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孤岛惊魂(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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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在这种高强度的精神压力下, 有人选择自甘堕落, 沉溺于肉|体的享受,有人一惊一乍, 疯疯癫癫, 唯有少数人能够保持冷静镇定。
深夜, 陆乡倚着廊柱吸烟, 一点猩红在墨色黑夜中明灭可见, 他半侧着脸, 目光穿透纱窗,柔柔地落在室内,想象着那人恬然沉睡的模样。
刚开始的时候,陆乡也没想到自己会翻车。他只是凭借着侦探超强的敏感性,对一切未知, 本能地感到好奇罢了。所以他关注白檀, 渴望去了解他。但是等到一步步接近,陆乡竟然一点点越陷越深,慢慢被这个温柔聪慧, 却又精明内敛, 和光同尘的青年所深深地吸引。
他家老爷子真是特别有先见之明, 当年指着鼻子骂他不争气, 说陆家的血脉说不定就要断在自己手里。现在看来嘛,好像也差不多了。
这回万一死在岛上,也不知道老爷子会怎么跳脚, 就他那个点火就着,一碰就炸的暴脾气,保姆阿姨们可有得受了。
不过,眼下都不是担心这些的时候,还是尽快想一想,怎么活着从这里走出去才是正经,实在不行,把他的心尖尖安全送出去也可以啊,活了快三十岁,好不容易动一次心,陆乡可舍不得对方出一点意外。
虽然,陆乡总觉得白檀身上藏了很多秘密,或许根本不用他保护……
但愿只是错觉吧。
一只素白纤细,柔若无骨的手悄然伸了过来,直奔陆乡大|腿处,陆乡出手如电,条件反射般将对方死死钳住,狠狠丢出去,厌恶地问道:“发什么癫?”
任真真随意披了件白衬衣,要透不透,半遮半掩,脸上满是欲说还休的甜蜜笑意,嘟嘴冲陆乡呵了口气,“人家想来陪陪你嘛。”
“咳咳。”陆乡被呛了一下,握拳抵唇,干咳了两声,烦躁地说道:“离我远一点,身上什么味儿,熏死人了。”
妈的!不解风情的死给!
任真真偷偷翻了个白眼,心道为了勾引你,老娘整整倒了半瓶香水在身上,按照每盎司的单价来算,不知道多少钱扔出去了,你他妈还嫌弃?
她撩起一缕卷发,勾在指间缠来缠去,借着手上的动作,有意无意地将衬衣领口又扯开了一些,隐隐露出一抹雪白,意有所指地说道:“最近好无聊啊,都没能跟陆先生好好说会儿话,咱们……出去走走呗。”
这样暧昧的场景,万一被白檀看到,那我可解释不清楚了。陆乡退后一步,一本正经地对任真真说道:“还是算了,我怕被老妖婆吃掉。”
这哪来的傻子!
任真真浓妆艳抹的脸有一瞬间扭曲,她原本样貌一般,顶多只算是清秀,为了能够增加资本,钓上富二代,成功跻身有钱人行列,逼着家里的父母砸锅卖铁,借钱给她整容,一个月一个样,生生整成了爹妈都不认识的妖精模样,在镜头里看着还好,一到现实生活中简直违和感满满。
偏偏任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直坚信自己越整越好看,跟有瘾似的,把脸上的五官修修补补,戒都戒不掉。
陆乡视力好,眼光毒,在月色下,看到任真真这张脸,跟见鬼没两样,也不管她如何搔首弄姿,始终一副嫌弃模样。
过了几分钟,饶是任真真做惯了这种事的风月老手,也有点吃不消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生平头一次对自己的“美貌”产生怀疑。
“等等。”陆乡忽然叫住她。
任真真欣喜回头,作势就要投怀入抱,动作真是无比娴熟自然。
陆乡做了一个制止性的手势,敬谢不敏道:“别,别,您还是省省吧。”
任真真嗲声嗲气地说道:“那你喊住人家做什么?”
陆乡收了玩笑姿态,认真道:“我不管你这几天玩得有多开,都爬了谁的床,但是,我,还有我屋里那个,你最好想都不要想,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妈的,还真是个给!难怪老娘我出师不利。任真真心想,自己驰骋情场多少年,一朝要输在男人手里,真是别扭极了,故意眨巴眨巴眼睛,天真道:“你屋里那个?李老师?抱歉,他前天夜里还在厕所夸我皮肤白呢。”
陆乡冷了脸:“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别上赶着找不自在。”
“知道了。”任真真哼了一声,扭腰摆臀地走了。
陆乡正要回宿舍,一扭头就看到白檀隐在阴影里,青年静悄悄地站在不远处,也不知道来了有多久,都听到了什么。
仔细回忆一番方才的话,确定没有什么值得遮遮掩掩的,陆乡就痞气兮兮地笑了,大步走过去。
来到近处,白檀上前一步,伸出一根手指挑起陆乡的下巴,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是你屋里的?嗯?”
这个“嗯”字真是千回百转,绕梁三日,余音不绝,听得陆乡半边身子都软了,怂唧唧地说道:“不,不,我是你屋里的。”
白衣青年分明是身形单薄,纤细弱小的那一个,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硬是散发出八米一的强大气场,将居高临下的陆乡都给狠狠压制住了,像是抚摸小动物一般,轻轻碰了碰陆乡的脸颊,赞叹道:“真乖。”
陆乡从善如流,腆着脸讨好道:“爷,您高兴就好。”
幸亏现在常宝山不在,否则他见到陆乡这副装乖卖傻,奴颜卑膝的模样,指定一边拿出手机疯狂拍照,一边乐呵呵地说道:“孙子!你也有今天,让你平常那么横,这不,治你的人来了吧?”
“跟我谈恋爱会很危险,甚至有可能丢命,这也没关系吗?”白檀眯起眼睛问道。
陆乡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白檀笑得意味深长:“那就好。”这一刻,白檀身上散发出强大的、令人心悸的气场,不似平常那般涉世未深,单纯无害的文弱书生模样,反倒像极了一个惯看风雨,几经沉浮,大智若愚的上位者,能够将自身气势收放自如。
“有时候,我真觉得看不透你。”两人回去睡觉前,陆乡轻描淡写地对白檀说道。
狂风暴雨持续了多久,众人心里的阴霾就弥漫了多久,理智和情感一点点被撕碎,逐渐陷入一种癫狂状态。
陆乡近来的感觉很不好,因为,他恍然发现,宿舍附近开始有村民徘徊,目光冷幽幽地朝里面窥伺着,那眼神中藏着越来越露骨的垂涎和仇视。
他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交头接耳,嘀嘀咕咕,间或发出一两声神经质的冷笑,好像在密谋着什么惊天大事,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偏偏将白檀他们这些外乡人死死瞒住了。
陆乡知道,这种封闭落后,缺乏对外交流的地方,人民的头脑中往往会残余一些封建迷信思想,从他们对花神娘娘的狂热信奉中,就可见一斑。而这样的一群人,恐怕面对自然灾害的到来,也会在无可奈何之际,将其归诸于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人性是最怕的东西,倘若一旦丧失道德底限,难以自控,人就会变得比怪物还要可怕,陆乡可不敢在别人失控的边缘反复横跳,当务之急还是自保。
陆乡将这几天的发现偷偷跟白檀说了,提醒他小心提防周围的人,又再三警告孙文宇别在这种关头惹事,并将自己携带上来的匕首分给了白檀,让他拿着防身。
大家都饿到了极限,全靠一口气硬撑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倒下。实习生中已经发生了几次小型的□□,都被陆乡以铁血手腕镇压了下去。人人都成了自私自利的动物。
又到了十五这天,天空还未放晴,一连串的闪电霹雳,接连不断地在头顶炸开,雷声、雨声、风声、海浪声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
“砰砰砰!”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这种恶劣天气下,谁会过来?
汪有福没有打伞,当然,这种时候的伞也不过寥寥起一点作用,其实给不了人多少遮蔽。他低垂着头,瘦削狭窄的容长脸隐在暗沉沉天幕下,虚弱而麻木地说道:“去花神庙,祭祀。”
原本横七竖八躺在床上休息的人,闻言有气无力地说道:“都这种时候了,还搞什么祭祀?”
“就是,人都要活不下去了,谁去管那些神话传说?”
汪有福并未急着分辨,似乎在来之前就已经有了一番计较,等其他人七嘴八舌地发泄完,才轻飘飘慢悠悠,却又如同蕴含了千钧力道,直着眼睛重复道:“去花神庙,有东西吃,不去,没有……”
这话真是比任何东西都具有诱惑力,他们已经整整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一口饭了,浑身虚软,四肢沉重,除了躺平了等死,完全没有别的办法。若是村子里面当真还有一点食物,哪怕只能分到一口,也足以救命了!
柯黛黛第一个表态道:“去,我们去……”
旁边,男生寝室的门被撞开,季朋倚着门框,哑声道:“我去,我也去。”
其他人也都跃跃欲试,纷纷挣扎着爬起来,唯恐落后一步,希望就彻底落了空。
“等一下!”坐在椅子上的陆乡睁开眼睛,干涩开裂的唇瓣费力地蠕动了几下,满脸戒备地盯着汪有福,嘶声道:“之前不是说没有粮食了吗?怎么现在突然又有了?而且,二三百口村民呢,就算有粮食恐怕也不够分吧,为什么还要特意叫上我们?”
汪有福头都不愿意抬,低声道:“我只是一个负责传话的,你们爱信不信。”说完,扶着墙壁,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孙文宇扭曲着脸庞,口不择言道:“陆乡,你他妈有病吧?!你自己想要饿死在这儿,别拉上我,人家好心分咱们一点吃的,你还问东问西的,我不管!反正再等下去就是一个死,我去花神庙!管他是怎么找出来的粮食呢,哪怕就是死老鼠,我都吃。”
“对,我,我也去……”杜元书摸着逐渐干瘪下去的肚子,思维已经开始出现错乱,无意识地说道:“饭,我要吃饭,妈妈,我再也不减肥了……”
所有人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在这种高强度的精神压力下, 有人选择自甘堕落, 沉溺于肉|体的享受,有人一惊一乍, 疯疯癫癫, 唯有少数人能够保持冷静镇定。
深夜, 陆乡倚着廊柱吸烟, 一点猩红在墨色黑夜中明灭可见, 他半侧着脸, 目光穿透纱窗,柔柔地落在室内,想象着那人恬然沉睡的模样。
刚开始的时候,陆乡也没想到自己会翻车。他只是凭借着侦探超强的敏感性,对一切未知, 本能地感到好奇罢了。所以他关注白檀, 渴望去了解他。但是等到一步步接近,陆乡竟然一点点越陷越深,慢慢被这个温柔聪慧, 却又精明内敛, 和光同尘的青年所深深地吸引。
他家老爷子真是特别有先见之明, 当年指着鼻子骂他不争气, 说陆家的血脉说不定就要断在自己手里。现在看来嘛,好像也差不多了。
这回万一死在岛上,也不知道老爷子会怎么跳脚, 就他那个点火就着,一碰就炸的暴脾气,保姆阿姨们可有得受了。
不过,眼下都不是担心这些的时候,还是尽快想一想,怎么活着从这里走出去才是正经,实在不行,把他的心尖尖安全送出去也可以啊,活了快三十岁,好不容易动一次心,陆乡可舍不得对方出一点意外。
虽然,陆乡总觉得白檀身上藏了很多秘密,或许根本不用他保护……
但愿只是错觉吧。
一只素白纤细,柔若无骨的手悄然伸了过来,直奔陆乡大|腿处,陆乡出手如电,条件反射般将对方死死钳住,狠狠丢出去,厌恶地问道:“发什么癫?”
任真真随意披了件白衬衣,要透不透,半遮半掩,脸上满是欲说还休的甜蜜笑意,嘟嘴冲陆乡呵了口气,“人家想来陪陪你嘛。”
“咳咳。”陆乡被呛了一下,握拳抵唇,干咳了两声,烦躁地说道:“离我远一点,身上什么味儿,熏死人了。”
妈的!不解风情的死给!
任真真偷偷翻了个白眼,心道为了勾引你,老娘整整倒了半瓶香水在身上,按照每盎司的单价来算,不知道多少钱扔出去了,你他妈还嫌弃?
她撩起一缕卷发,勾在指间缠来缠去,借着手上的动作,有意无意地将衬衣领口又扯开了一些,隐隐露出一抹雪白,意有所指地说道:“最近好无聊啊,都没能跟陆先生好好说会儿话,咱们……出去走走呗。”
这样暧昧的场景,万一被白檀看到,那我可解释不清楚了。陆乡退后一步,一本正经地对任真真说道:“还是算了,我怕被老妖婆吃掉。”
这哪来的傻子!
任真真浓妆艳抹的脸有一瞬间扭曲,她原本样貌一般,顶多只算是清秀,为了能够增加资本,钓上富二代,成功跻身有钱人行列,逼着家里的父母砸锅卖铁,借钱给她整容,一个月一个样,生生整成了爹妈都不认识的妖精模样,在镜头里看着还好,一到现实生活中简直违和感满满。
偏偏任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直坚信自己越整越好看,跟有瘾似的,把脸上的五官修修补补,戒都戒不掉。
陆乡视力好,眼光毒,在月色下,看到任真真这张脸,跟见鬼没两样,也不管她如何搔首弄姿,始终一副嫌弃模样。
过了几分钟,饶是任真真做惯了这种事的风月老手,也有点吃不消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生平头一次对自己的“美貌”产生怀疑。
“等等。”陆乡忽然叫住她。
任真真欣喜回头,作势就要投怀入抱,动作真是无比娴熟自然。
陆乡做了一个制止性的手势,敬谢不敏道:“别,别,您还是省省吧。”
任真真嗲声嗲气地说道:“那你喊住人家做什么?”
陆乡收了玩笑姿态,认真道:“我不管你这几天玩得有多开,都爬了谁的床,但是,我,还有我屋里那个,你最好想都不要想,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妈的,还真是个给!难怪老娘我出师不利。任真真心想,自己驰骋情场多少年,一朝要输在男人手里,真是别扭极了,故意眨巴眨巴眼睛,天真道:“你屋里那个?李老师?抱歉,他前天夜里还在厕所夸我皮肤白呢。”
陆乡冷了脸:“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别上赶着找不自在。”
“知道了。”任真真哼了一声,扭腰摆臀地走了。
陆乡正要回宿舍,一扭头就看到白檀隐在阴影里,青年静悄悄地站在不远处,也不知道来了有多久,都听到了什么。
仔细回忆一番方才的话,确定没有什么值得遮遮掩掩的,陆乡就痞气兮兮地笑了,大步走过去。
来到近处,白檀上前一步,伸出一根手指挑起陆乡的下巴,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是你屋里的?嗯?”
这个“嗯”字真是千回百转,绕梁三日,余音不绝,听得陆乡半边身子都软了,怂唧唧地说道:“不,不,我是你屋里的。”
白衣青年分明是身形单薄,纤细弱小的那一个,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硬是散发出八米一的强大气场,将居高临下的陆乡都给狠狠压制住了,像是抚摸小动物一般,轻轻碰了碰陆乡的脸颊,赞叹道:“真乖。”
陆乡从善如流,腆着脸讨好道:“爷,您高兴就好。”
幸亏现在常宝山不在,否则他见到陆乡这副装乖卖傻,奴颜卑膝的模样,指定一边拿出手机疯狂拍照,一边乐呵呵地说道:“孙子!你也有今天,让你平常那么横,这不,治你的人来了吧?”
“跟我谈恋爱会很危险,甚至有可能丢命,这也没关系吗?”白檀眯起眼睛问道。
陆乡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白檀笑得意味深长:“那就好。”这一刻,白檀身上散发出强大的、令人心悸的气场,不似平常那般涉世未深,单纯无害的文弱书生模样,反倒像极了一个惯看风雨,几经沉浮,大智若愚的上位者,能够将自身气势收放自如。
“有时候,我真觉得看不透你。”两人回去睡觉前,陆乡轻描淡写地对白檀说道。
狂风暴雨持续了多久,众人心里的阴霾就弥漫了多久,理智和情感一点点被撕碎,逐渐陷入一种癫狂状态。
陆乡近来的感觉很不好,因为,他恍然发现,宿舍附近开始有村民徘徊,目光冷幽幽地朝里面窥伺着,那眼神中藏着越来越露骨的垂涎和仇视。
他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交头接耳,嘀嘀咕咕,间或发出一两声神经质的冷笑,好像在密谋着什么惊天大事,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偏偏将白檀他们这些外乡人死死瞒住了。
陆乡知道,这种封闭落后,缺乏对外交流的地方,人民的头脑中往往会残余一些封建迷信思想,从他们对花神娘娘的狂热信奉中,就可见一斑。而这样的一群人,恐怕面对自然灾害的到来,也会在无可奈何之际,将其归诸于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人性是最怕的东西,倘若一旦丧失道德底限,难以自控,人就会变得比怪物还要可怕,陆乡可不敢在别人失控的边缘反复横跳,当务之急还是自保。
陆乡将这几天的发现偷偷跟白檀说了,提醒他小心提防周围的人,又再三警告孙文宇别在这种关头惹事,并将自己携带上来的匕首分给了白檀,让他拿着防身。
大家都饿到了极限,全靠一口气硬撑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倒下。实习生中已经发生了几次小型的□□,都被陆乡以铁血手腕镇压了下去。人人都成了自私自利的动物。
又到了十五这天,天空还未放晴,一连串的闪电霹雳,接连不断地在头顶炸开,雷声、雨声、风声、海浪声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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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有福没有打伞,当然,这种时候的伞也不过寥寥起一点作用,其实给不了人多少遮蔽。他低垂着头,瘦削狭窄的容长脸隐在暗沉沉天幕下,虚弱而麻木地说道:“去花神庙,祭祀。”
原本横七竖八躺在床上休息的人,闻言有气无力地说道:“都这种时候了,还搞什么祭祀?”
“就是,人都要活不下去了,谁去管那些神话传说?”
汪有福并未急着分辨,似乎在来之前就已经有了一番计较,等其他人七嘴八舌地发泄完,才轻飘飘慢悠悠,却又如同蕴含了千钧力道,直着眼睛重复道:“去花神庙,有东西吃,不去,没有……”
这话真是比任何东西都具有诱惑力,他们已经整整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一口饭了,浑身虚软,四肢沉重,除了躺平了等死,完全没有别的办法。若是村子里面当真还有一点食物,哪怕只能分到一口,也足以救命了!
柯黛黛第一个表态道:“去,我们去……”
旁边,男生寝室的门被撞开,季朋倚着门框,哑声道:“我去,我也去。”
其他人也都跃跃欲试,纷纷挣扎着爬起来,唯恐落后一步,希望就彻底落了空。
“等一下!”坐在椅子上的陆乡睁开眼睛,干涩开裂的唇瓣费力地蠕动了几下,满脸戒备地盯着汪有福,嘶声道:“之前不是说没有粮食了吗?怎么现在突然又有了?而且,二三百口村民呢,就算有粮食恐怕也不够分吧,为什么还要特意叫上我们?”
汪有福头都不愿意抬,低声道:“我只是一个负责传话的,你们爱信不信。”说完,扶着墙壁,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孙文宇扭曲着脸庞,口不择言道:“陆乡,你他妈有病吧?!你自己想要饿死在这儿,别拉上我,人家好心分咱们一点吃的,你还问东问西的,我不管!反正再等下去就是一个死,我去花神庙!管他是怎么找出来的粮食呢,哪怕就是死老鼠,我都吃。”
“对,我,我也去……”杜元书摸着逐渐干瘪下去的肚子,思维已经开始出现错乱,无意识地说道:“饭,我要吃饭,妈妈,我再也不减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