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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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挑了挑眉,吴言点开系统面板,领取了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他大体知道,为什么会激活这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应该是昨天唱的那两首新歌,又在网络上火了。
走出厕所,点开快音。果然,两首新歌的点击,都已经破十亿。
转发量也双双破了二十万。
这还只是随便搜了一条视频的结果,如果算上所有转发的视频,点击量估计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但,还是和上一首歌一样。
就算点击量和转发量已经如此恐怖,系统的奖励,却依然只是提升了一档。
看来人气值和吸睛值的转化比例,并不是一比一的。
要想继续获得更高的奖励,还得不停的搞事情。
而目前来看,最有效率的搞事情办法,就是进入娱乐圈,或者去做一个网红。
所以,嗯,地球文化传播者的工作,不能丢啊。
得加倍努力才行。
心中这么想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看了下电话号码,有些熟悉,应该还是某个音乐公司打来的。
接起电话,果然是音乐公司的,环视音乐。
还是问歌曲版权和是否有意成为他们公司签约艺人的事,吴言一口回绝了。
自己现在又不缺钱,没必要卖歌。要卖,也得等苏晴买过去的那首歌发布了之后再卖。
到时候可以看看,当别人唱自己抄来的歌时,自己还能不能再次收割一波系统的韭菜,重新积攒一次吸睛值。
至于签约艺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自己堂堂一个穿越者,还带着外挂,干嘛要去签个卖身契。
真要想混娱乐圈,那也是自己开公司去混。
签约经纪公司?不存在的。
挂掉电话,想了想,然后直接上网发布了一个声明。
声明是发布在帝国版权网上的,内容挺简单,就是祝你一路顺风和那些年的版权暂时不卖,但开放翻唱授权,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翻唱。
费用标准为,KTV授权,100元/年(不得转包)。
小型商业演出包括网络翻唱,10000元/年(不限次)。
中大型商业演出及大型电视综艺,100000元/年(同一授权主体,一年内可在不同演出及综艺节目中,重复使用)。
这些收费标准,帝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有上限和下限。
吴言设定的价格比较适中,想用的,可以直接在版权网上付费使用。
在扣掉一定的税费后,剩下的钱,会直接存入你预设好的银行卡,非常方便。
其实按照版权法的规定,一首歌如果火了,直接放到版权网上开放翻唱似乎是最赚钱的。
但事实上不是。
很多东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就像KTV授权的不得转包。
理论上,一家点唱机制作公司,获得歌曲授权后,只能在自家的点唱机上使用。
别人家的点唱机要用你的歌,就只能另外购买授权。
可实际上,情况并不是这样。
这个规定只能约束中大品牌点唱机生产企业,一些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根本不受此约束。
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形象,他们抢夺的是低端市场。
他们会在某个企业获得授权后,直接将自家的点唱机打上已获得授权企业的品牌,来规避版权约束。
他们最普遍的做法是,几十家小型企业联合起来,今年你来买授权,我们全打你的品牌。
明年换一家企业买,我们再继续蹭品牌和授权,还美其名曰为行业自助。
有些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一首歌吗?才100块钱一年,何必要这么做呢?
可问题是,点唱机里面可不是只有一首歌啊。
你算一下,如果要获得五万首歌的授权,得需要多少钱?
五百万/年。
当然,事实上你是花不了这么多钱的,甚至于说实际付出的费用,要远低于这个数。
因为有些歌它实在就是充数的,根本没人唱。
真正点唱率高的歌,它其实是有数的。
有些歌放上就是为了标榜自家的点歌机,歌曲比较全。
那种歌基本都是委托某个音乐公司打包销售的,一块钱一首歌那样。
但一些经典歌曲,价格同样非常坚挺,一般都是200块钱每年。
这样一拉一扯之后,要获得一个五万首歌的点歌包,你每年也要至少支付二三十万元的授权费用。
这笔钱对于那些中大型企业来说,自然不是事。
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尤其是家族作坊来说,能省,自然还是要省的。
所以,KTV授权这块,能带给歌曲版权者的收入,其实并不高。
那KTV授权如此,其它的授权也一样。
小型商演和网络授权,人家可以以演艺公司的名头一次购买,反复使用。
反正全世界的人都在他们公司的名下挂名,你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毕竟他们都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演职人员和主播嘛,用你的歌,天经地义。
除了这些,中大型商演和综艺录制相对比较规范。
可这东西,你一年能碰上几次有人用你的歌呀是吧?
因此,趁着歌曲有热度的时候,一次性出售,其实是很多词曲作者的首选做法。
因为搞创作的,实在是不太愿意去操心歌曲运营的事。
而你不搞运营,歌曲热度过了之后,能带给你的收入,又实在是不多,所以,嗯。
当然,有人可能会问,你为什么不把歌放到网上,供人下载来收取费用啊。
其实这个收入更少。
因为现世法律有规定,为了防止音乐版权的垄断和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歌曲试听是不准收费的。
也就是说,你的歌只有在下载的时候才会有收入。
但你想,试听都不收费了,我为什么还要下载?
除非你对试听版本的音质不满意。
可大家都是普通人,真正听歌时,又有几个人非得挑剔的一定要听无损音质的版本呢?
你播放设备不达标的情况下,实际上你也听不出任何区别来呀。
而且把歌曲放到网上,还牵扯到与几大网络运营商的合同问题。
他们普遍的做法就是直接买断歌曲网络下载的永久授权,再热的歌,价格也不会超过二十万。
毕竟你试听都免费了,没人会下载歌曲,他便也就没人愿意花大价钱去买下载授权了。
因此,在现世的华夏帝国,一般是不会出现一首歌吃一辈子的情况的。
现世搞音乐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版权转让。
或者,自有版权歌曲的商业性演出。
这也是吴言没有出售祝你一路顺风,和那些年歌曲版权的原因。
如果再见只是陌生人这首歌,在苏晴买过去后,并不能给他带来第三波的吸睛值奖励的话。
那他还得凭着这两首歌,作为闯荡娱乐圈和进入网红界的敲门砖呢,所以当然不能卖。
哦?
挑了挑眉,吴言点开系统面板,领取了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他大体知道,为什么会激活这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
应该是昨天唱的那两首新歌,又在网络上火了。
走出厕所,点开快音。果然,两首新歌的点击,都已经破十亿。
转发量也双双破了二十万。
这还只是随便搜了一条视频的结果,如果算上所有转发的视频,点击量估计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但,还是和上一首歌一样。
就算点击量和转发量已经如此恐怖,系统的奖励,却依然只是提升了一档。
看来人气值和吸睛值的转化比例,并不是一比一的。
要想继续获得更高的奖励,还得不停的搞事情。
而目前来看,最有效率的搞事情办法,就是进入娱乐圈,或者去做一个网红。
所以,嗯,地球文化传播者的工作,不能丢啊。
得加倍努力才行。
心中这么想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看了下电话号码,有些熟悉,应该还是某个音乐公司打来的。
接起电话,果然是音乐公司的,环视音乐。
还是问歌曲版权和是否有意成为他们公司签约艺人的事,吴言一口回绝了。
自己现在又不缺钱,没必要卖歌。要卖,也得等苏晴买过去的那首歌发布了之后再卖。
到时候可以看看,当别人唱自己抄来的歌时,自己还能不能再次收割一波系统的韭菜,重新积攒一次吸睛值。
至于签约艺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自己堂堂一个穿越者,还带着外挂,干嘛要去签个卖身契。
真要想混娱乐圈,那也是自己开公司去混。
签约经纪公司?不存在的。
挂掉电话,想了想,然后直接上网发布了一个声明。
声明是发布在帝国版权网上的,内容挺简单,就是祝你一路顺风和那些年的版权暂时不卖,但开放翻唱授权,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翻唱。
费用标准为,KTV授权,100元/年(不得转包)。
小型商业演出包括网络翻唱,10000元/年(不限次)。
中大型商业演出及大型电视综艺,100000元/年(同一授权主体,一年内可在不同演出及综艺节目中,重复使用)。
这些收费标准,帝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有上限和下限。
吴言设定的价格比较适中,想用的,可以直接在版权网上付费使用。
在扣掉一定的税费后,剩下的钱,会直接存入你预设好的银行卡,非常方便。
其实按照版权法的规定,一首歌如果火了,直接放到版权网上开放翻唱似乎是最赚钱的。
但事实上不是。
很多东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就像KTV授权的不得转包。
理论上,一家点唱机制作公司,获得歌曲授权后,只能在自家的点唱机上使用。
别人家的点唱机要用你的歌,就只能另外购买授权。
可实际上,情况并不是这样。
这个规定只能约束中大品牌点唱机生产企业,一些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根本不受此约束。
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形象,他们抢夺的是低端市场。
他们会在某个企业获得授权后,直接将自家的点唱机打上已获得授权企业的品牌,来规避版权约束。
他们最普遍的做法是,几十家小型企业联合起来,今年你来买授权,我们全打你的品牌。
明年换一家企业买,我们再继续蹭品牌和授权,还美其名曰为行业自助。
有些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一首歌吗?才100块钱一年,何必要这么做呢?
可问题是,点唱机里面可不是只有一首歌啊。
你算一下,如果要获得五万首歌的授权,得需要多少钱?
五百万/年。
当然,事实上你是花不了这么多钱的,甚至于说实际付出的费用,要远低于这个数。
因为有些歌它实在就是充数的,根本没人唱。
真正点唱率高的歌,它其实是有数的。
有些歌放上就是为了标榜自家的点歌机,歌曲比较全。
那种歌基本都是委托某个音乐公司打包销售的,一块钱一首歌那样。
但一些经典歌曲,价格同样非常坚挺,一般都是200块钱每年。
这样一拉一扯之后,要获得一个五万首歌的点歌包,你每年也要至少支付二三十万元的授权费用。
这笔钱对于那些中大型企业来说,自然不是事。
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尤其是家族作坊来说,能省,自然还是要省的。
所以,KTV授权这块,能带给歌曲版权者的收入,其实并不高。
那KTV授权如此,其它的授权也一样。
小型商演和网络授权,人家可以以演艺公司的名头一次购买,反复使用。
反正全世界的人都在他们公司的名下挂名,你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毕竟他们都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演职人员和主播嘛,用你的歌,天经地义。
除了这些,中大型商演和综艺录制相对比较规范。
可这东西,你一年能碰上几次有人用你的歌呀是吧?
因此,趁着歌曲有热度的时候,一次性出售,其实是很多词曲作者的首选做法。
因为搞创作的,实在是不太愿意去操心歌曲运营的事。
而你不搞运营,歌曲热度过了之后,能带给你的收入,又实在是不多,所以,嗯。
当然,有人可能会问,你为什么不把歌放到网上,供人下载来收取费用啊。
其实这个收入更少。
因为现世法律有规定,为了防止音乐版权的垄断和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歌曲试听是不准收费的。
也就是说,你的歌只有在下载的时候才会有收入。
但你想,试听都不收费了,我为什么还要下载?
除非你对试听版本的音质不满意。
可大家都是普通人,真正听歌时,又有几个人非得挑剔的一定要听无损音质的版本呢?
你播放设备不达标的情况下,实际上你也听不出任何区别来呀。
而且把歌曲放到网上,还牵扯到与几大网络运营商的合同问题。
他们普遍的做法就是直接买断歌曲网络下载的永久授权,再热的歌,价格也不会超过二十万。
毕竟你试听都免费了,没人会下载歌曲,他便也就没人愿意花大价钱去买下载授权了。
因此,在现世的华夏帝国,一般是不会出现一首歌吃一辈子的情况的。
现世搞音乐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版权转让。
或者,自有版权歌曲的商业性演出。
这也是吴言没有出售祝你一路顺风,和那些年歌曲版权的原因。
如果再见只是陌生人这首歌,在苏晴买过去后,并不能给他带来第三波的吸睛值奖励的话。
那他还得凭着这两首歌,作为闯荡娱乐圈和进入网红界的敲门砖呢,所以当然不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