出原本不想用的绝招,情人小手了。
为了确保李南方必须得被弄死,菩萨蛮不但要施展绝招,还要化身巨蟒,以无比香艳,诡异的肢体动作,死死缠住他。
把他吸成人干!
鏖战,真正的开始了。
哗,哗哗。
当藏龙河的水平面再次恢复到最低限度时,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
一只野兔,从密林中蹦蹦跳跳的跑了出来,人立而起拱起两只前抓,竖起耳朵向河边看去。
兔子不是人。
但它得喝水。
它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每天早上这时候跑到那块大石头旁,在小水洼里美美地喝上几口后,就回丛林中庆祝它又成功多活了一个晚上。
今天它要多喝几口。
因为昨天早上,它就看到有个人类坐在它喝水的那块大石头上,害的它一天都没喝水。
任何动物都有特定的喜欢,兔子就像蛇那样,从哪里去的,就从哪儿回来。
昨天从哪儿喝水,今天,后天——只要它活着,就会始终去那边喝水。
如果有危险阻挡它去老地方喝水时,它宁可渴一天,也不会冒险去别的地方去。
昨天它就渴一天了,今天估计还得渴一天。
无耻的人类。
昨天早上还是一个花姑娘坐在大石头上,今天却是一对男女在做那种事。
最让兔子感到纳闷的是,那个女人几次想逃走,都会被男人追上,再抓回去。
看到被抓回去的那个女人,被男人动作粗暴的扔在地上,趁她屈膝要爬起来时,却趁机抱住她的腰肢,狠狠撞过去,女人就浑身颤栗着发出要死的虚弱叫声后,兔子立即转身就跑。
人类不但无耻,而且还相当的可怕。
其实兔子并不知道,满世界的人,也就是李南方自己可怕,无耻罢了。
要是换成别的男人,这会儿早就已经被菩萨蛮给吸成人干,扔进藏龙河内喂鱼了。
明明是她要把他吸干好不好?
可结果,为什么却是他不但没有丝毫脱、样的迹象,她却要脱、阴而死了?
祖宗传下来的天魔舞神功,绝招情人小手,为什么一点作用都不起了?
菩萨蛮的意识开始模糊,大张着的嘴巴里,开始只吐气,不吸气后,李南方才停止了动作,放开了她。
休息了足足半小时,菩萨蛮才重新活了过来,歪头看向藏龙河边。
无耻的李南方,此时正高举着一块石头,死死盯着河面。
他在捕鱼。
对于别人来说,只拿一块石头就想捕鱼的行为,绝对是种沙比行为。
但在海外小荒岛生活大半年的李南方,却能轻易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