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三百九十九章吉祥饭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下文学 www.bbxw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亲眼见识到一朵花的盛放过程,秦明浩表示真是长见识了,之前的觉得漂亮的那些摆盘在这个面前简直就是弱爆了。
也是真的涨见识了,即使是他吃过不少的米其林三星,其中以精致闻名的法餐也不会有这样的奇迹表现了,实在是太震撼了。
“看来不光是味道,就是造型这些这个袁老板都比三星主厨要好。”秦明浩道。
其实也是秦明浩不是专业的食评人,就是普通的食客而已,要是李研一在的话肯定会告诉秦明浩那绝对不是要好,而是甩了好多条街。
本来想多欣赏一下散开的血肠的,但是浓郁的香味一直引诱人去品尝,所以秦明浩从善如流地直接上手抓了一片在手里,然后就发现了这个血肠片极薄,几乎做到了极致,他觉得要是再薄一分估计就要散了。
血的颜色和牛肉的颜色不是很统一,加上淡色的肠衣,呈现三种颜色,放进嘴里以后浓郁的肉香味道,软嫩的血和细小有嚼劲的牦牛肉混合在一起,软中有硬,硬中有软,两相结合十分完美。
秦明浩从第一口塞进嘴里眼睛就是一亮,主要是太好吃了,之前一直吃的血肠都是羊血加羊肉灌的,虽然鲜嫩,但是现在比起来倒是牦牛肉的血肠多了两分粗狂,更加凸显草原民族的特性。
粗狂中又有着细嫩的血综合,更加的圆润融合,反正秦明浩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血肠了。
因为切得极薄才能觉得像是花瓣一样,看着十分多,分量不少,但是真的吃起来也就那么回事,至少秦明浩不得不感慨量还是少了,就是再来上两节都没有问题。
可惜没有了。
不等秦明浩继续惋惜血肠的事情,下一份菜就上来了,蒸牦牛舌。
本来秦明浩觉得刚刚的血肠已经很能体现这位袁老板的刀工了但是蒸牦牛舌一上来,他就知道自己很天真了。
极薄的牛舌片静静地躺在盘子里,干干爽爽的,而秦明浩能够看出它的刀工比起血肠来更加凸显,是因为这次的盘子是一只花盘子。
盘子底部开着一朵朵清新的小花,粉嫩的颜色让很多人都觉得很是好看,但是当你透过薄薄的牛舌片看那些花的时候,能够清晰看到每一个花瓣上的纹理就觉得这才是最厉害的。
“没有蘸水吗?”秦明浩环视了一圈发现确实是没有其他餐厅配备的辣椒酱或者是椒盐这些辅助的。
虽然秦明浩本人吃这道蒸牦牛舌的时候也不喜欢配辣椒酱这些吃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会影响牦牛舌本身的味道的,但看到没有这些配料还是觉得心里不太对。
此时此刻的秦明浩肯定是想不到这根本就是袁州根据他的口味进行了调整的,前面两道菜他都觉得十分合胃口,好吃到过分,但逻辑上来说,他第一次来小店。
秦明浩有些迟疑还是伸出手拿起一片牦牛肉来吃,本来动作还有点小心翼翼的,就怕这么薄的片断掉,然后拿起来以后就发现自己想太多了。
放进嘴里以后浓郁鲜香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来,本来秦明浩以为看起来寡淡的牛舌味道也应该是比较清淡才对,但是并不是,相反香味醇厚,鲜嫩多汁,细嫩的滋味带着浓浓牛肉的味道,让人觉得十分享受。
早就已经放飞自我的秦明浩根本没有想起什么筷子的存在,用左手抓起一片放进嘴里,右手立刻跟进,然后一左一右,左右开工,嘴里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人类进化到现在,双手发育得如此灵活就是为了能够多吃点菜的。”秦明浩觉得即使离开家乡日久,但是用手吃饭的能力还是没有退步的。
就在秦明浩吃牦牛舌的时候,最后一道饭上来了,说起人参果饭,又被叫做卓玛折丝,是一种寓意十分好的饭,甜蜜香浓。
人参果藏语谓之“青梅日布“,意为长生不老之果,用它做出来的食物自然拥有美好的寓意了,因此人参果饭在节假日藏历过年的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食物,甚至会被供奉在佛龛前,就可想而知其重要性了。
吉祥的时候吃吉祥的食物,是每一个华夏人心里的想法,因此藏族人在吉祥的日子里就喜欢吃人参果饭。
而秦明浩之前点这道饭的时候,其实也是希望这道吉祥的饭能够带给他好运,让他可以顺利知道叶天后到底遇到了哪位大导演或者制作人之类的。
当然要是能够得到一个机会的话那就更好了。
制作人这些没什么眉目,但吃到了如此美味的珍馐还是让人很是愉悦的,所以秦明浩觉得吉祥饭不愧其吉祥的名义。
上面浇了一层热热的酥油,所以雪白的白糖化成了绵密的糖浆,将饭整个包围住,仿佛给葡萄干这些穿上了一层透明的外衣一样,连米饭都不例外,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甜蜜的气息。
“真甜。”
即使不用吃秦明浩光是看着就觉得很甜蜜了,更不用说一股甜味一直在昭示着存在感了。
伸出手以后,在要接触到饭的时候,秦明浩停了下来看了看手,再看了看一边的筷子,短暂地思考了一秒钟还是决定用手!
微微有点烫的热度,秦明浩已经十分习惯了,用手将饭团了一团,多种材料都被团在了一起,然后马上放进了嘴里,第一感觉确实是甜,但是不是那种甜的齁人的那种,而是十分顺滑的甜,然后是米饭的韧,葡萄干的纯甜,人参果的清甜多汁。
即使已经是煮熟的人参果都保留了其清香的特点,因此即使人参果饭里的众多材料都是甜度很高的,但是因为它的加入而不会觉得腻人,相反一直有一股清香的味道贯穿其中,让人觉得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秦明浩手指飞快,没一会一碗饭就下了肚,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又摸了摸微微胀的肚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还能吃个鸡肉。
要不是现在袁州提供纸巾了,不然秦明浩可能需要洗个手才能继续吃菜,虽然只有一张纸。
吃或者不吃这是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秦明浩考虑了三秒钟,决定还是要吃一次鸡肉才行,怎么也得尝尝味道,于是招来苏若燕,很是自在的添了两个菜一个白斩鸡,一个红烧鸡块。
一次吃俩,好事成双,一点毛病没有。
……
亲眼见识到一朵花的盛放过程,秦明浩表示真是长见识了,之前的觉得漂亮的那些摆盘在这个面前简直就是弱爆了。
也是真的涨见识了,即使是他吃过不少的米其林三星,其中以精致闻名的法餐也不会有这样的奇迹表现了,实在是太震撼了。
“看来不光是味道,就是造型这些这个袁老板都比三星主厨要好。”秦明浩道。
其实也是秦明浩不是专业的食评人,就是普通的食客而已,要是李研一在的话肯定会告诉秦明浩那绝对不是要好,而是甩了好多条街。
本来想多欣赏一下散开的血肠的,但是浓郁的香味一直引诱人去品尝,所以秦明浩从善如流地直接上手抓了一片在手里,然后就发现了这个血肠片极薄,几乎做到了极致,他觉得要是再薄一分估计就要散了。
血的颜色和牛肉的颜色不是很统一,加上淡色的肠衣,呈现三种颜色,放进嘴里以后浓郁的肉香味道,软嫩的血和细小有嚼劲的牦牛肉混合在一起,软中有硬,硬中有软,两相结合十分完美。
秦明浩从第一口塞进嘴里眼睛就是一亮,主要是太好吃了,之前一直吃的血肠都是羊血加羊肉灌的,虽然鲜嫩,但是现在比起来倒是牦牛肉的血肠多了两分粗狂,更加凸显草原民族的特性。
粗狂中又有着细嫩的血综合,更加的圆润融合,反正秦明浩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血肠了。
因为切得极薄才能觉得像是花瓣一样,看着十分多,分量不少,但是真的吃起来也就那么回事,至少秦明浩不得不感慨量还是少了,就是再来上两节都没有问题。
可惜没有了。
不等秦明浩继续惋惜血肠的事情,下一份菜就上来了,蒸牦牛舌。
本来秦明浩觉得刚刚的血肠已经很能体现这位袁老板的刀工了但是蒸牦牛舌一上来,他就知道自己很天真了。
极薄的牛舌片静静地躺在盘子里,干干爽爽的,而秦明浩能够看出它的刀工比起血肠来更加凸显,是因为这次的盘子是一只花盘子。
盘子底部开着一朵朵清新的小花,粉嫩的颜色让很多人都觉得很是好看,但是当你透过薄薄的牛舌片看那些花的时候,能够清晰看到每一个花瓣上的纹理就觉得这才是最厉害的。
“没有蘸水吗?”秦明浩环视了一圈发现确实是没有其他餐厅配备的辣椒酱或者是椒盐这些辅助的。
虽然秦明浩本人吃这道蒸牦牛舌的时候也不喜欢配辣椒酱这些吃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会影响牦牛舌本身的味道的,但看到没有这些配料还是觉得心里不太对。
此时此刻的秦明浩肯定是想不到这根本就是袁州根据他的口味进行了调整的,前面两道菜他都觉得十分合胃口,好吃到过分,但逻辑上来说,他第一次来小店。
秦明浩有些迟疑还是伸出手拿起一片牦牛肉来吃,本来动作还有点小心翼翼的,就怕这么薄的片断掉,然后拿起来以后就发现自己想太多了。
放进嘴里以后浓郁鲜香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来,本来秦明浩以为看起来寡淡的牛舌味道也应该是比较清淡才对,但是并不是,相反香味醇厚,鲜嫩多汁,细嫩的滋味带着浓浓牛肉的味道,让人觉得十分享受。
早就已经放飞自我的秦明浩根本没有想起什么筷子的存在,用左手抓起一片放进嘴里,右手立刻跟进,然后一左一右,左右开工,嘴里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人类进化到现在,双手发育得如此灵活就是为了能够多吃点菜的。”秦明浩觉得即使离开家乡日久,但是用手吃饭的能力还是没有退步的。
就在秦明浩吃牦牛舌的时候,最后一道饭上来了,说起人参果饭,又被叫做卓玛折丝,是一种寓意十分好的饭,甜蜜香浓。
人参果藏语谓之“青梅日布“,意为长生不老之果,用它做出来的食物自然拥有美好的寓意了,因此人参果饭在节假日藏历过年的时候都是不可或缺的食物,甚至会被供奉在佛龛前,就可想而知其重要性了。
吉祥的时候吃吉祥的食物,是每一个华夏人心里的想法,因此藏族人在吉祥的日子里就喜欢吃人参果饭。
而秦明浩之前点这道饭的时候,其实也是希望这道吉祥的饭能够带给他好运,让他可以顺利知道叶天后到底遇到了哪位大导演或者制作人之类的。
当然要是能够得到一个机会的话那就更好了。
制作人这些没什么眉目,但吃到了如此美味的珍馐还是让人很是愉悦的,所以秦明浩觉得吉祥饭不愧其吉祥的名义。
上面浇了一层热热的酥油,所以雪白的白糖化成了绵密的糖浆,将饭整个包围住,仿佛给葡萄干这些穿上了一层透明的外衣一样,连米饭都不例外,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甜蜜的气息。
“真甜。”
即使不用吃秦明浩光是看着就觉得很甜蜜了,更不用说一股甜味一直在昭示着存在感了。
伸出手以后,在要接触到饭的时候,秦明浩停了下来看了看手,再看了看一边的筷子,短暂地思考了一秒钟还是决定用手!
微微有点烫的热度,秦明浩已经十分习惯了,用手将饭团了一团,多种材料都被团在了一起,然后马上放进了嘴里,第一感觉确实是甜,但是不是那种甜的齁人的那种,而是十分顺滑的甜,然后是米饭的韧,葡萄干的纯甜,人参果的清甜多汁。
即使已经是煮熟的人参果都保留了其清香的特点,因此即使人参果饭里的众多材料都是甜度很高的,但是因为它的加入而不会觉得腻人,相反一直有一股清香的味道贯穿其中,让人觉得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秦明浩手指飞快,没一会一碗饭就下了肚,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又摸了摸微微胀的肚子他觉得自己应该还能吃个鸡肉。
要不是现在袁州提供纸巾了,不然秦明浩可能需要洗个手才能继续吃菜,虽然只有一张纸。
吃或者不吃这是个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秦明浩考虑了三秒钟,决定还是要吃一次鸡肉才行,怎么也得尝尝味道,于是招来苏若燕,很是自在的添了两个菜一个白斩鸡,一个红烧鸡块。
一次吃俩,好事成双,一点毛病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