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章 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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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梅答应加入政保局,成为武尚天的秘密特工,除了不想殉职外,还是想体现自己的价值。她对自己很有自信,虽然外表算不上惊艳,可是她对自己的手段,却极有信心。只要给点时间,她可以让任何男人迷上自己。
比如说武尚天,现在就迷恋上了她。玉梅的编制,并不在三处,而是由武尚天秘密掌握。像她这样的特工,无需武尚天亲自联系。可是,武尚天对玉梅的事,事必躬亲。除了因为,想早点发现朱慕云有什么把柄外,最重要的,还是看上了她的身体。
玉梅也准备大显身手,留住男人的心,首先从留住他的胃开始。古星这边的口味,虽然与湖南差不多,但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而她与朱慕云的老家,相隔不远。在家常菜这方面,她也是极有信心。只要有足够的食材,她的厨艺,一点也不比那些饭店的厨师差。而且,吃惯了饭店的人,更喜欢她的家常便饭。
晚上,玉梅特意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她确实是湘乡人,但不是状元亭的。之所以报状元亭的地名,是因为去年,那个地方确实遭了灾。整个村子的人,都被土匪屠尽。她在外面,这才躲过一劫。这种解释,无论到哪里,都是说得通的。
从下午开始,玉梅就精心准备,要做出地道的湖南菜,一样东西少不了:辣椒。为了买到正宗的辣椒,她特意坐着黄包车,去城南的菜市场买。她在古星也生活了近一年,以前在那里买过正宗的辣椒。
虽然朱慕云没有打电话回来,但她决定,每天都要准备丰富的晚饭。家里的抽屉里,有足够的钱。而且,家里的地窖里,也储藏着米、面、油。时间一长,朱慕云就会习惯在家里吃饭。
朱慕云的生活,比一家人家里要富裕得多。玉梅以前也在富贵人家,当过佣人。但现在,世道艰难,在古星想要生活好,除了有钱还不行,还得有权。否则的话,你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很有可能就是帮别人赚的。
朱慕云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这是他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在古星,现在菜里能带点肉沫,已经是上等人的生活。吃着大碗的红烧肉,简直就是奢华。
朱慕云其实已经吃过饭了,但是,看到一桌子丰盛的晚餐,他忍不住又吃了一点。玉梅的厨艺很好,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只是,朱慕云并不领情。
“玉梅,不是说好了,我不打电话回来,你就不要给我准备么?难道说,你一个人,晚上要吃这么多?”朱慕云夹了一块红烧肉,但嘴里即敲打着玉梅。
玉梅的行为,他心里清楚得很。如果不加以制止,她会变本加厉。如果玉梅没有其他背景,那放任她一回,也是没有关系的。可现在,玉梅的行为,明显带着目的和任务,这样的饭菜,还是少吃为好。
“不敢,我是担心先生忘记打电话了。”玉梅可怜兮兮的说。
她心里对朱慕云很是鄙视,嘴里吃得欢,可还要怪自己。这样的主人,也实在难得伺候。为了这桌菜,她跑了大半个古星城,准备了一个下午。可不但没有换得朱慕云的称赞,听他的意思,还很是不满。
“你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粮食来之不易吧?下次如果我不打电话,你只要做自己那份就可以了。否则的话,我只能另请高明。”朱慕云吃好后,把筷子一扔,正色的说。
不得不得,玉梅花了心思,无论是红烧肉、剁椒鱼头、鱼丸子,还有一个豆鼓烧肉,都让他大快朵颐。可正是这样,他反而更加警惕。稍不注意,就会落入温柔乡中。
“是,先生。”玉梅眼睛里濡着泪花,她觉得受了委屈,自己好心好意做这一桌子菜,是为了谁?她也很清楚,女人的眼泪,其实是一件武器。使用得当,能将铁汉的心肠化为柔情似水。
但朱慕云丝毫没有怜悯之心,朱慕云也是过了苦日子的。有的时候,一口吃的,就能救活一条人命。他的生活,可以奢侈,但不能浪费。家里钱再多,也不能随便扔。
之前,他以为玉梅是想讨好自己,一直都没有说。可现在,玉梅的身份可疑,就算自己赶,也未必会走。如果自己真的赶她走,想必也会以其他理由留下来的。
在政保局,朱慕云需要与其他人交锋。无时无刻,不得小心翼翼,就像在悬崖上走钢丝一样。稍不注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回到家里,还要与玉梅交锋。现在,恐怕晚上睡觉,也不能说梦话了。
在朝阳巷的时候,朱慕云基本上都是睡在地下室里。可到了白石路,再睡到地下室显然不妥。他家里,随时都会有人拜访。当然,他的地下室有好几层,就算被人发现,其中的第一层,人家也只会以为,他是贪生怕死。
如果家里没有玉梅,朱慕云会睡到地下室里。他每天面临的压力很大,真的不知道,晚上会不会说梦话。身边的玉梅,就像一条随时都会咬人的毒蛇。而且,他还不能对玉梅动手,只能让她留在家里。
玉梅的身份已经暴露,哪怕再毒,也很难咬到人。如果就此将她打发走,她身后的人,必定不会死心,那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玉梅出现。如果每次都被自己识破,别人就会怀疑,他的业务水平,其实很高。
可一直以来,朱慕云给别人的印象,都是贪生怕死、爱财如命,如果他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精明,也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且,留着玉梅,也能让她传递一些,自己想让别人知道的信息。
“你既然在我家帮工,就得按我的规矩办事。难道说,你以前在别人家,也是这样自作主张?”朱慕云冷冷的说。
虽然他觉得味道不错,但也不想让玉梅,在菜上面再花心思。朱慕云对自己的安全,一向都看得很紧,玉梅做的菜,哪怕再好吃,他也不能天天吃。否则的话,玉梅在菜里,随便加点东西,自己还有活路么?
“以后我不敢了。”玉梅哪想到,朱慕云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难道说,他发现了什么?但朱慕云在政保局,除了会溜须拍马,贪污受贿外,好像也不懂什么。
“现在古星,有多少人吃不饱饭?你也是农村出来的,觉得这样浪费粮食,合适吗?这顿饭,换成粮食,够多少人吃饱肚子?”朱慕云质问着说。
“我错了。”玉梅哽咽着说,她终于明白,朱慕云为何会生气了。朱慕云也是从小地方来的,从小的日子,也应该过得不好。要不然,也不会生这么大的气。
“知错就要改,以后不要再这样浪费了。这些菜,我们明天早上再吃一顿,如果还吃不完,就带到码头去吃。”朱慕云说,玉梅的菜很丰盛,但并不精致。
“是。”玉梅说,不管如何,她都不能让朱慕云明天吃剩饭剩菜。
朱慕云吃完后,玉梅本着清盘精神,将所有的菜全部吃完。晚上,她给朱慕云倒洗脚水,朱慕云告诉她,明天早上,不用准备给他早餐。
日子过得流水一样,分外的平静又轻快。转眼间,玉梅来朱慕云家里,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除了刚开始的两天外,朱慕云再没在家里吃过饭。包括早餐也是如此,刚开始玉梅还会给他准备,但被斥责了一次后,没有朱慕云的吩咐,再也不敢擅自作主。
每隔三天,玉梅就会与武尚天见次面。朱慕云虽然没看上玉梅的姿色,但武尚天早就对她垂涎三尺。而玉梅,正是如狼般的年龄,需求也很旺盛。让武尚天迷恋自己,也让玉梅很有成就感。
“朱慕云最近有什么异常没有?”武尚天问,他之所以愿意与玉梅见面,主要是想与她缠绵悱恻。至于从朱慕云家里找到有用的线索,恐怕暂时还不行。
“在家里还算正常。”玉梅说,朱慕云在家里,基本上不与他交流。在家里,既不吃早餐,也不吃晚餐。她现在就像一个人似的,朱慕云回来后,就待在书房。她每天除了给朱慕云开门,和倒洗脚水外,基本上难得见到他人。
“你与他生活在一起,难道就没有发现他的什么秘密?”武尚天问,朱慕云是抗日分子的可能性不大。可是,朱慕云掌握经济处,贪污受贿的事情,必定时有发生。
“暂时还没有。”玉梅摇了摇头。
“既然发现不了他的问题,那就尽快爬上他的床。以你的本事,只要他尝过一次滋味,一辈子都忘不了。”武尚天笑嘻嘻的说。
“你现在就尝了我的滋味,会不会一转眼,以后就把我忘记?”玉梅似笑非笑的问。
“不会,肯定不会。”武尚天捏着玉梅的脸蛋,笑着说。
玉梅答应加入政保局,成为武尚天的秘密特工,除了不想殉职外,还是想体现自己的价值。她对自己很有自信,虽然外表算不上惊艳,可是她对自己的手段,却极有信心。只要给点时间,她可以让任何男人迷上自己。
比如说武尚天,现在就迷恋上了她。玉梅的编制,并不在三处,而是由武尚天秘密掌握。像她这样的特工,无需武尚天亲自联系。可是,武尚天对玉梅的事,事必躬亲。除了因为,想早点发现朱慕云有什么把柄外,最重要的,还是看上了她的身体。
玉梅也准备大显身手,留住男人的心,首先从留住他的胃开始。古星这边的口味,虽然与湖南差不多,但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而她与朱慕云的老家,相隔不远。在家常菜这方面,她也是极有信心。只要有足够的食材,她的厨艺,一点也不比那些饭店的厨师差。而且,吃惯了饭店的人,更喜欢她的家常便饭。
晚上,玉梅特意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她确实是湘乡人,但不是状元亭的。之所以报状元亭的地名,是因为去年,那个地方确实遭了灾。整个村子的人,都被土匪屠尽。她在外面,这才躲过一劫。这种解释,无论到哪里,都是说得通的。
从下午开始,玉梅就精心准备,要做出地道的湖南菜,一样东西少不了:辣椒。为了买到正宗的辣椒,她特意坐着黄包车,去城南的菜市场买。她在古星也生活了近一年,以前在那里买过正宗的辣椒。
虽然朱慕云没有打电话回来,但她决定,每天都要准备丰富的晚饭。家里的抽屉里,有足够的钱。而且,家里的地窖里,也储藏着米、面、油。时间一长,朱慕云就会习惯在家里吃饭。
朱慕云的生活,比一家人家里要富裕得多。玉梅以前也在富贵人家,当过佣人。但现在,世道艰难,在古星想要生活好,除了有钱还不行,还得有权。否则的话,你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很有可能就是帮别人赚的。
朱慕云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这是他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在古星,现在菜里能带点肉沫,已经是上等人的生活。吃着大碗的红烧肉,简直就是奢华。
朱慕云其实已经吃过饭了,但是,看到一桌子丰盛的晚餐,他忍不住又吃了一点。玉梅的厨艺很好,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只是,朱慕云并不领情。
“玉梅,不是说好了,我不打电话回来,你就不要给我准备么?难道说,你一个人,晚上要吃这么多?”朱慕云夹了一块红烧肉,但嘴里即敲打着玉梅。
玉梅的行为,他心里清楚得很。如果不加以制止,她会变本加厉。如果玉梅没有其他背景,那放任她一回,也是没有关系的。可现在,玉梅的行为,明显带着目的和任务,这样的饭菜,还是少吃为好。
“不敢,我是担心先生忘记打电话了。”玉梅可怜兮兮的说。
她心里对朱慕云很是鄙视,嘴里吃得欢,可还要怪自己。这样的主人,也实在难得伺候。为了这桌菜,她跑了大半个古星城,准备了一个下午。可不但没有换得朱慕云的称赞,听他的意思,还很是不满。
“你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粮食来之不易吧?下次如果我不打电话,你只要做自己那份就可以了。否则的话,我只能另请高明。”朱慕云吃好后,把筷子一扔,正色的说。
不得不得,玉梅花了心思,无论是红烧肉、剁椒鱼头、鱼丸子,还有一个豆鼓烧肉,都让他大快朵颐。可正是这样,他反而更加警惕。稍不注意,就会落入温柔乡中。
“是,先生。”玉梅眼睛里濡着泪花,她觉得受了委屈,自己好心好意做这一桌子菜,是为了谁?她也很清楚,女人的眼泪,其实是一件武器。使用得当,能将铁汉的心肠化为柔情似水。
但朱慕云丝毫没有怜悯之心,朱慕云也是过了苦日子的。有的时候,一口吃的,就能救活一条人命。他的生活,可以奢侈,但不能浪费。家里钱再多,也不能随便扔。
之前,他以为玉梅是想讨好自己,一直都没有说。可现在,玉梅的身份可疑,就算自己赶,也未必会走。如果自己真的赶她走,想必也会以其他理由留下来的。
在政保局,朱慕云需要与其他人交锋。无时无刻,不得小心翼翼,就像在悬崖上走钢丝一样。稍不注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回到家里,还要与玉梅交锋。现在,恐怕晚上睡觉,也不能说梦话了。
在朝阳巷的时候,朱慕云基本上都是睡在地下室里。可到了白石路,再睡到地下室显然不妥。他家里,随时都会有人拜访。当然,他的地下室有好几层,就算被人发现,其中的第一层,人家也只会以为,他是贪生怕死。
如果家里没有玉梅,朱慕云会睡到地下室里。他每天面临的压力很大,真的不知道,晚上会不会说梦话。身边的玉梅,就像一条随时都会咬人的毒蛇。而且,他还不能对玉梅动手,只能让她留在家里。
玉梅的身份已经暴露,哪怕再毒,也很难咬到人。如果就此将她打发走,她身后的人,必定不会死心,那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玉梅出现。如果每次都被自己识破,别人就会怀疑,他的业务水平,其实很高。
可一直以来,朱慕云给别人的印象,都是贪生怕死、爱财如命,如果他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精明,也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且,留着玉梅,也能让她传递一些,自己想让别人知道的信息。
“你既然在我家帮工,就得按我的规矩办事。难道说,你以前在别人家,也是这样自作主张?”朱慕云冷冷的说。
虽然他觉得味道不错,但也不想让玉梅,在菜上面再花心思。朱慕云对自己的安全,一向都看得很紧,玉梅做的菜,哪怕再好吃,他也不能天天吃。否则的话,玉梅在菜里,随便加点东西,自己还有活路么?
“以后我不敢了。”玉梅哪想到,朱慕云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难道说,他发现了什么?但朱慕云在政保局,除了会溜须拍马,贪污受贿外,好像也不懂什么。
“现在古星,有多少人吃不饱饭?你也是农村出来的,觉得这样浪费粮食,合适吗?这顿饭,换成粮食,够多少人吃饱肚子?”朱慕云质问着说。
“我错了。”玉梅哽咽着说,她终于明白,朱慕云为何会生气了。朱慕云也是从小地方来的,从小的日子,也应该过得不好。要不然,也不会生这么大的气。
“知错就要改,以后不要再这样浪费了。这些菜,我们明天早上再吃一顿,如果还吃不完,就带到码头去吃。”朱慕云说,玉梅的菜很丰盛,但并不精致。
“是。”玉梅说,不管如何,她都不能让朱慕云明天吃剩饭剩菜。
朱慕云吃完后,玉梅本着清盘精神,将所有的菜全部吃完。晚上,她给朱慕云倒洗脚水,朱慕云告诉她,明天早上,不用准备给他早餐。
日子过得流水一样,分外的平静又轻快。转眼间,玉梅来朱慕云家里,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除了刚开始的两天外,朱慕云再没在家里吃过饭。包括早餐也是如此,刚开始玉梅还会给他准备,但被斥责了一次后,没有朱慕云的吩咐,再也不敢擅自作主。
每隔三天,玉梅就会与武尚天见次面。朱慕云虽然没看上玉梅的姿色,但武尚天早就对她垂涎三尺。而玉梅,正是如狼般的年龄,需求也很旺盛。让武尚天迷恋自己,也让玉梅很有成就感。
“朱慕云最近有什么异常没有?”武尚天问,他之所以愿意与玉梅见面,主要是想与她缠绵悱恻。至于从朱慕云家里找到有用的线索,恐怕暂时还不行。
“在家里还算正常。”玉梅说,朱慕云在家里,基本上不与他交流。在家里,既不吃早餐,也不吃晚餐。她现在就像一个人似的,朱慕云回来后,就待在书房。她每天除了给朱慕云开门,和倒洗脚水外,基本上难得见到他人。
“你与他生活在一起,难道就没有发现他的什么秘密?”武尚天问,朱慕云是抗日分子的可能性不大。可是,朱慕云掌握经济处,贪污受贿的事情,必定时有发生。
“暂时还没有。”玉梅摇了摇头。
“既然发现不了他的问题,那就尽快爬上他的床。以你的本事,只要他尝过一次滋味,一辈子都忘不了。”武尚天笑嘻嘻的说。
“你现在就尝了我的滋味,会不会一转眼,以后就把我忘记?”玉梅似笑非笑的问。
“不会,肯定不会。”武尚天捏着玉梅的脸蛋,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