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目标:赫连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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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识赫连衣,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赫连衣的父亲和舅父都曾经是周朝官员,是周朝皇帝钦点的进士。文人自有风骨,直到宋诩即位,两个人都没有入朝做官,只是后来宋诩采纳了太师刘德龙的意见,对效忠于周朝的臣子们威逼利诱,尤其扣押他们的亲属家眷。甄昱卿的父亲正是因为母亲和儿子同时被扣押,才被迫进京做官,而赫连衣的父亲也没能免祸。只是赫连大人总是称病,所以宋诩给了他一个夔州太守的官职,让他远离京城。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算忠于周朝的心思已经衰退,但对周皇室的感激之情,多少应该还有残留吧。
而且,赫连衣是新科榜眼,略过没有露面的状元不说,他是这一届考的最好的书生,当然,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因为这个功名,赫连衣可以直接被授予官职,且因为父辈的荫蔽,平步青云不是问题。他年纪轻,资历浅,既不涉党争又不和那些绝对忠于宋诩的老臣有瓜葛,“策反”起来比较方便也比较安全。
当然了,听说赫连衣是个六艺俱佳的风雅公子,尤其是书画,堪称一绝,就算是当世,他的画作也非常受世人追捧。宋易安的画虽上不得台面,贵在书法上小有成就,她自信能通过“切磋书法技艺”,很快跟他拉近关系,而且与他结交,有很多现成的借口,不会太引人注目。
宋易安的决定,并没有出乎姬姝的意料。姬姝说:“这个人我其实有些印象。当初周将军入京的时候,你让我去街上,找机会给将军通消息,那时候我就见过他了。”
“哦?他也在?”
姬姝点点头,说:“甄大人的府邸就在朱雀大街上,当时正赶上赫连公子带着随从出门,就碰了个正着。不过你放心,我蒙着面,他认不得我。当时他看见我被困在人群里,还招呼着随从们救我,倒是个好心肠的。”
好心肠啊,宋易安仰着头想了想,说:“话本子里总有英雄救美的故事,你说,我能不能让他做一回‘英雄’呢?”
结识赫连衣是个急迫的事,但绝不能急躁。能高中榜眼的人,一定七窍玲珑,心思细腻,宋易安要设一个绝对妥当的局,万不可露了马脚。所以,她耐心地等了十天。
这十天,赫连衣顺利地顶替了那个没有露面的状元爷,成为了翰林院修撰,大大小小的长官和同僚,也认识了差不多。
正值休沐,赫连衣和表兄甄昱卿从翰林院走回家。“走回家”这个主意,自然是甄昱卿提出来的,因为甄昱卿听说,朱雀大街拐角处的霍三娘酒馆,今天要新开一坛三年杏花酒,他想去喝。
甄昱卿强拉着赫连衣来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上次和赫连衣打赌打赢了,赚了赫连衣一幅《秦淮泛舟图》,他把这幅丹青显摆给好兄弟、礼部尚书薛璧贺家的公子薛迅看,正巧薛大人家的女公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对图画爱不释手,大胆地提出与赫连衣见一面的要求。甄昱卿受了好兄弟的一再央求,最后还是把自己的表弟给卖了。
毕竟薛公子送了他一只端砚,极品端砚,他怎么好意思抹了人家的面子?
但这个“地下交易”是不能告诉赫连衣的,所以甄昱卿和薛迅一商量,把见面的地点定在了霍三娘的酒馆里,且并没有让赫连衣知道。
京城总会叫人乐不思蜀,不是温柔乡就是销金窟,好在现在是白天,否则你会痛恨自己的腿,为什么会长在地上走不动。四下望望,周围除了热闹的酒馆就是雅致的茶楼,丝竹管弦,昆山玉碎,余音袅袅。
尚蒙在鼓里的赫连衣走在路上,心不在焉,表兄胡乱问一句,他便搪塞着答一句。
甄昱卿:“你认不认识礼部尚书薛大人?”
赫连衣:“嗯。”
“他家的公子呢?”
“不认识。”
“他家的女公子呢?”
“不。”
“他家的女公子据说很漂亮,更是个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才女,你可听说过?”
赫连衣摇头。
甄昱卿实在不知道自己酝酿了整整一天的话题该如何进行下去。瞧着赫连衣低着头,心不在焉的,甄昱卿问:“明鸿,你最近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有心事?”
“没有。”语气淡淡的。
甄昱卿忽然两眼放光:“你是不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不用担心,就算现在父亲和姑父不愿和朝中大臣联姻,不让你和他们扯上关系,但你若真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他们也不会太过反对的,再者说了,不是还有你表哥我嘛,我会帮你的!”
赫连衣无精打采的:“表兄,你就不要拿我取笑了,我可不像你,敢到处欠风流债。”
“我……”甄昱卿语塞,“你表兄我,在你的眼里,竟然是那样的人吗?”
赫连衣没有回答,不过沉默也是一种回答。
眼看就要到霍三娘家的酒馆了,香飘十里,难怪被称为“一壶好酒醉天骄”。
街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甄昱卿和赫连衣一前一后,各怀心事。
赫连衣忽然喊住甄昱卿:“表兄!”
甄昱卿“嗯?”了一声,却没听到下文,转头看向赫连衣,发现他眼睛直勾勾的,神色也不大正常。顺着赫连衣的视线望去,便看见了一个用白色纱巾遮着半张脸的、身穿淡蓝色罗裙的姑娘。
甄昱卿乐了:刚刚还笑话他风流,现在轮到自己,赫连衣竟如此明目张胆了,十多年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了去了?
说起来,被赫连衣注视着的小姑娘长得确实不错,文文弱弱的,有种书香气。露在外面的皮肤娇嫩白皙,一双宝石一样璀璨的眼睛闪着光芒。美中不足的是,她走得极缓,手脚有轻微的不协调,好像被什么东西绑着一样。
迎面走过来的那个小姑娘,很快就发现自己被赫连衣“色胆包天”地注视着,她怯懦地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片刻,看着有些手足无措。
甄昱卿很“有经验”地想:此时若是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那简直就成了话本子里男女主人公的绝美相遇。啧啧,表弟的“桃花运”是要来了吗?
“桃花运”有没有到,尚且没有定论,但“英雄救美”的机会,说到就到了。
结识赫连衣,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赫连衣的父亲和舅父都曾经是周朝官员,是周朝皇帝钦点的进士。文人自有风骨,直到宋诩即位,两个人都没有入朝做官,只是后来宋诩采纳了太师刘德龙的意见,对效忠于周朝的臣子们威逼利诱,尤其扣押他们的亲属家眷。甄昱卿的父亲正是因为母亲和儿子同时被扣押,才被迫进京做官,而赫连衣的父亲也没能免祸。只是赫连大人总是称病,所以宋诩给了他一个夔州太守的官职,让他远离京城。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算忠于周朝的心思已经衰退,但对周皇室的感激之情,多少应该还有残留吧。
而且,赫连衣是新科榜眼,略过没有露面的状元不说,他是这一届考的最好的书生,当然,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因为这个功名,赫连衣可以直接被授予官职,且因为父辈的荫蔽,平步青云不是问题。他年纪轻,资历浅,既不涉党争又不和那些绝对忠于宋诩的老臣有瓜葛,“策反”起来比较方便也比较安全。
当然了,听说赫连衣是个六艺俱佳的风雅公子,尤其是书画,堪称一绝,就算是当世,他的画作也非常受世人追捧。宋易安的画虽上不得台面,贵在书法上小有成就,她自信能通过“切磋书法技艺”,很快跟他拉近关系,而且与他结交,有很多现成的借口,不会太引人注目。
宋易安的决定,并没有出乎姬姝的意料。姬姝说:“这个人我其实有些印象。当初周将军入京的时候,你让我去街上,找机会给将军通消息,那时候我就见过他了。”
“哦?他也在?”
姬姝点点头,说:“甄大人的府邸就在朱雀大街上,当时正赶上赫连公子带着随从出门,就碰了个正着。不过你放心,我蒙着面,他认不得我。当时他看见我被困在人群里,还招呼着随从们救我,倒是个好心肠的。”
好心肠啊,宋易安仰着头想了想,说:“话本子里总有英雄救美的故事,你说,我能不能让他做一回‘英雄’呢?”
结识赫连衣是个急迫的事,但绝不能急躁。能高中榜眼的人,一定七窍玲珑,心思细腻,宋易安要设一个绝对妥当的局,万不可露了马脚。所以,她耐心地等了十天。
这十天,赫连衣顺利地顶替了那个没有露面的状元爷,成为了翰林院修撰,大大小小的长官和同僚,也认识了差不多。
正值休沐,赫连衣和表兄甄昱卿从翰林院走回家。“走回家”这个主意,自然是甄昱卿提出来的,因为甄昱卿听说,朱雀大街拐角处的霍三娘酒馆,今天要新开一坛三年杏花酒,他想去喝。
甄昱卿强拉着赫连衣来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上次和赫连衣打赌打赢了,赚了赫连衣一幅《秦淮泛舟图》,他把这幅丹青显摆给好兄弟、礼部尚书薛璧贺家的公子薛迅看,正巧薛大人家的女公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对图画爱不释手,大胆地提出与赫连衣见一面的要求。甄昱卿受了好兄弟的一再央求,最后还是把自己的表弟给卖了。
毕竟薛公子送了他一只端砚,极品端砚,他怎么好意思抹了人家的面子?
但这个“地下交易”是不能告诉赫连衣的,所以甄昱卿和薛迅一商量,把见面的地点定在了霍三娘的酒馆里,且并没有让赫连衣知道。
京城总会叫人乐不思蜀,不是温柔乡就是销金窟,好在现在是白天,否则你会痛恨自己的腿,为什么会长在地上走不动。四下望望,周围除了热闹的酒馆就是雅致的茶楼,丝竹管弦,昆山玉碎,余音袅袅。
尚蒙在鼓里的赫连衣走在路上,心不在焉,表兄胡乱问一句,他便搪塞着答一句。
甄昱卿:“你认不认识礼部尚书薛大人?”
赫连衣:“嗯。”
“他家的公子呢?”
“不认识。”
“他家的女公子呢?”
“不。”
“他家的女公子据说很漂亮,更是个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才女,你可听说过?”
赫连衣摇头。
甄昱卿实在不知道自己酝酿了整整一天的话题该如何进行下去。瞧着赫连衣低着头,心不在焉的,甄昱卿问:“明鸿,你最近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有心事?”
“没有。”语气淡淡的。
甄昱卿忽然两眼放光:“你是不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不用担心,就算现在父亲和姑父不愿和朝中大臣联姻,不让你和他们扯上关系,但你若真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他们也不会太过反对的,再者说了,不是还有你表哥我嘛,我会帮你的!”
赫连衣无精打采的:“表兄,你就不要拿我取笑了,我可不像你,敢到处欠风流债。”
“我……”甄昱卿语塞,“你表兄我,在你的眼里,竟然是那样的人吗?”
赫连衣没有回答,不过沉默也是一种回答。
眼看就要到霍三娘家的酒馆了,香飘十里,难怪被称为“一壶好酒醉天骄”。
街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甄昱卿和赫连衣一前一后,各怀心事。
赫连衣忽然喊住甄昱卿:“表兄!”
甄昱卿“嗯?”了一声,却没听到下文,转头看向赫连衣,发现他眼睛直勾勾的,神色也不大正常。顺着赫连衣的视线望去,便看见了一个用白色纱巾遮着半张脸的、身穿淡蓝色罗裙的姑娘。
甄昱卿乐了:刚刚还笑话他风流,现在轮到自己,赫连衣竟如此明目张胆了,十多年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了去了?
说起来,被赫连衣注视着的小姑娘长得确实不错,文文弱弱的,有种书香气。露在外面的皮肤娇嫩白皙,一双宝石一样璀璨的眼睛闪着光芒。美中不足的是,她走得极缓,手脚有轻微的不协调,好像被什么东西绑着一样。
迎面走过来的那个小姑娘,很快就发现自己被赫连衣“色胆包天”地注视着,她怯懦地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片刻,看着有些手足无措。
甄昱卿很“有经验”地想:此时若是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那简直就成了话本子里男女主人公的绝美相遇。啧啧,表弟的“桃花运”是要来了吗?
“桃花运”有没有到,尚且没有定论,但“英雄救美”的机会,说到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