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三人沉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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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颜色很好看,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珀森凑近了闻了闻淡雅的香味,就直接拿起筷子来准备吃了。
他觉得另外两个肉食动物是不会想要吃他的草的,也不招呼两个人直接动筷子。
夹起一根细细长长的金陵草,放进嘴里一咬,‘咔擦’一声十分清脆,直接应声就断了,十分脆嫩。
鲜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四散开来,明明已经临近冬天,但是珀森却从唇齿之间感觉到了春天的清新气息,充满了活力与生命的感觉,就像是置身在大自然中一样。
看着似乎没什么佐料,清汤寡水的,但是实际上吃到嘴里却是很浓郁,没有一丝荤腥的气息,但是却将食材本身的鲜味发挥到了极致。
自从开始第一筷子以后,珀森就没有能停下来嘴过,虽然吃了一辈子的素菜,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么清淡的素菜如此好吃,不用咖喱调味,不用其他很多的佐料就可以如此完美。
实在是停不下来嘴,总感觉停下来了就会少吃一口似的。
这不是错觉,珀森并没有招呼汉斯和夏玛,但是架不住这两位十分自觉呀,看到珀森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以后,就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分担了。
按理来说汉斯已经吃过素宴了,该是有所准备了才是,但第一口吃到金陵草的时候还是被它醇厚鲜浓的滋味所吸引了,看着就像是没有炒过似的,实际上味道十分好。
不止是熟成得刚刚好就是味道也是浓淡适宜,不会显得过于寡淡也不会显得格外浓烈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而夏玛要经验丰富一点,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素菜,也算是熟悉,熟门熟路地夹起一根就放嘴里放,然后速度慢慢加快,分担就得出力不是。
等到珀森吃了几根以后再没有夹到菜的时候才发现了汉斯和夏玛的小动作,直接道:“你们一会要是自己的菜吃不完怎么办,还是各吃各的菜就好,这样保险。”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没说话,作为晚辈吃点东西可以要是杠上了就不好了。
夏玛倒是没什么反应而是道:“没事,我是算好食量的,你今天点了三个菜,但是平常一般只吃两个菜就饱了的,作为朋友我不能眼看着你撑着不管不是,胃胀了滋味不好受,而且你年纪大了,还是得多多注意。”
作为比珀森年轻五岁一直是夏玛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厨神小店吃东西的时候,年轻意味着胃动力消化能力好,可以多吃。
“我不需要你帮忙。”珀森没好气道。
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的汁水就飚了出来,带着浓郁的肉香以及满满的豆香味,比起刚才的红烧肉来毫不逊色。
“白色的结子明明是素的怎么吃起来全是肉味,真好吃。”汉斯很是赞叹。
听到是素的,珀森按耐不住地偷偷夹了一个到碗里观察了一下确定应该是豆制品,不是肉,于是放心大胆的放进嘴里,这是他吃得最出格的一次了。
满满的肉香,豆香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美食的风暴,席卷整个口腔,珀森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吧。
“要是我早点发现就好了。”珀森充满遗憾地看着已经被汉斯舔干净的盘子。
光洁如新的盘子提醒着这道菜已经结束了,下一道菜即将开始。
这次是夏玛点的菜,作为印度人自然是对咖喱很是心水的,因此他点的是咖喱鱼头,虽然不是印度菜,但是咖喱味道纯正,很是解馋。
而且霸道的咖喱味道唤醒的不止是夏玛,还有汉斯和珀森,他们对于咖喱也是十分喜欢的。
尤其是珀森平常吃的素菜很多都喜欢用素咖喱烹饪,味道浓厚,十分下饭。
……
“看起来颜色很好看,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珀森凑近了闻了闻淡雅的香味,就直接拿起筷子来准备吃了。
他觉得另外两个肉食动物是不会想要吃他的草的,也不招呼两个人直接动筷子。
夹起一根细细长长的金陵草,放进嘴里一咬,‘咔擦’一声十分清脆,直接应声就断了,十分脆嫩。
鲜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四散开来,明明已经临近冬天,但是珀森却从唇齿之间感觉到了春天的清新气息,充满了活力与生命的感觉,就像是置身在大自然中一样。
看着似乎没什么佐料,清汤寡水的,但是实际上吃到嘴里却是很浓郁,没有一丝荤腥的气息,但是却将食材本身的鲜味发挥到了极致。
自从开始第一筷子以后,珀森就没有能停下来嘴过,虽然吃了一辈子的素菜,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么清淡的素菜如此好吃,不用咖喱调味,不用其他很多的佐料就可以如此完美。
实在是停不下来嘴,总感觉停下来了就会少吃一口似的。
这不是错觉,珀森并没有招呼汉斯和夏玛,但是架不住这两位十分自觉呀,看到珀森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以后,就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分担了。
按理来说汉斯已经吃过素宴了,该是有所准备了才是,但第一口吃到金陵草的时候还是被它醇厚鲜浓的滋味所吸引了,看着就像是没有炒过似的,实际上味道十分好。
不止是熟成得刚刚好就是味道也是浓淡适宜,不会显得过于寡淡也不会显得格外浓烈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而夏玛要经验丰富一点,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素菜,也算是熟悉,熟门熟路地夹起一根就放嘴里放,然后速度慢慢加快,分担就得出力不是。
等到珀森吃了几根以后再没有夹到菜的时候才发现了汉斯和夏玛的小动作,直接道:“你们一会要是自己的菜吃不完怎么办,还是各吃各的菜就好,这样保险。”
汉斯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没说话,作为晚辈吃点东西可以要是杠上了就不好了。
夏玛倒是没什么反应而是道:“没事,我是算好食量的,你今天点了三个菜,但是平常一般只吃两个菜就饱了的,作为朋友我不能眼看着你撑着不管不是,胃胀了滋味不好受,而且你年纪大了,还是得多多注意。”
作为比珀森年轻五岁一直是夏玛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厨神小店吃东西的时候,年轻意味着胃动力消化能力好,可以多吃。
“我不需要你帮忙。”珀森没好气道。
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的汁水就飚了出来,带着浓郁的肉香以及满满的豆香味,比起刚才的红烧肉来毫不逊色。
“白色的结子明明是素的怎么吃起来全是肉味,真好吃。”汉斯很是赞叹。
听到是素的,珀森按耐不住地偷偷夹了一个到碗里观察了一下确定应该是豆制品,不是肉,于是放心大胆的放进嘴里,这是他吃得最出格的一次了。
满满的肉香,豆香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美食的风暴,席卷整个口腔,珀森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也太好吃了吧。
“要是我早点发现就好了。”珀森充满遗憾地看着已经被汉斯舔干净的盘子。
光洁如新的盘子提醒着这道菜已经结束了,下一道菜即将开始。
这次是夏玛点的菜,作为印度人自然是对咖喱很是心水的,因此他点的是咖喱鱼头,虽然不是印度菜,但是咖喱味道纯正,很是解馋。
而且霸道的咖喱味道唤醒的不止是夏玛,还有汉斯和珀森,他们对于咖喱也是十分喜欢的。
尤其是珀森平常吃的素菜很多都喜欢用素咖喱烹饪,味道浓厚,十分下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