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2章 当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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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姚申的叙述中,两年前的事情,一点点重新被人所知。
两年前,齐县令被郑毅调查。
他自己预感这次恐怕很难全身而退,所以便和夫人姚氏提出了和离,为的是保全一部分家产和自己的血脉,也为了不连累姚氏。。
因姚氏只生了个女儿,就伤了身子不能再生育,所以他们夫妻二人其实没有共同的儿子。
齐县令的儿子,都是庶子。
这种情况下,将庶子交给嫡母带走,显然也不合常理。
所以,他只能将女儿分给了姚氏带走。
同时,被托付给姚氏的,还有个他哥哥的女儿齐萱。
齐萱早年丧父母,一直都是齐县令养活的,跟亲女儿其实也没什么两样。
姚氏嫁过来之后,对齐萱也很好。直到生了自己的女儿,才算是转移了一点注意力。但仍将齐萱亲自教养。
他们夫妻二人本来感情还算是不错的,婚后也没有什么矛盾,因此对于齐县令的托付,姚氏一口答应。
挥泪辞别之后,姚氏带着两个女孩回长安城投奔娘家。
可惜在半路上,遭遇了山匪。
姚氏母女不堪受辱,都死了。
齐萱却不知怎么的,活了下来。
守着尸身,等到了姚申。
原本,姚申应该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将齐萱带回去的。
养活一个少女也并不费什么粮食,等长大了,许个好人家,顶多赔点嫁妆。
可姚申却没有将齐萱带回家的想法。
反而,因为长姐和侄女死得如此凄惨,他更加憎恨齐家。对于跟自家毫无血缘关系的齐萱,那更是连带。
按照姚申的想法,也没错:齐萱是齐家人,齐家人害死了自己亲人,那就约等于仇人。不恨就已经是厚道了,更不要说带回去养着,赔上嫁妆钱。
姚申面对齐萱的哀求,丝毫也没有心软,反而恶言相向,质问为何只有齐萱一人活下来,是不是她做了什么,那些山匪才肯放过她?
最后,姚申没有带齐萱回长安,甚至连个大钱都没给齐萱留下。
可想而知,齐萱是个什么处境。
钱财全被山匪劫掠。
虽说山匪被剿灭,可那些找回来的钱财,都被姚申带走了。
齐萱自己的私房没了,连衣裳都只剩下那一身。
付拾一和李长博想象了一下那情景,忽然理解了为什么齐萱那么憎恨姚家。
时隔两年,姚申自己也不由得叹气道:“是我被伤心冲昏了头脑,对齐萱太狠心了。”
“她一个孤女,身无分文,又该往何处去?又该如何生存?我该给她留下点傍身的钱财,好歹安顿一二的。毕竟,她也是我阿姐养大的孩子。”
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姚申自己说着说着,也彻底沉默下去,说不出任何话来。
这种事情,很难说对错。
站在姚申的角度,他们也不难理解姚申的心情。
可站在齐萱,也就是榴娘的角度,似乎也能体谅她憎恨姚家的行为。
李长博将榴娘的情况告诉了姚申:“齐萱自己最后还是来了长安城。她将自己卖进了平康坊。后来活得挺好,名气很大。”
姚申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说不出来一句话。
看他的样子,心情估计是复杂到了极限。
事情了解清楚,李长博也没有多留姚申,只道:“齐萱憎恨姚家,说不定还会做点别的,最近你们小心。”
姚申走出长安县的时候,步履都有些沉重。
付拾一对这件事情,只有一种荒诞感:“这算不算是自作孽?”
李长博失笑:“算吧。所以,日行一善,很有必要。”
齐萱一夜之间,家破人亡,本来寄人篱下就已是苦命,结果还遇到这种事情——
付拾一分析道:“通常这种情况之下,人就会产生极端的思想。要么情绪低落,觉得自己倒霉。要么就会将这份痛苦,对他人进行一个怨怼。我觉得,后天性精神疾病,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了。”
换言之,齐萱,也就是榴娘,现在极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个有精神病的变态——强烈的报复意愿,让她变得残忍,甚至喜欢折磨他人。
比如郑毅。
榴娘报复郑毅,也在情理之中了。
因为导致这一切的,站在榴娘的角度,怎么看都怪郑毅。
如果不是郑毅弄死了齐县令,齐县令也不会将她托付给姚氏。姚氏也不会和齐县令和离,然后在路上遇到山匪。自然也就不会有这么凄惨的经历。
李长博捏了捏眉心。
几乎两个夜晚没有睡,白日也只是趁着坐车的时候假寐一会儿,他看上去有点儿憔悴。
可眼睛却很亮,带着一种锋锐的凌厉:“即便如此,也要分个是非曲直。郑毅何错之有?”
他缓缓道:“许多人曾觉得不公,为何一人犯法,很多时候却要牵连家人?其一,是若不严惩,那势必会有人心存侥幸,以一己之死,为族人谋享乐。肆无忌惮。其二,这些人贪赃枉法,其家人看似无辜,可难道也不曾受过好处?他们吃穿用度,俱是贪赃枉法所得!”
付拾一是有过这样的想法的。从现代来,她受到的教育其实早已经自成一套体系,很多东西,是她接受不了的。比如连带——
可现在,想想李长博的说法,又觉得其实这样也没错。
贪官一人犯法,享受其成果的,往往是一家,甚至一族人。而贪官所害之人,看似一人,可受苦的,却也是一家,甚至一族人。
贪官家属,若真有忏悔,觉得不对,自然也该想想,为何自己能绫罗绸缎,富贵荣华?家中钱财,自己享用物品,可是正当所得?
付拾一轻叹:“大人也就罢了,只是很多稚童,尚什么都不知,也被连带。他们并无选择权利,更不懂得对错。”
李长博缓缓道:“正因如此,才可让其他人看着,引以为戒。为了妻儿族人,也该管好自己的一己私欲!也让其家眷,好好规劝监督他们。”
这件事情上,他们两人多少有些分歧。
但付拾一并不打算争辩——唐朝律法在历朝历代中,都算是极其完善的。而这样严苛的律法,也的确带来了很多好处,社会治安相对来说,也是十分好。不管如何,这对百姓来说,都是很好的。
抛开朝代,抛开教育理念,只说个人差异,也会造成观念不同。没必要争执,也不会争执出来一个结果。
所以,她只呼出一口气,轻声道:“不管如何,都希望这些犯法的人,在犯法时候想一想自己的家眷,想一想做错事情的后果。”
李长博也轻轻的“嗯”一声,随后道:“所以,要让更多人读书,更多人明白律法。才能真正的,让百姓过得更好。”
读书不只是能改变命运,更能明理,更能让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在姚申的叙述中,两年前的事情,一点点重新被人所知。
两年前,齐县令被郑毅调查。
他自己预感这次恐怕很难全身而退,所以便和夫人姚氏提出了和离,为的是保全一部分家产和自己的血脉,也为了不连累姚氏。。
因姚氏只生了个女儿,就伤了身子不能再生育,所以他们夫妻二人其实没有共同的儿子。
齐县令的儿子,都是庶子。
这种情况下,将庶子交给嫡母带走,显然也不合常理。
所以,他只能将女儿分给了姚氏带走。
同时,被托付给姚氏的,还有个他哥哥的女儿齐萱。
齐萱早年丧父母,一直都是齐县令养活的,跟亲女儿其实也没什么两样。
姚氏嫁过来之后,对齐萱也很好。直到生了自己的女儿,才算是转移了一点注意力。但仍将齐萱亲自教养。
他们夫妻二人本来感情还算是不错的,婚后也没有什么矛盾,因此对于齐县令的托付,姚氏一口答应。
挥泪辞别之后,姚氏带着两个女孩回长安城投奔娘家。
可惜在半路上,遭遇了山匪。
姚氏母女不堪受辱,都死了。
齐萱却不知怎么的,活了下来。
守着尸身,等到了姚申。
原本,姚申应该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将齐萱带回去的。
养活一个少女也并不费什么粮食,等长大了,许个好人家,顶多赔点嫁妆。
可姚申却没有将齐萱带回家的想法。
反而,因为长姐和侄女死得如此凄惨,他更加憎恨齐家。对于跟自家毫无血缘关系的齐萱,那更是连带。
按照姚申的想法,也没错:齐萱是齐家人,齐家人害死了自己亲人,那就约等于仇人。不恨就已经是厚道了,更不要说带回去养着,赔上嫁妆钱。
姚申面对齐萱的哀求,丝毫也没有心软,反而恶言相向,质问为何只有齐萱一人活下来,是不是她做了什么,那些山匪才肯放过她?
最后,姚申没有带齐萱回长安,甚至连个大钱都没给齐萱留下。
可想而知,齐萱是个什么处境。
钱财全被山匪劫掠。
虽说山匪被剿灭,可那些找回来的钱财,都被姚申带走了。
齐萱自己的私房没了,连衣裳都只剩下那一身。
付拾一和李长博想象了一下那情景,忽然理解了为什么齐萱那么憎恨姚家。
时隔两年,姚申自己也不由得叹气道:“是我被伤心冲昏了头脑,对齐萱太狠心了。”
“她一个孤女,身无分文,又该往何处去?又该如何生存?我该给她留下点傍身的钱财,好歹安顿一二的。毕竟,她也是我阿姐养大的孩子。”
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姚申自己说着说着,也彻底沉默下去,说不出任何话来。
这种事情,很难说对错。
站在姚申的角度,他们也不难理解姚申的心情。
可站在齐萱,也就是榴娘的角度,似乎也能体谅她憎恨姚家的行为。
李长博将榴娘的情况告诉了姚申:“齐萱自己最后还是来了长安城。她将自己卖进了平康坊。后来活得挺好,名气很大。”
姚申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说不出来一句话。
看他的样子,心情估计是复杂到了极限。
事情了解清楚,李长博也没有多留姚申,只道:“齐萱憎恨姚家,说不定还会做点别的,最近你们小心。”
姚申走出长安县的时候,步履都有些沉重。
付拾一对这件事情,只有一种荒诞感:“这算不算是自作孽?”
李长博失笑:“算吧。所以,日行一善,很有必要。”
齐萱一夜之间,家破人亡,本来寄人篱下就已是苦命,结果还遇到这种事情——
付拾一分析道:“通常这种情况之下,人就会产生极端的思想。要么情绪低落,觉得自己倒霉。要么就会将这份痛苦,对他人进行一个怨怼。我觉得,后天性精神疾病,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了。”
换言之,齐萱,也就是榴娘,现在极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个有精神病的变态——强烈的报复意愿,让她变得残忍,甚至喜欢折磨他人。
比如郑毅。
榴娘报复郑毅,也在情理之中了。
因为导致这一切的,站在榴娘的角度,怎么看都怪郑毅。
如果不是郑毅弄死了齐县令,齐县令也不会将她托付给姚氏。姚氏也不会和齐县令和离,然后在路上遇到山匪。自然也就不会有这么凄惨的经历。
李长博捏了捏眉心。
几乎两个夜晚没有睡,白日也只是趁着坐车的时候假寐一会儿,他看上去有点儿憔悴。
可眼睛却很亮,带着一种锋锐的凌厉:“即便如此,也要分个是非曲直。郑毅何错之有?”
他缓缓道:“许多人曾觉得不公,为何一人犯法,很多时候却要牵连家人?其一,是若不严惩,那势必会有人心存侥幸,以一己之死,为族人谋享乐。肆无忌惮。其二,这些人贪赃枉法,其家人看似无辜,可难道也不曾受过好处?他们吃穿用度,俱是贪赃枉法所得!”
付拾一是有过这样的想法的。从现代来,她受到的教育其实早已经自成一套体系,很多东西,是她接受不了的。比如连带——
可现在,想想李长博的说法,又觉得其实这样也没错。
贪官一人犯法,享受其成果的,往往是一家,甚至一族人。而贪官所害之人,看似一人,可受苦的,却也是一家,甚至一族人。
贪官家属,若真有忏悔,觉得不对,自然也该想想,为何自己能绫罗绸缎,富贵荣华?家中钱财,自己享用物品,可是正当所得?
付拾一轻叹:“大人也就罢了,只是很多稚童,尚什么都不知,也被连带。他们并无选择权利,更不懂得对错。”
李长博缓缓道:“正因如此,才可让其他人看着,引以为戒。为了妻儿族人,也该管好自己的一己私欲!也让其家眷,好好规劝监督他们。”
这件事情上,他们两人多少有些分歧。
但付拾一并不打算争辩——唐朝律法在历朝历代中,都算是极其完善的。而这样严苛的律法,也的确带来了很多好处,社会治安相对来说,也是十分好。不管如何,这对百姓来说,都是很好的。
抛开朝代,抛开教育理念,只说个人差异,也会造成观念不同。没必要争执,也不会争执出来一个结果。
所以,她只呼出一口气,轻声道:“不管如何,都希望这些犯法的人,在犯法时候想一想自己的家眷,想一想做错事情的后果。”
李长博也轻轻的“嗯”一声,随后道:“所以,要让更多人读书,更多人明白律法。才能真正的,让百姓过得更好。”
读书不只是能改变命运,更能明理,更能让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